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0日 星期五

為民請命葉錫恩 (7)

還原惡法?

臨時立法會運作期間,推翻了不少被認為「對特區政府運作做成障礙」的法例,包括恢復被指為「還原惡法」的「《公安條例》」修訂、廢除工會集體談判權、取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凌駕性地位等。

這些做法當然受到民主派的大事抨擊。對於還原《公安條例》,梁國雄在報章撰文指出:葉錫恩多年前曾指摘這條例打壓言論自由,不可接受,這時卻出爾反爾。

原來在1979年,剛過23歲的長毛,與6名革馬盟同志,因不顧殖民地政府的禁令,舉行集會聲援北京之春民運,紀念天安門事件及要求釋放魏京生等政治犯,7人皆被判入獄,3人因初犯緩刑。

當年的政治氛圍仍然十分保守,對公民抗命和左翼思潮避諱非常,聲援他們的人寥若星辰。

葉錫因卻以市政局議員身分,寫了一封信給港英政府及聯合國人權小組,指出《公安條例》規管集會遊行過嚴,要求釋放長毛等:「將七名以集會和平表達意見的年輕人判監,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壓制。」[A1]

梁文見報後不久,劉天賜亦在報章發表文章,嘗試解釋葉錫恩的『轉軚』行為。

他指出:『葉錫恩當年反對港英《公安條例》,必定有反對理由。葉錫恩對她的同胞英國人在殖民地施行假紳士、假文明,實流氓、實專制的措施反感,她愛好民主自由,以宗教博愛精神為動力,支持殖民生活的中國人爭取符合世界潮流的民主自由生活。當時港英《公安條例》嚴苛,當然要反對。

『然而,回歸之後,她必定發現,港英種下來的禍害,縱容盲目示威,開放「民主」的濫殤,的而且確不利於愛好穩定和平生活的港人。她更會發現,周圍布滿了「反回歸」的陷阱,在不接水平的政治管理下,三年之間出現了三十多年不遇的民間怨憤。這個時候,若《公安條例》鬆弛下來,容易造成社會上更廣泛、更龐大的混亂。習慣藐視法紀之心日益擴張之際,「反回歸」勢力必乘機破壞香港秩序,使到回歸喪失崇高意義,港人生活更受煎熬。

『如此變化,可以形容為葉錫恩思想進步了,看形勢看得更加清楚,她反「反公安條例」是對的。』[A2] 

1979123歲的梁國雄聲援油麻地艇戶時被藍帽子帶走。


喪夫之痛

臨立會議員任期至1998年6月3日止,於是1998年立法會要再選舉,選出第一屆立法會議員。可是葉錫恩不再參加競選連任,從此退出政壇,專心與丈夫杜學魁一起打理學校事務。

可是,比她年輕9年的杜學魁於2001年11月27日病逝,享年79歲。

杜學魁在1980年代已患上心臟病,一直要定時服藥及定期檢查。1995年,葉錫恩直選立法會,跟司徙華作「世紀之戰」。當時,已經70多歲的杜學魁,健康不算好,但卻整天陪著太太出外做家訪,到街上派傳單。當年,還傳出性格梗直的杜學魁,不滿民主黨對其太太在選舉期間肆意攻訐,導致跟老朋友司徙華決裂[A3]

逝世前數年杜更發現患上前列腺癌。由於身體衰弱,杜於1999年曾入院接受心臟起搏器安裝手術。2001年9月杜學魁身體狀況變差,屢次進出醫院,出院後也要倚靠輪椅代步,早於9月初已謝絕所有師生及好友的探訪。

11月20日杜病情急轉直下,進入法國醫院治理,葉錫恩一直24小時不眠不休在醫院陪伴丈夫,直至送他跑完人生最後一程[A4] 。11月27日晚上8時45分杜撒手人寰,彌留時他獨子杜幼陵 (非與葉所生) 與葉都在邊。

杜於12月5日在世界殯儀館出殯,沒有任何宗教儀式。民主黨黨團召集人楊森、民建聯成員譚耀宗、葉國謙、蔡素玉、港進聯主席劉漢銓、民協主席馮檢基、工聯會副理事長陳婉嫻等到場致祭。行政長官董建華、3名司長及多名主要官員,多位大學校長和長實集團代表也有送上花圈致意。

