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

『糖薑大王』余達之

(註:這篇文章與之前多篇在這裡貼出的文章一樣,在數年前曾在雅虎blog貼出,之後雅虎取消blog務服,現筆者重新貼出,有些是原文重貼,這篇則略有增補。)

1951年的余達之
在九龍塘居住或每天到那裡上班上學的朋友,相信都熟悉該區那條主要道路『達之路』,沿路有城市大學、又一城、又一居、生產力促進局等港人熟識的屋苑、學校、商場及公共機構,但想信很少人知道那條路為甚麼叫『達之路』,這名字原來來自策劃該區早年發展的人物余達之。

余達之原籍廣東惠陽,在香港出生,皇仁書院畢業。

余達之23歲離鄉別井,跑到馬來亞吉隆坡做生意。28歲創辦「便種憫洋行」。後因哮喘病回上海療養一年多。

1928余達之返港,加入江利洋行[A1] 任董事長。

進軍糖薑業

1937年,余達之與朋友合作接辦及改組馳譽世界百年的「濟隆糖薑廠」,他本人並出任糖薑廠司理,開始在業界闖出名堂。                                                                                                   
濟隆號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糖薑廠,於1846年已經成立,曾製朱古力糖薑,以及美國透明起沙薑片等產品,為糖薑業大放異彩[A2] 
                                                                                                            













原來在19世紀及20上半葉,中曾大量出糖薑,市場以歐美為,澳洲、印度和東南亞亦不少。

最初是洋人回歐以糖薑作為從東方帶回去的手,後來逐漸受到歐洲市場歡迎,1837年登基的英國維多利亞女皇就特別喜愛這種小吃[A3] 。美國則由賣豬仔到那裡築鐵路、掘金的華人引進。東南亞華僑則視之為思鄉恩物。

糖薑是以糖漿浸泡子薑,晾乾後再灑上白色糖霜。根據『百度百科』:『其味辛辣、甘甜。健康者食之開胃生津,胃痛胃寒者食之止痛祛寒暖胃。有疏絡通經,活血化瘀之效。』

香港開埠後,1846年第一間糖薑廠濟隆號在香港開業後,多間糖薑廠陸逐出現;1850年梁海初創辦的萬隆號為另一間知名的字號,位於德輔道西13。就這樣香港續漸取代廣州成為糖薑主要加工及出口港,每年輸出達數百萬元[A4] 

可是,糖薑業的蓬勃引來更多企業家加入,紛紛設廠,由於競爭日趨激烈,有些廠家為減低成本,爭奪市場,竟然殺雞取卵 (中國人甚好此道),滲入次貨,粗制濫造,結果引至外商要求賠償,許多廠商因而倒閉。







  



(上圖:糖薑製造過程,工人將糖薑製成品裝入容器,再放入木桶,出口至歐美各國)

改革糖薑業

余達之於1937年接辦濟隆糖薑廠時,糖薑業正陷於這樣的低潮。他知道這個行業雖要重大改革,於是提出聯合推銷的辦法,與另一富商伍耀廷共同發起聯合香港11家糖薑廠,組成『香港糖薑貿易有限公司』,由余達之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獲業界授權負責統一購銷,規定品質,劃一貨價,用集團力量向外推銷。

這改革果然令糖薑業不但恢復生機,更於太平洋戰爭爆發前一兩年達到顛峰,1939年香港出口649萬磅,以英國 (年銷3萬桶) 和荷蘭入口最多,其次為美國、澳洲、南洋、印度、華北、華中等地。1938年創辦的工展會即以糖薑生產商的攤位為最大。

香港的糖薑廠集中在大角咀,還有部份在旺角和油麻地廣東道一帶。這些工廠在日治時期遭到破壞,存貨被劫掠,余達之和下屬因不肯替日人生產而逃離香港[A5] 。戰後余達之的濟隆號與其餘10間糖薑廠率先復產。

