蘇守忠邀公眾參與
4月5日清明節公眾假期上午,天繼續下著大雨,蘇守忠在家睡了數小時之後,於早上10時驚醒,那時家人對於他之前一天的所作所為還懞然不知,他離家時他們也没有阻止。
10時30分蘇回到天星碼頭繼續示威,再次引來不少途人圍觀。有人向他展示一份小報的報導,原來不知是誰放出來的消息,說他之前一晚到洗手間內偷吃朱古力,蘇一笑置之,但似乎已有人開始採取抹黑的手法對付他。
蘇守忠繼續他的絶食行動後不久,即有他的支持者陸續加入他的行列。10時許有3名青年加入。
一位是15歲士多送貨工人周偉良,當天早上幫同事到天星碼頭買馬票後,見到蘇守忠便決定參與他的絶食抗議行動,那時他只穿著背心,他聲稱被老闆炒魷魚也要堅持。
另一位是易通英文書院中3學生林少樂,在看到報紙報導後決定參加行動。
還有一位是西南中學3年級學生歐陽耀榮[S1] ,當天早上,他原本約了朋友去旅行,在紅磡碼頭集合,但因人數太少,臨時取消。他坐巴士到蘇屋邨遊車河,其後再返尖沙咀,覺得無聊,大約上午10時,決心過海,到中環天星碼頭看蘇守忠。
12時許,一位20多歲、不願透露姓名的報館編輯 (後來知道此人名林少華),看到其他報紙對蘇的不公平報導後決定參加;還有戴眼鏡的17歲新浦崗精美製衣廠文員盧麒,他承認是蘇守忠的行動感動了他。
下午1時,年輕排字工人譚日新亦站到碼頭欄杆上,他自認很怕事,但受到蘇的絶食行動所感動而站出來。
當天早上,政府官員與警方開會商討對策,研究如何避免事件越鬧越大,成為政治事件。會議結果,決定拘捕蘇守忠。
2時許,據報章報道,有絶食者向群眾提出了兩種反加價的策略:第一是遊行示威兼罷工,號召全港市民罷工罷課,並持標語遊行示威,要求政府平抑物價,舉行遊行的最佳地點是彌敦道至大埔道,以及皇后大道中至港督府。第二是沉默抗議,號召熱血青年闖入港九天星碼頭大堂席地而坐,直至小輪公司有明確表示為止。而進行這些行動的最佳日期為4月8日 -11日。這時有一名貎似便衣警員的男子上前干預,講者問他:『假如我是電影明星,你是否會干涉我?』
當年報章報導没有提及講者的名字[S3] ,但當時只有蘇守忠是有備而來,其他人都很年輕,只是響應蘇守忠的號召而已。而蘇後來在法庭亦採用同樣的理由反駁對他的質問,所以這人很可能是蘇守忠本人。
3時,蘇守忠依照之前一日的承諾,宣佈自己的姓名地址,但當時只有一間報館(蘇守忠不記得是晶報還是商報) 的年輕女記者在場。
3時05分,應允助蘇演說的盧景石來到碼頭,令反加價隊伍增至8人。他們對記者說,事前互不相識,亦無計劃,但彼此間却有共同的理念,就是反對天星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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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8人互相寒暄請教姓名後,便開始商討下一步的行動。最後決定,歐陽耀榮、譚日新和林少華3人到九龍尖沙咀天星碼頭示威,其餘5人留守港島天星碼頭。
這時圍觀的有200多人,蘇守忠和盧景石站到欄杆上,向他們高聲說:『我們這樣做,是為香港市民著想,絶無個人利害或出風頭等情形存在。』同時強調背後無人支持或指使,並表示會堅持到底。圍觀的人中有人大叫:『好嘢!』『你喺得既!』還有人鼓掌歡呼。