杜學魁在世界殯儀館出殯。

在最後一屆市政局選舉中與葉錫恩決戰的司徙華,也拋開過去恩仇,在靈堂上和葉錫恩握手慰問。

杜學魁1922年在內蒙包頭出生。唸初中時,適值「七七事變」,在炮火下,離鄉別井,落難於戈壁沙漠,足足跑了一年,才到達重慶,重過安定的生活。他繼續唸高中,1942年考入四川國立社會教育學院 (今蘇州大學) 唸社會工作,1946年畢業。

1950年來港[A5] ,立志開展教育事業。他起初曾經替人擔水和開租書檔謀生,捱了好一段日子,才獲受聘於鳴遠中學,開始實現他的教學理想。他在一次教會聚會中認識了葉錫恩,後來他主動提議開辦一間學校,便是後來的慕光中學。

杜學魁一生致力公益事務,1960年創立「防止自殺小組」,1962年加入國際撒瑪利亞會,成為該組織首個亞洲分會。

此外,並積極爭取日本就戰時暴行賠償及道歉。他生前一手促成不同政見的團體,聯合組成「史維會」,為此他與曾鈺成多次見面,遊說民建聯拋開政黨的背景歧見,加入史維會,最後民建聯派出蔡素玉加入。他的臨終遺願,也是希望成功在本港舉行「太平洋日軍暴行見證會」,記錄日軍戰時暴行,他並捐出10萬元協助籌辦該活動。可惜見證會未舉行他已去世。

葉錫恩有一位姐姐住在英國,杜學魁過身後,她本可以回英國與姐姐一同居住,但她沒有選擇走這條路,她說:「我的丈夫在香港沒有什麼親戚……但是我們有一個協議,我死的時候會陪在他的身邊,我不想離開屬於他的地方……。」[A6]

李少民事件
葉錫恩雖說已退出政壇,卻仍然不時對一些時事作出評論,2001年就曾為『李少民事件』大事抨擊反中人士。

李少民是城市大學經濟系副教授,亦是美國公民,於2001年2月進入深圳時被扣押,至7月14日被控為台灣充當間諜,為間諜機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搜集情報,罪名成立,被驅逐出境。

由於中國獲得奧運主辦權,中美關係有所改善,李少民於7月30日獲准返回香港。回港後,李少民打破沉默,接受媒體采訪,並發表文章,他辯稱:「大同盟」是台灣的民間團體,絕對不是間諜組織,而且還和中國大陸有學術交流項目。

李少民承認,他1990年代初曾和一些學者組織了各種研究中國改革和開放的活動,並向一些基金會和民間組織申請資助,其中包括「大同盟」。當時他有三個研究項目,比較兩岸經濟和政治制度,並研究兩岸通婚。他說,當時他請一些中國學生幫助搜集資料,但是其中並沒有國家機密,而這就是他的罪行。

2001年8月,城大校董會行政委員會火速處理事件,決定讓李少民留任,繼續履行他和大學之間的一年合約。這決定受到大學教職員協會的歡迎,該會主席毛大偉形容這是「明智與符合人情的」行動。

葉錫恩則為北京大抱不平,指反中人士在處理同類事件時立場不一,採取雙重標準,刻意與中央對抗。

葉錫恩在一個電台節目中,將李少文案與科學家李文和間諜案相比,指李文和當日被美國政府指為間諜時,很多學者和李的朋友都挺身而出,指證他並非間諜,但反中團體卻不為此多發一言。反之,當李少民被北京判間諜罪,他們卻大為緊張,其偏心的態度可見一斑。

她又指香港一些政客往往找尋每個攻擊中國的機會,但若他們試想一下,其他國家侵略他人以奪取權力和財富,中國卻没有侵略他國以遂私利,這點足以令中國感到自豪,故那些只以詆毀自己祖國為目的本地政客受人鄙視。

她又對中國最終得到各國的認同獲得奧運的主辦權表示高興,雖然有些人認為中國在人權方面未盡如意,但中國在過去30年中致力於世界和平上貢獻尤多,足令外人看清其這方面的努力[S7]

城市大學經濟系副教授李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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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梁國雄:『自傷傷人,傷人自傷?』,蘋果日報2000-11-29。