可是,戰後世界經濟蕭條,各大市場紛紛壓價,訂單數量大減。余達之3次親率廠商參加英國工展會,推銷香港糖薑及其他產品;後來訂單數量雖然在余達之的努力爭取下逐步回升,但糖薑制造業仍逐漸成為夕陽工業。

余達之以濟隆糖薑廠總經理身份,在第六屆中國貨品展上主持糖薑小姐的抽獎活動。

建又一村

余達之除在糖薑業的成就外,還有其他貢獻,例如他擔任港府工商貿易顧問委員會和一些其他公共機構的委員。但比較廣為人知的是他開發又一村。

1920年代香港政府開發九龍,推出城市規劃方案,批出九龍塘花園城市,試行將該區發展為低密度住宅區,是香港開埠首次以城市規劃為原則的開發計劃九龍塘西面的又一村一帶則未有任何發展,只是荒地一塊。

因為九龍塘是洋人聚居的地方,余達之認為,華人亦應有一個自己的高尚住宅區。1947年,余達之帶領其他廠商到英國參加工展會,會後獲瑪麗皇太后召見,皇太后問他有什麼計劃英國可以幫忙,余便提出了他那建屋計劃。回港後六個月,向港督葛亮洪正式提出計劃[A6] ,建議由他出資又一村興建平房,建成花園別墅區,模式以九龍塘花園城市為藍本。

計劃是在界限街球場與火車路之間的花墟一個叫『牯仔山』的地方,開闢一塊40畝的地皮,興建兩層房屋200間,每所房屋佔地5,000呎,有不同設計款式讓買主選擇;但大致上都有5個房間和一個花園,樓下有客廳、飯廳、廚房及工人房,樓上則有3間睡房及一浴室。

余達之指出:這些房屋並非豪宅,而是舒適實用的家居。他強調推出這建屋計劃並非為謀利,而是為幫助解決當時的屋荒;所有發起人和監督工程人士均為義務性質[A7] 

余達之這計劃於1948年中獲政府批准,並批出該地的20年租約,租金是11平方呎。由於租金是象徵式,因此對其買賣、按掲、出租等都有管制,類似今天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政府並要求又一村建屋計劃在批准後3年內完成[A8] 

建屋計劃獲政府批准後,即開始接受申請。當時的買家大都是在本港居住多年的商人及廠家 (多為中華廠商聯合會及九龍總商會成員),他們需要先付7,500元的首期,作為購地及打地基用,以後再分期付款,總樓價為45,000 – 50,000元之間。

興建工程於1950年由承建商中聯公司承辦。地盤平整工程分兩期進行,需要削平4座山,期間還要清拆一舊火葬場,另外為政府在鑽石山建一新火葬場作為補償。平整工程完成後,這地段離水平線有6080呎高,能俯瞰九龍及香港島。

為使這個新社區有充足的設施,余達之同時亦向政府申請撥地興建會所及學校。

計劃開展後,成立又一村建設有限公司以主其事,由余達之親任主席,董事包括岑載華 (中華廠商聯合會理事長)、謝伯昌 (九龍總商會理事長)、周湛光 (九江商會會董、紡織界商人)、陳友耀 (華商總會副會長、布匹業商人) 等人。所有業主均成為新公司股東,而房屋分配由抽簽決定[A9] 

該住宅區命名為又一村的原因,即是希望該區的名氣與九龍塘齊名。由於余達之生前喜愛花卉,故在區內的道路,大多都以花卉名稱去命名,諸如海棠路、石竹路 地錦路高槐路等。

另由於余達之對倡建又一村貢獻良多,故後來以余達之的名字命名區內的主要道路達之路,該路貫通又一村花園住宅區,南接大坑東道,北接歌和老街。

今天的達之路。


做不成立法局議員

余達之除自己的生意外,還兼任裕興洋行、全中洋行、先施有限公司董事或經理。他還參與不少公共事務,曾擔任東華三院總理、香港大學校董、香港童子軍總會會長等。

他在商界亦貢獻不少,他是九龍總商會副理事長,並且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身份領導華資廠商,除赴英參加工業會外,還赴歐美和東南亞各地考察工商業,為香港華資廠商打開海外市場銷路。

