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1966年反天星加價騷亂 (2) -- 葉錫恩大力反對

市政局民選議員葉錫恩不藉小輪公司違反試辦期內不加價協議的所為,本著為民請命的精神,對天星加價表示強烈反對。

她於1112在報紙上發表一封給港督的公開信,內容如下:

總督閣下:
        請願人對天星渡輪公司最近申請增加票價事,表示嚴重之關懷,並對該項申請之任何批準提出強烈反對。
本呈文提出以下要求,以供閣下認真考慮:
(一)   未來12個月中所有公共交通公司加價之申請,必須由政府詳細研究,並在該期間內不予批准任何該類申請。
(二)   交通乘客調查及對各公共交通公司過去與現在財政之研究其全面報告書,應盡早向民眾公佈。
(三)   不得關起門來採取任何步驟增加票價或採取其他足以妨害民眾之辦法。若雙方保密談判以謀取利潤,透過公共事業專利增加收入而不公佈民眾週知,均屬不道德的行為。

葉錫恩登出一張表格,呼籲讀者在表格上選擇是否支持加價,然後寄回給她。

就在葉錫恩收集簽名期間,政府邀請她出任剛成立的交通事務諮詢委員會成員[S1] ,該委員會的權限,是『向政府提供有關內部交通事業之調整、改進及發展之意見』。


葉回憶說:『我認為這正是一個好機會,可以把公眾的意思表達出來。政府圈子裡一些朋友告訴我,政府之所以這樣做,只不過想利用這個機會阻止我替市民做事。』但葉還是加入了該委員會。

1118,香港交通諮詢顧問委員會發表[S2] 反對加價意見書。19日晨,港九無線電聯會發言人宣稱:該會董事會一致通過反對加價,並即席議決致書港府。當天晚上,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召開執行委員會擴大會議,會議結果一致反對天星加價,並警告曾威脅取消新航線的天星小輪:『如果天星小輪公司覺得非加價不能經營下去,則可以放棄這種專利權,讓其他不加價也可以繼續經營下去的人去接手[S3] 。』

與此同時,支持葉錫恩反對加價的簽明表格如雪片飛來。1124下午250分,葉拿著23,723份簽名表格,以及她寫給港督的一封信,在杜學魁校長及幾位青年陪同下,乘天星小輪由九龍前往香港,在中環碼頭上岸後,先向記者發表簡短的反加價聲明,然後向港督府出發。3時半到達港督府,由港督中軍接見,並收下信件及簽名表格。

葉錫恩給港督的信內容如下:

總督閣下:
        請願人對天星輪渡公司最近申請增加票價事,表示嚴重之關懷,並對該項申請之任何批準提出強烈反對,特提出以下反對理由:
(甲)    該公司多年來已獲得公共事業之過份利潤,根據該公司公佈,六年來曾派股息如下:

1959
年度 –  760,000
1960
年度 –  840,000
1961
年度 –  920,000
1962
年度 –  960,000
1963
年度 – 1,056,000
1964
年度 – 1,056,000

上述數字約為該等年度利潤之百份之五十。該公司股本僅為240萬元,其中160元在1962年從盈餘積項下開紅股凈送股東,而股東未付任何代價。近數年該公司又將累積之數百萬元盈餘轉入服務金,而此項資金並非來自股東而是來自公共乘客之腰包。

(乙)    從港島至九龍增加票價一角之提議,將會增加該公司之收入每年超出二百萬元,該數字還遠超過持續該交通服務標準現狀所需用之數額。

(丙)    政府批准天星輪渡公司之申請將會成為其他公共交通事業公司效法申請加價之綠燈訊號,如批准天星輪渡公司獲取高度暴利,此例一開,則其他之申請,政府將勢難拒絶。

(丁)    香港經濟狀況已顯示在目前一般加價為時不當,即使該公司利潤已低降到不能接受之程度,足以支持其中申請之理由者亦不當。蓋票價增額之重担將降於本港社會中最貧苦之階層,使其不能負荷。

但後來政府竟然說只收到一封反對信,對2萬多人的簽名隻字不提[S4] 

不過,天星小輪没有按照原來計劃在196611開始加價。19651125,天星小輪公司董事局主席夏利斯,在該公司第13艘新船『曉星』號舉行下水禮席上宣佈:『為了使港府能有一個稍長時間考慮本公司的 (申請加價) 事宜,本公司已同意在199621前,暫緩作任何票價的變更。』
交通事務諮詢委員會於121正式成立,並舉行第一次會議,討論天星加價事宜。成為委員之一的葉錫恩很快就發現,該委員會的目的不是研究是否批准加價,而是討論加價的幅度。對於她大力反對天星小輪加價,作為委員會當然委員的交通事務署長無動於

19662月,天星小輪公司並没有加價,再次押後加價日期。
19663月,交通事務諮詢委員會對加價一事的討論進入最後階段,除葉錫恩外,其他委員一致贊成批准天星小輪加價。委員之一簡悅強更表示,不願乘搭頭等的人可以選擇搭三等,他的話引起公眾更大反感。

319,該委員會發表報告,同意天星小輪加價5仙,並將建議轉呈政府。報告書發表後全港嘩然,面對輿論一面倒的反對,港府一時未能決定是否批准,只是決定暫時4月不加價,而這決定也没有向公眾宣佈。

葉錫恩是唯一一位不肯在報告書上簽名的委員,她呼籲反對加價的人士寫抗議書給港府及各報館。
321,九龍商會理事長謝伯昌發表聲明,加入反加價行列。3月底4月初大學生亦發動簽名運動,抗議天星加價,共收集了10多萬個簽名。

葉錫恩見在建制內她已無能為力,唯有呼籲市民挺身而出,爭取自己的利益。43,她向街坊福利會、社團發出200多封信,以求發動輿論,阻止天星加價。政府還是不予理會。
葉錫恩後來回憶:『作為最後一招,我勸說反對加價的人站出來講話。我並没有建議舉行示威。我從未打算利用漲一點價這樣的事煽動暴亂。我只不過是呼籲遵守協議,呼籲避免給勞動人民增加苦難而已[S5] 。』

可是,43勇於為市民講話的英文星[A6] 在頭版寫道:『葉錫恩呼籲採取行動,以免遲疑而後悔』。









 [S1]委員會成員15人,包括工務司、新界民政署長、副經濟司、警務署長、海事處長、交通事務署長等當然委員;另委任9位社會人士出任委員。


 [S2]應是另一委員會。


 [S3]明報1965-11-20


 [S4]這是政府一貫處理這種簽名運動的手法,即無論多少人簽名,只當作一個意見,以後在88直選及其他公眾諮詢中都是這樣。


 [S5]葉錫恩『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中文版)110頁。


 [A6]英文《星報》 (The Star) 是香港最後一份英文晚報,創刊於196531,創辦人為澳洲人曾競時 (Graham Jenkins),該報內容以香港新聞為主,並擺出為市民講話的姿態。1969年加出中文版。1981年該報為胡仙名下的聯益報業所收購。1984514該報中英文版同時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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