[A2]劉天錫:『葉錫恩是對的』,東方日報2000-12-10。

[A3]但杜學魁2001年接受傳媒訪問時,曾提及跟司徙華的友情:「在對的事情上我們還是好朋友,應該是的。」杜去世後,司徙華也有到靈堂送老朋友最後一程。見星島日報2001-12-06。

[A4]太陽報2001-11-29。

[A5]一說1949年前。

[A6]文匯報2004-04-14

[S7]星島日報2001-08-06。

2015年2月15日 星期日

為民請命葉錫恩 (6)

反對彭定康政改方案

1989年六四事件後,倫敦方面不滿港督衞奕信對北京政府事事退讓,決定以保守黨主席彭定康取而代之。

彭督上任後,即於199210發表第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政改方案,改革立法局的選舉制度,除了要「兩局分家」,取消所有委任議席新增9個功能組別議席(俗稱新九組),使所有在職人士都有資格投票(變相使這九個議席成為直選議席),以加快香港的民主步伐。

北京政府隨即大表不滿,指出改革未曾諮詢中國政府的意見,並聲言將在香港主權移交後取消有關改革。中方官員更對彭定康施以人身攻擊。

葉錫恩對於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亦不以為然,她於19932月致函英國會議員,大表反對。

她指出英國統治香港150年,從未鼓勵過民主,而以前她提議採取較民主的制度時,倫敦以維持香港安定繁榮為借口拒絶她。可是彭定康卻在香港的穩定繁榮最受威脅的時候,竭力推行進一步的政制改革,不理會這對九七後的香港有什麼影響。『在英國人拒絶 (給香港人) 民主這麼久之後,為什麼現在要這樣做?』

她又反駁彭督認為政改方案得到三份之二港人支持的說法,指有80%市政局議員反對。她又稱港人關注穩定繁榮多於投票方式,並認為自己得到大部份市民支持:

『我自己的支持者遍及港島和九龍的所有地區,因為我是透過直選進入市政局的……將近30年來,在歷次直接選舉中,我得到的選票都是最高的……』

她批評彭不理解中國人:『他雖是個聰明人,但卻没有足夠的智慧去理解中國人的文化和中國人的思想。中國人没有西方民主的背景,以前英國也不曾向他們提供過這樣的環境。他們有他們自己的標準,無疑會以他們自己的方式和時間來發展。須知,英國是花了數百年的時間才達到今天這種部分民主的狀態的!』

她承認:『數十年來,我一直致力於實行一種進步的民主制度,而現在我卻站出來反對這個貎似民主的方案,心中不免感到悲哀!』

她指政改方案令70%的選民得到兩張選票,其餘30%只有一張,所以不民主,而且只會讓一小拙政客處於掌權地位。而這班政客的最終目的,是要在中國大陸鼓吹民主,而這是中國政府不能接受的,因為這時中國需要穩定去發展經濟,隨著經濟的發展,政治上也會逐漸有所轉變[A1] 

1994526,北京頒佈第三批49名港事顧問的名單,葉錫恩榜上有名。

1994630立法局表決政改方案那天,葉錫恩提出修正案,要求一人一票,即反對彭督的新九組方案。她又反對三位官守議員就這法案投票,因他們三人於1997年後不再留在香港。結果反對無效,而她的修正案亦未能獲得通[A2] 。最後表決政改方案,在兩位議員棄權的情況下,方案以29:28票險勝。

於是,儘管受到北京政府的強烈反對,政改方案終於獲立法局通過,並在1995年香港立法局選舉中落實。

北京政府宣布放棄「直通車」,實行另起爐灶,不會讓在1995當選的立法局議員過渡到特區立法會。

兩敗於司徙華

葉錫恩在政改爭議中的反彭親北京表現,令她在1995年遇上仕途上的重大挫折。

當年已被稱為『親中友好力量』的葉錫恩,在同一年內竟於民主選舉中兩敗於司徙華,一次是199535司徙華向她挑戰,與她爭奪市政局觀塘北議席。雙方在選舉前均做身體檢查以示自己有心有力,二人在票站外相遇時,葉錫恩拒絕與司徙華握手,被記者拍下照片,成為報紙翌日的頭版照[A3] 