據說1956年港督葛量洪有意委任余達之為立法局議員,以爭取越來越重要的工業界的支持。余達之出色的公共服務紀錄,在本地廣東人社區內有很大的影響力,而且對英國捐獻亦甚慷慨。

可是,他的糖薑工業已經是夕陽工業,在經濟上的地位顯然不及新來港的紡織業大亨,結果那個立法局席位就給了一位上海工業家。

不過,他於同年出任市政局議員,並且獲委為太平紳士,還獲頒OBE勳銜。

余達之於1969515逝世,517在九龍殯儀館出殯,各界人士到場致祭者千餘人。港九18個社團於68下午3時在九龍舉辦追悼會,由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莊重文主持[A10] 

(全文完)




 [A1]根據大公報1955-01-04一篇介紹余達之的報導,途達之1928年回港後即加入江利洋行。但根據公司註冊紀錄,江利洋行 (H. Connell & Company) 成立於1932年7月20日。該公司已於1995年9月20日取消註冊。另在一個叫Historic Hong Kong Firms的網頁找到M.J. Connel及Connell Brothers Co. Ltd.兩間公司,均稱為公利洋行。
 [A2]夏暉:『本港糖薑業概況』,星島日報1947-07-29
 [A3]余達之曾說,英國人之所以那麼喜歡吃糖薑,是因為英國大霧,而糖薑則有助於辟治濕氣。後來伊利沙伯二世女皇登基時,香港的賀禮中亦有糖薑。
 [A4]夏暉:『本港糖薑業概況』,星島日報1947-07-29
 [A5]大公報1948-06-01
 [A6]『又一村的起源及發展歷程』,《又一村花園俱樂部銀禧紀念特刊》,第10頁。香港:又一村花園俱樂部,2014
 [A7]工商日報1948-07-05
 [A8]大公報1950-03-12
 [A9]華僑日報 1950-07-16
 [A10]大公報1969-05-161969-05-181969-06-09

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毒麵包案 (3)

張亞霖回港受審

原來當天上午8時半,香港警方接到集體中毒報告,警察總監梅理 (Charles Henry May) 知道事態嚴重,立刻向港督寶靈齡請示,可是當時寶齡自身難保,他與一名離職副官共進早餐時吃了有毒麵包,這時正感到不適。同樣中了毒的商人羅賓納 (W M Robinet) 知道政府還没有設法追捕正在往澳門途中的張亞霖後,便自動請纓,包了輪船Spark號,於下午差不多2時起程前赴澳門,另外警方也派了警長施露華 (de Silver) 率領探員,並帶同張亞霖一名少年伙記,乘坐2時半啟航的皇后號 (Queen) 跟在他之後。

羅賓納於晚上6時半到達澳門,他並没有要求澳門當局協助,逕自上岸尋找張亞霖,但找不到,唯有坐小艇到停泊在港內的Shamrock碰碰運氣,居然在船上頭等艙找到張,那時已是晚上7時。

羅賓納抓著張的辮子,說要拘捕他。張問香港方面有没有人被毒死,羅賓納說没有,但指責張在麵包下毒,張稱不知砒霜是什麼,並指出他的孩子也中了毒,要帶羅到他客艙裏看看他們,羅拒絶了。

羅賓納指張本已遭人懷疑與第蘇輪案有關,眼前這件事令他處境甚為惡劣。羅問張為什麼要帶家人去澳門,張說清政府用5,000元買他的人頭,並恐嚇要把他的房子一把火燒掉。張說他在澳門没有物業,只準備托友人照顧他家人,他自己想盡快返回香港。

最後羅賓納押張到岸上,把他交給澳門總督的警衛,然後準備去找澳督解釋,可是途中就遇上施露華等從香港趕到的探員,羅賓納就將他們引領到警衞室,把張交給他們,那時已是晚上8時許。警長把張帶回船上,第二天早上與張一家人坐Shamrock回香港。