盧景石用英語說:不必所有人都絶食支持蘇守忠,可以與警方和小輪方面交涉,或遊行示威。但群眾對他的話反應不大。
盧景石向蘇及其餘示威人士提出於翌日早上10時到港督府請願,獲得眾人同意。
這時一位穿灰色毛衣的17歲少女上前與蘇守忠握手,對他說『年青人,我支持你。』蘇覺得她『美艷而直率』,以為她是大學生,後來才知道她名呂鳳愛,是一間手電筒工廠的中文會計,剛下班經過碼頭[S4] 。蘇對她說他們準備於翌日上午10時到港督府請願,那位少女說她也會去參加這行動。蘇跟著站到帆布櫈上呼籲羣眾積極參與反加價行動:『憑信件、空口叫而缺乏實際行動的人是弱者。』
蘇守忠被捕
跟著蘇守忠交給盧景石兩周前葉錫恩寄給他的一封信,叫他按照信封上的電話號碼打電話給葉,要求她給予支持。那電話屬於葉錫恩任教的學校慕光小學,但當時葉不在學校。
當盧景石正在碼頭報攤旁的電話亭打電話時,一輛警方吉普車駛到天星碼頭,那時是下午3時45分,車上一人下車,他是海旁警署署長、高級督察鄭卓田[S5] ,一名一直在附近監視的軍裝警員陸志超,立刻上前支援,他們趨前排開人羣,走到頭等旋轉機入口處前,鄭督察對站在帆布凳上的蘇守忠說:『我現在警告你,你在此處會阻礙行人,請馬上離開。』蘇說:『你不能指我阻街,我並没有阻街,圍觀我的人有他們的自由。如果一個名星站在這裡,引來大群人,難道你也把那位明星拘捕?』鄭督察說不想跟他辯論這一點。
這時旁觀人群中噓聲四起,兩名警務人員唯有離開,離去時鄭督察對蘇說:『我警告你,你要在15分鐘內離開,到時我會再回來,如果再看到你,我會拘捕你。』
15分鐘後,即下午4時,鄭卓田督察帶同警長龔茂泉回到示威現場,這次還有警司竇信和另外幾位警務人員同來。
鄭督察對蘇說:『我現在警告你,要你離開此地。』蘇聽後向圍觀的人問:『幫辦要我離開,你地大家的意見如何?』圍觀者不約而同地喊叫:『我們絶對支持!不能拉他!』鄭督察又說:『我現在第二次警告你,你離還是不離?』良久,督察見蘇不作回應,便說:『我現在拘捕你。』跟著右手按在蘇左肩上,表示拘捕他,而警長亦上前配合,一左一右將蘇帶往警車,卻放過了其他示威者。
此時人羣略見激動,一直跟在蘇的後面,質問警察有何權力逮捕他,又有人大聲說警方為何不集中力量去禁賭,其中一名光頭男子狀欲上前襲擊警員,蘇回頭對人羣說:『我不希望這一行動引起過度的忿激。』然後步上警車。
這時盧景石打完電話回來,眼巴巴看著蘇被警方帶走,立刻跑到盧麒等人站立的地方告訴他們。
警方是以阻礙行人通道為理由將蘇拘捕,帶返中央警署。蘇守忠描述他被帶到警署後的情形:『[一名]初級的普通幫辦以為可以威風一下,質問我的姓名職業等,我就不客氣地說:「這裡有的是總督察及高級警司,幾時輪到你問?」』最後鄭卓田於4時45分落案按訴蘇阻街,但蘇在案卷上刪去『被告』之字。
(蘇守忠被警員帶走。) |
[S5]這位督察的名字,工商日報1966-04-14 在有關審訊蘇守忠的新聞報導中稱為鄭爵田,蘇守忠在他的回憶錄中稱他為鄭卓庭,均誤。這裡是根據何家騏、朱耀光著《香港警察 – 歷史見證與執法生涯》第96頁,引自1968年出版的《香港警察雜誌》第18卷第13號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