司徙華在他的回憶錄中指出:之前的選舉,葉錫恩常與左派候選人競爭,民主派曾派出義工幫她做家訪等拉票工作,這次由於葉錫恩的反彭定康立場及反民主派的言論,親中團體轉而支持她對付司徙華[A4] 。但葉錫恩在自己的回憶錄中則稱她從不涉及黨派政治,當年支持她選舉的人都出於真[A5] 

可是那時選民仍受『六四』情意結的影響,而親中力量仍未成氣候,開票當晚,葉錫恩等到凌晨二時許,知道大勢已去,没有看點票結果便黯然離開點票[A6] 最後葉錫恩得6778票,得票率42.3,首敗於司徙華

葉錫恩由1963年初次當選起,連任市政局議員達32年之久,至此劃上句號。

下半年葉錫恩又參加立法局選舉,希望連任。由於市政局選舉落選,葉錫恩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循市政局功能組別進入立法局。不過立法局已加入直選議席,葉參加了地區直選,在九龍東選區又遇上司徙華,二人於917舉行了一次譽為世紀之戰的辯論,葉最後以23,855票對29,627票再敗於司徙華之手。

葉錫恩於1995年市政局選舉中在票站外拒絶與司徒華握手。

最後司徒華獲勝。


臨立會成員

不過,亦因為與北京的關係,葉錫恩不久之後又得以再回到立法機構。由於北京對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措施大為不滿,決定另起爐灶,設立『臨時立法會』,邀請一班親中人士出任臨立法議員,葉錫恩在獲邀之列。

臨立會於回歸前已成立,議員任期由1997125開始。因為港英政府不承認臨立會,葉錫恩跟其他議員最初要深圳開會,至回歸後,才回到香港立法會大樓辦公。

1997葉錫恩行政長官董建華授予大紫荊勳章GBM),成為香港首批大紫荊勳章得主之一。




 [A1]葉錫恩:《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第297-301頁。香港:香港文匯出版社,2004.8
 [A2]同上,第309-312頁。
 [A3]司徙華:《大江東去:司徙華回憶錄》,第390頁。香港:牛津出版社,2011
 [A4]同上。
 [A5]《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第50頁。
 [A6]同上。

2015年2月7日 星期六

為民請命葉錫恩 (5)

麥樂倫案

葉錫恩見義勇為,多次為被政府欺負的市民出頭。可是在麥樂倫一案,卻被人利用,而該案的研訊,亦進一步削弱了葉錫恩對律政署的信心。


1978年底,一位地方法官告訴葉錫恩,一名年輕蘇格蘭裔督察麥樂倫 (John MacLennan) 受到不公平對待,希望她可以施以援手。葉錫恩帶同兩位地方法官去見麥樂倫,了解事情。

麥樂倫告訴葉錫恩:他在政治部任職的時候,曾調查公務員隊伍 (包括警隊) 裡面的同性戀情況,發現了一些高級警官有同性戀行為,因而被誣害有同性戀傾向。葉錫恩信以為真,於是寫信給港督麥理浩投訴此事。結果麥樂倫獲得復職[A1]

在這件事上葉錫恩是受了麥樂倫的欺騙和利用。麥樂倫的確是同性戀者,他活躍於香港地下同性戀界,更在一位姓徐、有黑社會背景的男妓馬伕安排下,與兩位男性青年來往甚密。他甚至要求其中一位叫「阿東」的18歲青年,搬入其宿舍,與他同居。

麥樂倫一直將自己的另一邊面隱藏得十分妥善。他之所以出事是因為搞「良家少男」,他曾和一名叫劉偉堂的18歲青年交往,劉在蘇格蘭讀書,他的志願是加入警隊。麥樂倫給他一張申請表,並帶劉返回麥家,企圖侵犯他。後來麥樂倫被劉的朋友的父親舉報而被格職[A2]

葉錫恩為麥樂倫『申冤』之後大約半年後,又有人告訴葉錫恩,警方準備用一個華人青年設陷阱,誣告麥樂倫犯同性戀罪。這次『告密』的人是警界裡面另一同性戀者米克.福頓 (Mike Fulton),他指出那陷阱是將一個年輕華人男子介紹給麥樂倫認識,安排他進入麥的住所,然後將麥拘捕。葉錫恩親自與福頓見了面。