港督堅拒用私刑

回港後,英人社區羣情洶湧,要求不加審訊而立即把張亞霖父子及麵包工人處死。119,事發後4天,腹瀉還未痊癒的輔政司孖沙 (William Thomas Mercer) 便在議政局會議上作出如此要求,並提議在當月的餘下日子裏實施軍管,犯案而被當場拘捕的人要立刻處罰,以警戒蠢蠢欲動的華人不法份子。

他說:『我們身邊那大批作反的、膽大妄為的生番──我們日常社交及家中生活的倚靠──在應付他們時,應該將文明社會的溫和法律放在一旁。(the mild practice of law of civilized nation may well be put aside in dealing with the treacherous and reckless barbarians by whom we are surrounded in swarms, and on whom in the social and domestic relations of daily life we are necessarily dependent[S1] )

港督寶齡雖然在侵略中國時顯得橫蠻無理,但在自己統治的殖民地,面對恐怖襲擊,受到各方面的壓力,還是可以沉得住氣,力排眾議,以大局為重,不肯放棄法治。他没有接納孖沙的建議,反而堅持採取正當的法律程序,給予有關人等一次公平的審訊。他召集了一個6人的全英陪審團,實行開庭審訊,控告張亞霖父子及8名麵包工人下毒企圖謀殺 (其餘42名被扣留的工人則被困在一個16x15呎的囚室內達幾個星期之久),聆訊於22展開。

六人陪審團審張

主控官是總檢察官安士廸 (Thomas Chisholm Anstey),他的助手是一位義務人士Cooper Turner。辯方律師是大律師必烈啫士 (William Thomas Bridges,當時香港只有4位大律師,當然全是英國人[A2] )Day;律師Messrs Gaskell and BrownMr H J Tarant。全男陪審團6人:

                McLeod 商人
                Sutton 船帆製造商
                Lemon 文具商
                Danesnoon 會計員
                Lyall 商人
                Bowrs 船雜貨供應商 (ship chandler)

22聆訊一開始,安士廸就要求陪審團考慮:若判被告無罪,等如鼓勵中國政府 (當時香港英人心目中的幕後黑手) 再下毒手。他又要求,由於下毒這種案件都是秘密進行,没有直接證據,應該考慮接受環境證據,並據而對案件作出推斷;他指出被告人等已經受到太大的縱容,他提議在這案件中運用法例時宜從嚴不從寛。他反駁張亞霖没有動機的說法,他說如果張事成的話,會獲中國政府給予官職,而過去為英人所作的事可以一筆勾消;而且張在事發前已瀕臨破產邊緣,極需要經濟援助。

24月,聆訊的第3天,一位陪審員Sutton投訴張亞霖一名親戚透過Sutton僱用的一個員工向他出價100元行賄,請求幫助張獲釋。法官當庭判處賄賂者6個月苦工的刑罰。

25,辯方大律師必烈啫士陳詞,首先指出政府一開始便已採用非常手段處理案件,企圖阻止被告獲得公平的審訊:疑犯被捕後被帶到中央警署落口供,直至開庭為止都没有到過裁判司署;總檢控官安士廸以太平紳士身份干涉案件的調查;43名没有被起訴的裕盛麵包工人被不仁道地拘留在一個極為狹窄而且骯髒的囚室裏。

必烈啫士引述證人的證供,指張亞霖在案發前夕的財政狀況完全没有問題,張還告訴友人他並無意將辦館轉讓。必烈啫士又指出,張坐船到澳門後,大可以上岸逃走,但他没有這樣做,反而立刻要求船長回航。必烈啫士要求陪審員考慮,張没有參與在之前一年發生的罷市,他為服務外國人而得罪自己同胞,又怎會忽然向同一批外國人下毒手呢?而華人最重親情,如果張是下毒的人,他又怎會讓家人吃那些麵包呢?警方還在張家中搜到他祖母求他回鄉的一封書信,證明他離港有因。

