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死亡
1966年9月盧麒出獄時,他的友人陳大偉[S1] 把他接到牛頭角佐敦谷徙置大廈一單位居位住。
盧死後他姐姐不敢去殮房認屍。
盧麒公祭會
晚上7時許開始,主禮人及其他前來致祭人士紛紛抵達靈堂,出席者數百,其中很多是年青人。
靈堂上擺放了很多花圈,上面的輓聯摘錄如下:
『英魂未泯,浩氣長存』
『人間情暖薄,社會折楝樑』
『反加價潮振臂一呼名留千古,負正義飛來橫禍浩氣長存』
『廿載孤兒欲無言,一舉存名要歸西;笑駡由人君已去,盡心為民化作煙』
8時許,一臉愁容的葉鍚恩到達,會場響起一片掌聲,葉揮手示意停止鼓掌。蘇守忠形容葉到場時『態度微溫』,『用責怪的口吻』問他:『你通知了山昆納第大律師没有?……嘿,在電話中,你不是答應了代我請他出席公祭會的嗎?』原來蘇忘了。山昆納第在調查委員會聆訊中為葉鍚恩辯護,並且十分維護示威的一群。
靈堂上供著盧麒在天星碼頭參加示威時所穿的紅色機恤,上面的『反加價』、『反賭』等標語仍清晰可見。儀式旋即開始,由施應元作司儀,主祭蘇守忠,陪祭葉鍚恩、傳媒人馬文輝、小販代表陳炳棻、呂定坤。各主、陪祭人就位,作一字形橫排於靈位前,其餘人等肅立,各人用自己的宗教儀式上香或祈禱。之後由司儀宣讀祭文,此時有數名少女不禁掩面飲泣。
宣讀祭文之後,由主祭人蘇守忠報告盧的生平事蹟:『一個年輕人,他為了其他的青年,為了其他的市民,不惜冒險,他每一分鐘皆在危險的邊緣上,參加致祭的人,如果誰忘記了哭泣是怎樣的滋味,現在這裡再有一次機會,讓他哭泣吧……。』
跟著由葉鍚恩致悼詞:『我首次見他是去年4月,但是我不相信他是暴徒。此後我又見過他幾次,我仍不相信他是罪犯。誰不料上週我見他的是最後一面,前後相去不到一年的時間,他竟然去了。……他象徵香港被遺忘的年青一代,如果有適當的機會,他是不會落得如今的地步,不會入獄,也不會在委員會聆訊中出現。希望我們能夠從他身上吸取教訓。』
隨後還有數位致祭者發言。公祭會結束前,司儀宣佈公祭會同人將於5天後清明節到盧麒在和合石的新墳拜祭。最後蘇陳二人在靈前焚化九龍暴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而葉鍚恩則焚化祭文。蘇守忠將那由某報館提供的盧麒遺照除下,送交葉鍚恩保存。葉接過盧遺照,『眼圈紅紅,淚盈於睫,捧著遺像呆看甚久,直至蘇守忠向她招呼時,她才如夢初醒,長嘆一聲後攜著盧遺像在馬文輝、蘇守忠等陪同下離開萬國殯儀館[S4] 。』
清明祭盧麒
蘇守忠等向著盧的石碑躹躬、燒冥強,他們在盧墳前放了7束鮮花,其中一束為3位少女所獻,上有字條寫著:『他為我們而犠牲,而今在這裡長眠不醒;他的生命以奮鬥堆積,何幸長眠不醒。』
另有一馬蘭 女士,托掃墓人士帶來一封信在墓前焚化,裡面寫道:『我現在很傷心,流不乾的眼淚……像盧麒這樣的好青年,和那些許多和他一樣的好青年,得不到重視和幫助,而却讓那些邪惡的阿飛們消遙自在,這真是時代的末日到了。』
死因聆訊
6月召開死因庭研究盧麒的死因,在盧麒家中找到的筆記變成了他的自殺遺書。警方字跡專家在法庭上宣讀了『遺書』的內容:
『今次盧麒非死不可了。難以傳奇性的絕處重生了,怎麼辦呢?飯又難找吃,當局又說我不適應此社會。』
『上帝啊,告訴我怎辦才對啊!我困惑得要死,我是個罪人,且是罪犯,不能適應社會的青年,胡說什麼偉大理想,我根本一技無長,怎得生存,牽累了無數無辜者,罪惡的東西,罪惡的東西,不死也沒有用。』
『我是半天吊的,我失掉了母國的倚靠,無主孤魂的到處漂浮,心靈的創傷,直至永遠?還是短暫的?』
『風雨無情,落花滿地驚春夢。江山如故,何日重生此霸才。』
『不能留芳百世,也遺臭萬年,真不枉此生,死也死個痛快。』
與盧麒同住的陳大偉在法庭上供稱,盧麒出獄後由他介紹到某公司任職,週薪25元。事發時他去到佐敦谷住所,發現盧麒跪著,用一件恤衫吊死在雙層碌架床邊。
法醫官作供說,估計盧麒的死亡時間是1967年3月22日 晚上9時。他視察現場,碌架床上格距地面55吋,死者身高5呎6吋,他估計死者當時站立在床邊,把恤衫在頸上打一死結,再把衫袖綁在床上的橫鐵。法醫官估計,死者是綁好後可能上下跳躍幾次,導致吊死自己。
法醫官排除死者被毒殺或被人捉住吊死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死者被人以枕頭等物阻塞口鼻再將其上吊,則與自己上吊情況相若,難以辨別。
葉錫恩認為盧麒不可能是自殺,她在自傳中寫道:『是誰殺死盧驥,我心中有數。不過沒有足夠的證據而把他的名字寫出來,我會被控誹謗罪。所有認識盧麒的人都不相信他會自殺[S5] 。』
『今次盧麒非死不可了。難以傳奇性的絕處重生了,怎麼辦呢?飯又難找吃,當局又說我不適應此社會。』
『上帝啊,告訴我怎辦才對啊!我困惑得要死,我是個罪人,且是罪犯,不能適應社會的青年,胡說什麼偉大理想,我根本一技無長,怎得生存,牽累了無數無辜者,罪惡的東西,罪惡的東西,不死也沒有用。』
『我是半天吊的,我失掉了母國的倚靠,無主孤魂的到處漂浮,心靈的創傷,直至永遠?還是短暫的?』
『風雨無情,落花滿地驚春夢。江山如故,何日重生此霸才。』
『不能留芳百世,也遺臭萬年,真不枉此生,死也死個痛快。』
與盧麒同住的陳大偉在法庭上供稱,盧麒出獄後由他介紹到某公司任職,週薪25元。事發時他去到佐敦谷住所,發現盧麒跪著,用一件恤衫吊死在雙層碌架床邊。
法醫官作供說,估計盧麒的死亡時間是
法醫官排除死者被毒殺或被人捉住吊死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死者被人以枕頭等物阻塞口鼻再將其上吊,則與自己上吊情況相若,難以辨別。
葉錫恩認為盧麒不可能是自殺,她在自傳中寫道:『是誰殺死盧驥,我心中有數。不過沒有足夠的證據而把他的名字寫出來,我會被控誹謗罪。所有認識盧麒的人都不相信他會自殺[S5] 。』
(全文完)
[S3]根據蘇守忠的回憶,他後來將獎學金的200元給了小販代表陳炳棻,因他為了出席聆訊、召待記者等事宜而長時間没有開工,損失重大;另蘇又給一位剛出獄的年青示威者100多元,作為到澳門醫跌打的費用。這都在蘇家裡、美國新聞週刊特約女攝影記者Helene
Cooke的見證下進行。『從民到出家:蘇守忠傳奇的一生』,第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