葉錫恩不知道的是:福頓因不滿麥樂倫曾經勾引他的男朋友,向警方的調查同性戀小組告發麥樂倫。

主持調查小組的布祿和昆尼指示福頓,將他男友作餌,好引誘麥樂倫不軌,以搜集證據。福頓大怒,不肯就範,二人要脅他,如不順從,即把他拘捕。福頓假裝答應,卻沒有行動,反而打電話給葉錫恩,想透過葉錫恩提醒麥樂倫小心[A3]

1979年底葉錫恩親身向當時的律政司舉報,說警方會以誣捏的罪名,逮捕麥樂倫,但是,有關方面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後來,布祿和昆尼找到了一個已婚的雙性戀者,要脅他說,要把他昔日的不倫關係告訴他現時的妻子。最終,此人屈服,供出麥樂倫是同志[A4]

幾個星期後,1980年1月15日,麥樂倫死於寓所內,身中5槍,警方說是自殺死,而麥樂倫的屍體第二天便被火化,無從進一步驗屍。葉問律政司為何在舉報後沒有採取行動保護麥樂倫,律政司讓她看了一些據稱是由證人所給的口供,說麥樂倫真的有多宗案件在身有待調查,而這些指控便是他自殺的動機。

律政署內兩位高級職員向葉錫恩保證,讓她翻看的案件資料,都由律政署人員所寫,而不是由警方提交的報告,葉錫恩信以為真。經過一年的死因調查,最後的結論仍然是『自殺』[A5]

在研訊期間,葉被要求辨認在律政署看過的口供檔案。但她辦不到,因為那些作為呈堂證據的檔案,無論在顏色、大小、編幅、內容方面,都與她在律政署所見過的不一樣。雖然她堅決否認曾在律政署見過那些口供,但該署的兩名官員還是宣誓證明那些口供便是她曾在律政署見過的。致此葉錫恩對律政署信心盡失。  

麥樂倫事件還有更壞的一面。在研訊的過程,葉錫恩曾獲准翻看一些內部檔案,發現有些東西,負責研訊的那位專員後來稱這些東西為「特別規章」。

這份特別規章只與警方調查同性戀者的特別調查小組有關。是由律政司向負責調查同性戀者的人員發出的指示,如果有可靠線索指證政府高官的話,便要顧及涉嫌人的官職和其他情況,按個別情況處理有關案件。在研訊時葉錫恩的代表律師山昆納弟大律師便稱這些特別規章是「歧視的特別規章」。

那些指示發出之時,同性戀行為依法是刑事罪行。因此,不禁令人聯想,還有沒有針對其他罪行發生的指示,保障某些政府官員和其他重要人物,使他們免受刑事檢控?

決定在港終老

1981年,葉錫恩在英國Essex郡買了一所房子,準備在那裡度過寧靜的退休生活,但她一直不想放下手頭的工作。

她和杜學魁創辦的慕光英文書院在觀塘功樂道55號的新校舍於1972年落成啟用,1976年又於荔景邨開設第二間津貼小學,命名為慕光荔景小學,另外還正在籌備在順天邨設立第二間幼稚園 (第一間在樂富)。

1982年,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開始談判,葉錫恩反對英國企圖保持香港的治權,並寫了一封措詞嚴厲的信給首相戴卓爾夫人,提醒她強盜没有權擁有他搶回來的財物,即使他威廹受害者簽署了一份同意書。

及至中英聯合聲明於1984年簽署,九七問題得以解決,葉錫恩就打消退休回英國的念頭,賣了那所房子,決心留在香港。

雙料議員

1983年,市政局議席首次由地區選舉產生,而不再用已沿用百年的全民選舉制度。葉錫恩選擇在觀塘區出選,因她由1973年起已在該區工作和居任,結果她在無對手下自動當選,並且以市政局議員身份獲委任為觀塘區議會議員。1985年她當選市政局副主席。

1984年,中國政府邀請葉錫恩到南昌訪問,葉故地重遊,發覺該地比30年前進步很多,她還到以前曾在那裡治病的美國醫院;然後又到南京訪問。她到處都受到熱情招待,不再被視為侵略者。