26,安士廸解釋他最初把疑犯帶到警署而不交到法庭的原因,是因為他知道一啟動法律情序,便會曠日持久,影響公義的執行。

事實上寶齡以為總檢察官安士廸能夠找到足夠證據把張亞霖入罪。當安士廸發覺他無能為力時,就提議訂立有追溯力的軍事法,並指責張的支持者曾嘗試恐嚇證人,又稱一眾陪審員都接受賄賂。開審後,安士廸請求批准他接受環境證據,他警告如被告獲判無罪釋放,香港華人社會會鄙視港英政府。

由於張的家人也吃了麵包,證明張也不知情。至於一同被控的8名麵包工人,張說他們是好伙記,他自己因為包辦英人伙食已被中國政府通輯,8個伙記也是不能回鄉。對於這一類效忠於英人的分子,如果判罪,在當時環境對香港十分不利,因為亞羅號戰爭仍在進行。

張亞霖被逐出境

當時為張辯護的大律師必烈啫士,也從法理上力替張辯護,雖然安士廸大聲疾呼要入罪,而當時社會上也羣情洶湧,報紙甚至要求港督把所有被捕的麵包工人在店前吊死,但經過4天審訊,張等10人最終還是因為證據不足而獲判無罪。

毒面包案在警署審訊 - 左面三名華人中,正面向畫師的是張亞霖父親,
側面是亞霖本人,他後面的女士是他夫人。
對此安士廸大為不滿,指陪審團袒護被告,要求以原有證據重審,直至入罪為止,但這樣做違反普通法原則,寶齡不為所動。安士廸又草擬法案把大規模下毒等同叛國,但草案被殖民地部拒絕。

張亞霖雖獲判無罪,當局可没有將他當庭釋放,以免刺激受害英人的神經,這樣做亦是向華人示以強硬的態度,而且港府亦需等待倫敦的進一步指示。而最重要的是,讓英人有時間向張採取民事索償,當時張的財產已被凍結[S3] 

張最大的債主並非別人,正是最初以大律師身份為他辯護、214起告了18個月病假為孖沙署理輔政司職務的必烈啫士,他向張收取的費用據說超過500英磅。首席法官通知港督,他不會接受任何人身保護令的申請。

張獲判無罪之後,有中外人士多次向政府提議將張等人驅逐出境,有人建議將他們放逐到台灣去,有人說應讓他自我放逐,他的友人譚亞才與另外38位華人則提出讓他還鄉,以後不准再來港經商。

可能因為他被清政府通輯,回內地會被處死,倫敦殖民地部最後同意把張遞解出境,著必烈啫士於81把張釋放,讓他自由離境,但他要以2,000元擔保5年內不回港[S4] 。他當時乘船去了越南西貢。其他麵包工人也被逐離境。

布烈治告華友西報誹謗

在此件「毒麵包案」中,《華友西報》老闆、英人德倫 (William Tarrant) 為受害人之一,事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張亞霖賠償。但因張亞霖已經破產,又遭遞解出境,德倫無法遂其主張,竟遷怒於布烈治,連續在《華友西報》上,對布氏大肆攻擊,說他營私舞弊。

布氏於是以刑事誹謗罪控告德倫,成為香港第一宗報業誹謗官司。結果法官認為他「措詞激烈,涉及私德,損害布氏名譽,誹謗現任官吏。……此事非關過失 ,實為故意」,而判他誹謗罪名成立,而必列啫士後來則晉升為輔政司。

至於毒麵包的真正原因,亦有人提出其他解釋﹕裕盛麵包店使用的麵粉遠洋而來,貨船運送期間,貨艙內有一批砒霜,由於船艙漏水,砒霜受潮,又遇上大風浪,毒性完全滲入麵粉內,到了裕盛,就製成毒麵包。

(全文完)



 [S1]Anglo-China : Chinese People and British Rule in Hong Kong, 1841-1880 by Christopher Munn, p. 282.
 [A2]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by G B Endacott, p.126.
 [S3]Anglo-China : Chinese People and British Rule in Hong Kong, 1841-1880 by Christopher Munn, p. 283.
 [S4]Anglo-China : Chinese People and British Rule in Hong Kong, 1841-1880 by Christopher Munn, p. 283.