1983年葉錫恩在市政局辦公室。

葉錫恩市政局會議中發言,身旁是貝衲祺


與杜學魁結婚

葉錫恩與杜學魁相識逾卅載,自始已經互相仰慕,但二人忙於辦學,而葉自己還有很多其他公職,雙方一直未有結婚,直至1985年,他們終於決定共諧連理,於 6月 13日在觀塘婚姻註冊處註冊,這時葉錫恩已年屆72,杜學魁校長亦已63歲。這段暮年戀,成為一時佳話。

杜學魁講過,他在教會邂逅葉錫恩,二人雖未至一見鍾情,但那時葉錫恩給他的第一個印象,是十分仁慈溫和。而最令他心儀的,是葉對社會事務的熱誠及貢獻,數十年來為大眾奔波,對任何人、任何事都大公無私,令他心生敬佩。在杜心中,兩人的感情非一般無意義的戀慕,而是帶著濃厚敬意。

另一邊,葉錫恩對杜學魁也是充滿仰慕之情,她在自傳中這樣形容他:「杜是我生平唯一遇到的一個跟我理想接近的人,直到今天還是,我對他的敬愛二十五年來都沒改變過……看杜教書,對我來說是一件百看不厭的事,從他那裏我學會了許多東西,比我以前在學校和當老師所學到的更多。我教他英文,他教我中文,我發現他談話,彷彿就像在老家跟父親和弟弟談話一樣……杜使我恢復了過去年輕時候,未給教條束縛之前的理想。」

1985年6月底二人到奧地利渡蜜月,在那裡住了一星期,然後轉往莫斯科、倫敦、北京,杜在北京與老朋友會合,之後夫婦二人分道揚鑣,杜去內蒙,葉回香港。杜在內蒙住了一段時間,突然心臟病發,大病了一場,好在有朋友照顧,才得以康復回港。

葉錫恩與丈夫溫馨的一刻。

葉錫恩夫婦1995年遊蘇州。

當立法局議員

1988年葉錫恩以市政局議員代表的身份參加立法局選舉,這次選舉港英政府原本想引入直選 (即所謂『八八直選』),但為北京所反對,結果仍然維持選舉團和功能組別兩種間接選舉辦法,葉錫恩參加的是立法局選舉團,結果在無其他候選人的情況下自動當選;隨後更獲選為立法局內務委員會主席[A6]

港英政府推遲到1991年才在立法局中引入直選議席,葉錫恩大力鼓勵有志者參與直選,而她自己也曾積極考慮循此途徑進入立法局,但最後還是決定利用市政局這個功能組別,參加間接選舉。她解釋是因為市政局很多議員都支持她,没有理由不接納而去參加直選。

結果這個功能組別没有人敢向她挑戰,最後只她一人報名,於是又自動當選,成功連任[A7] 

葉錫恩在立法局會議中,她身旁兩人是黃宏發、劉李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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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Kate Whitehead, Hong Kong Murders, p24.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A2]同上。

[A3]同上, p 26.

[A4]同上。

[A5]同上, pp 28-29.

[A6]葉錫恩在立法局當內務委員會主席,直至1995年她未能連任立法局議員為止。

[A7]大公報 1991-08-20。

2015年2月2日 星期一

為民請命葉錫恩 (4)

揭發警方包庇黑社會勒索小巴

上文提到葉錫恩與政府關係欠佳,是因為多次與政府作對,繼1966年反對天星加價之後,於1969年又揭發警方包庇黑社會勒索小巴。

話說葉錫恩於1965年獲委任為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她利用這個機會,為市民就公共交通的諸多問題向政府發聲。

1967年暴動期間,多種公共交通工具罷使,於是大量『新界的士』及『九座位私人小巴』乘機在港島和九龍行駛載客,雖然非法,但因其能夠填補罷駛引至的公共交通服務的真空,港府採取放任態度。

葉錫恩向運輸署長建議將這些小巴合法化,署長斷然拒絶,但當1969年署長從日本度假回來後,忽然改變態度,宣布將這種小型巴士合法化,劃一為14座位 (但必須向某日本汽車公司買[A1] )。自此小巴大受歡迎,至1977年,在香港島和九龍行駛的小巴,數目達到4,300[A2] 