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毒麵包案 (2)


全港歐人中毒

1857115早上,香港數百戶歐人家庭如常起牀後進食早餐,歐人傳統早點是麵包,但不需到街上購買,而是由麵包店送到家中。可是麵包吃進肚裡不久即嘔吐大作,原來那些麵包有毒,受害的歐人數以百計,港督寶靈 (John Bowring) 夫婦亦未能幸免,史稱毒麵包案。

1857年初發生的毒麵包案轟動國際。當時很多商人已離港,加以市面上經常貼有恐嚇告示,所以很少人敢賣食物予英人,但亦有商人看出這是做生意的良機。一位原籍香山縣、名叫張亞霖的商人,在皇后大道西開了裕盛辦館[S1] ,包辦了在港外國人的麵包供應。

裕盛在皇后大道西的店舖

張於18歲來港,先後受聘於BighamFranklyn Murrow[S2]  De Silver等外商,後來他買了3部製餅乾機,開了裕盛做製餅生意。起初專賣餅乾給海軍,及至華人反英運動開始,他拒絕參與,堅持繼續營業,於是全香港西人的麵包都由他包辦,既是獨市生意,當然生意滔滔,全盛時期他供應400戶人家的麵包。

但在中英開戰期間、香港彌漫一片反英情緒之際,為英國人服務,需要付出代價 ─ 張亞霖在廣州的一間店舖被人縱火焚燬,張本人多次被人警告不要再為英人供應糧食。可是他不但没有這樣做,反而購買了一批新的機器,實行擴充營業。

18561122香港華商罷市,張没有參與[S3] 1224 (農曆十一月廿八),他家鄉政府貼出公告,命令所有在港鄉民回鄉,否則會被視為漢奸而拘捕並處罰。

185715 (農曆12月初十),有官兵去到張祖母家,指張還未回鄉,向她勒索金錢,她說張數日內一定回家。官兵去後,張祖母立刻寫信給張父,著他告訴張有關情況,並囑咐張一定要將全家送回家鄉,但張自己則千萬不可回去,因為官方懸賞5,000元要他的人頭,又叮囑他出入要小心,因為他的店舖可能會被人放火。1210日張收到該信,與父親商量後,決定於1215送父親與妻兒回鄉。

計劃定下來後,張亞霖首先安排交通,那時由香港去香山縣最快的方法是坐船到澳門,然後經陸路過境便是了。張於是向Murray請求准他家人免費乘坐Shamrock去澳門,但他没有提到自己也同去。同時,他開始放煙幕,經他的職員口告訴客戶他即將離開,而且於113在店外貼出告示,告訴客戶這消息。

對於他的一些較為相孰的客戶朋友,他卻有不同的說法。他在大約189日向與裕盛在同一屋簷下的宜昌地蓆店老闆Wong-a-hee說,他太太想回娘家過年,要他陪她同去,但他說太忙不能去。張又在案發前一天告訴一位客戶、Thos Hunt & Co洋行代表Drinker,說他並非真的要離開,只是想瞞騙經常給他麻煩的中國官吏,他聲稱當時有65名中國官員混入了香港,對他造成很大的威脅。他又向一個叫Dixon的友人說中國官員懸紅5,000元買他的人頭,他想到新加坡去避風頭。

事實上他於1月初還用了585英磅買了一部新的揉麵糰機器,事發前一星期安裝妥當,可以投入生產;113張在工場後面以$85月租了一間房子放置焗爐,他一次交了3個月租。這些似乎都顯示他有長遠打算,並無計劃在短期內放棄香港的生意。

張與妻兒老父一家5口住在皇后大道東的工場,妻子名Tiangsi,兩名兒子大的3歲、小的5個月大,同住的還有一名女庸工及她的一名親戚,還有一名保姆何太。張亞霖本人通常在店舖那邊睡覺,每月只有兩三次在工場那邊的家過夜,事發之前一晚他就不在家。

14日晚,張吩咐工人 特別為他的兒子烘一些小塊麵包在船上吃。工人如常於下午4時揉麵粉糰,晚上10時放入焗爐。之後他們吃麵包作晚餐,喝了一點菜湯,跟著所有人開始嘔吐,他們懷疑是菜湯出了問題,其中一人到樓上告訴張妻,但張家人没有採取什麼行動。

15日一早,張亞霖由大道西的門市部坐艇到大道東的工場 (當時港島北岸還未開始填海,皇后大道就在海旁),接家人去碼頭。張似乎有點心不在焉,途中他一位友人Adam Scott[S4] 剛坐另一隻小艇經過,離遠高聲向他打招呼,他卻似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到達大道東家時天已亮,之前一晚當夜班的工人告訴他有關晚餐時喝菜湯後嘔吐事件,張信以為是菜湯的問題,没有深究。這時候工人陸續把之前一晚焗好的麵包送出給客戶,張則著家人收拾行裝,準備起程。張妻說去澳門的輪船當天回港,提議張一同上船送他們一程,張答允。

因為怱忙的關係,他們早餐也來不及吃,只在工場拿了之前一晚特別為這旅程而焗製的麵包,帶到船上充飢,其中部份也是作為給鄉下親友的手信。臨行前由保姆何太手抱的老么哭起來,張把少許麵包給他吃,想不到吃後立刻嘔吐,張問何太是什麼原因,何太答可能是早上天氣又濕又冷,孩子受了點風寒,張信以為真。

張亞霖和家人没有收拾細軟,只帶了些寢具、兩籃橙和麵包,衣服只帶了孩子的。臨行前張跟伙記說他父親會帶他妻兒回鄉,而張自己則只會送到澳門便立即折返;等到滿清官員不再找他麻煩的時候,他便會接家人回港。

1857115早上,裕盛的麵包於7時許至8時間如常送到訂戶家中。結果有400多個西人,包括港督寶靈夫婦在內,吃了麵包後嘔吐大作,有些人自行到醫院求醫,大部份則請求醫生出診,那些本身也受中毒之苦的醫生由早到晚要逐屋去救人,而用於治療中毒的催吐劑在大量需求下不敷應用[S5] 

輔政司孖沙 (William Thomas Mercer) 指令政府化驗師Dr William Harland (此人一年後出任殖民地總醫官) 對麵包進行化驗,發覺當天送到訂戶家裏的麵包全部含有砒霜,但因份量太多,以致那400多人吃了毒麵包後立刻嘔吐,把砒霜也吐了出來,得以不死。據負責化驗的醫生估計,下毒者大約用了10砒霜之多。

港督寶靈
輔政司孖沙

警方於當天早上8時半接到集體中毒報告,知道所有毒麵包均來自裕盛辦館,立刻出動封舖拉人,上午9時警員在皇后大道西的裕盛門市部拘捕9人,並在一個鐵箱內搜獲幾份新鄉縣地契[S6] 、一些書藉及$1,200;另在皇后大道東的工場逮捕39人,帶走一批麵粉、生麵糰、酵母菌、清水等。這次行動中一共拘捕了48人,全部帶到中央警署落口供。後來再逮捕在逃2人,另有兩名管工逃脫。

警方在搜查過程中没找到什麼可疑物品,而警察隊長梅理 (Captain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Charles May) 奉孖沙命把在麵包工場找到的麵粉、生麵糰、酵母菌、清水等送去化驗,結果没有發現砒霜。

疑犯離港赴澳

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没有找到事件主角張亞霖,因他當天一早與父親及妻兒上了8時出發去澳門的輪船Shamrock離開香港。

當天早上,張帶了家人、保姆何太以及兩名少年僕人,怱怱趕去碼頭,上得船來大約是7時半。他們的客倉原來還有另一家人,且已先到,兩家人僅以一塊布簾隔開。

輪船8時起航,張亞霖一直留在客倉中,没有像平日那樣出來跟大管輪閒聊。根據張後來的供詞[S7] ,大約早上11時,他覺肚餓,拿出麵包,切開分給家人及同倉乘客進食,他自己更是第一個把麵包放進口裏,不久大兒子首先感覺不適,張起初以為是暈船,但後來全倉人都頭暈嘔吐,便懷疑是麵包有問題,他派男孩僕人去問過船長僕人,知道船上吃過麵包的西人也有同樣反應,於是猜到有人在麵包裏下毒。

事實上,根據船員的供詞,船啟航後約1小時後所有頭等倉的外籍乘客都紛紛感到不適[S8] ──他們很多都買了裕盛的麵包上船吃;很多船員在9時的早餐時間吃了麵包後也開始嘔吐,那些麵包有些是船員自己買的,有些是乘客給他們的。當時在客倉中見到張的船員事後都說不覺得他有不舒服的跡象。

船於預定時間下午1時到達澳門後,船長Xavier在途中已得悉船上多人吃了張亞霖的麵包後中毒的事,已決意不讓張上岸。但張亞霖並無上岸之意,他跟父親及妻子說,香港那邊的人一定會有很多人受害,他一定要趕回去處理毒麵包事件。

他找到船長,問輪船是否按原定時間在下午2時起程回香港,船長說情況有變,原來船公司駐澳門經理人Agabeg在船剛進入澳門水域之後,便即上船告訴船長,他要先把在附近停泊區內的西班牙戰艦Jorge Juan拖進內港,然後才抛錨,船長雖因船員中毒而不大願意接納這額外的任務,但既然是公司的決定,也就無可奈何,於是只好暫時不讓乘客上岸。

這件差事完成後已是下午3時半,船在內港抛錨,張亞霖再問船長是否當天下午回港,船長說不,張以為有錢使得鬼推磨,向船長出價50元包船回港,船長仍說不可,因Agabeg要他卸下船上鴉片 (當年經營鴉片並非違法),然後裝上其他貨物[S9] 

下午4時,Agabeg再次上船,張把出價提升到100元,並再解釋要趕回香港的原因。Agabeg指輪船已經熄火[S10] ,拒絕了他的要求。張知道銀彈政策行不通,便問船長他應等待Shamrock於第二天送他回港 (該輪已定於16日早上7時啟程回港),還是另僱快艇於當晚回去,船長勸他還是乘坐Shamrock,張於是決定在船上過夜,他說縱使累死他的家人也一定要回香港。船長見他家人中毒後不適,在張要求下,同意讓他們一家留在頭等客艙。

張兩個兒子哭個不停,他吩咐僕人上岸買了些飯回來,孩子吃過飯後就安靜下來,張趁機睡了片刻。晚上7時左右,張自己一人在客倉外徘徊,忽然有一西人闖進船倉來,一手執著他的辮子,說要逮捕他。




 [S1]辦館的工場在皇后大道東,相隔1哩。
 [S2]Stephenson & Co老闆。
 [S3]罷市第一天,照常開門營業,但送去客戶的麵包被人搶去,店舖又遭人擲石,第2天被迫關門。
 [S4]Adam Scott是港穗輪船公司駐穗代理人。當時他剛從廣州抵港,想向張亞霖詢問港澳輪船何時起航。
 [S5]E J Eitel, Europe in China (London and Hong Kng, 1895), p. 310.
 [S6]地契屬於張家族而非張個人。
 [S7]張亞霖於116在香港警探押解下坐船從澳門返回香港的當天,在警署錄下口供。
 [S8]自從第蘇號事件後,所有客輪都把西人和華人分開,西人坐的是頭等倉,張亞霖因為是華人中的有錢人,所以也得以享受西人同樣的待遇。
 [S9]船員都因中毒而不能工作,船公司臨時在澳門僱用苦力進行起卸貨物的工作。
 [S10]Shamrock號雖原定下午2時回航香港,因有船員不適,於進入內港後就將船火熄滅,待翌日才再升火離澳,蒸氣輪的船火並不可以隨滅隨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