1960年代末合法化後的14座位小巴。小巴成為黑社會敲詐的對象,而葉錫恩則指警方包庇黑社會。
 可是,小巴合法化之後,小巴行業卻被黑社會操縱。『每一個想繼續營業下去的司機,都要付錢給三合會,不給錢的人,就不准進入上落客區。如果他們不理會照做的話,就會被抄牌,控告他小心駕駛,或其他交通違例罪名……有人受到恐嚇,有人甚至被毆打,有一位司機給打死,有些人的汽車晚上被人破壞[S3] 。』

葉錫恩最初是要求反貪污科的新主管羅彼得 (Peter Law) 一起到小巴站考察小巴司機被黑社會勒索的情形,但羅彼德藉詞推搪。葉錫恩轉而寫信給交通部主管葛柏,一星期後葛柏覆信說他的部門和反貪污科都已作出調查,没有發現任何證據。

葉錫恩於是親自出馬,她在小巴站頭拍得黑社會人物向小巴司機收取『入線費』的照片,照片中可看到有警員在旁,卻視若無睹。葉錫恩寫了一篇文章,連同有關照片,登在報紙的頭版。跟著更接受電視台訪問,電視台還訪問葛柏,葛柏否認曾接到葉錫恩的投訴,更訛稱是報紙登出來才知道這件事。但電視台把葛柏的否認,和葉錫恩的訪問同時播出,而葉錫恩還出示她寫給葛柏的信,令警方大為尷尬,不得不拘捕了幾個人以作交[A4] 

但向小巴司機勒索的事繼續發生,只不過黑社會採用其他方法──他們成立一間清潔公司,在交了黑錢的小巴擋風玻璃上貼上標籤,拒絶付錢的司機仍然被恐嚇,仍然收到告票。葉錫恩於是又寫信到報章揭發這事情,清潔公司只好停止營業。據葉錫恩說,之後交黑錢這步驟就安排在新蒲崗警署裡面進行。

葉錫恩與廉政公署

19742月廉政公署的成立,是香港反貪運動最重要的里程碑,而葉錫恩至今仍然認為廉署的成立很大程度是她推動的結果。

葉錫恩當年的確勇於揭露港英政府的貪污情況,還回到祖家遊說國會議員向英政府施壓,要倫敦方面積極對付香港的貪污問題。

1973年總警司葛柏涉嫌貪污,在被調查期間逃回英國,令英政府十分尷尬,葉錫恩在英國傳媒的安排下,跑到葛柏在倫敦的家門外,要求與他對質,勸他回港受審;後來還寫信給首相威爾信 (Harold Wilson),詳述香港的貪污情[A5] 

葉錫恩在反貪方面的功勞的確不可抺殺,但正如學者葉健民指出:『七十年代的廉政制度並非是一種制度突變,而是一種累積經年的漸變結果,經歷幾代人的共同努力,功勞絶不應只算在個別英明領袖身[A6] 。』葉健民指的是麥理浩,但套用在葉錫恩身上亦甚恰當。

葉健民指出當時廉署之所以得以成立,是多種因素所造成,包括1950年代起港督柏立基、戴麟趾等在訂立和修改反貪條例的努力;1960年代的兩場騷亂顯示出的民怨的壓力,令殖民地政府不得不回應。還有倫敦在1967年後對香港貪污情況的關注;倫敦考慮成立委員會調查葛柏事件等,更促使港府要積極行動起來。

事實上,葉錫恩對於剛成立的廉署有諸多不滿,例如她認為廉署不應把聲名狼藉的警察反貪部的大部份人員借調過[A7] ;她亦不認同律政司應握有是否檢控貪污疑犯的決定權。

獲麥西西獎

葉錫恩對本港社會的貢獻,獲得國際機構認可。1976年葉錫恩榮獲麥西西奬 (Magsaysay Award),該獎由美國洛克菲勒兄弟基金及菲律賓政府 (麥西西為菲律賓第7任總統) 合辦,被稱為亞洲的諾貝爾獎。

葉錫恩隨後用那些奬金成立了一個正義基金 (Justice Fund),為被警方誣告的市民聘請律師,令到不少年青人免卻牢獄之災。

1977年她又獲英女皇頒授CBE勳銜。

可是,由於葉錫恩太活躍,她很早便被政治部監[A8] ,她也知道她的電話由1970年代起即被監聽。她知道港英政府裡面很多人恨她入骨,所以她十分小心,連過馬路亦不會闖紅燈,以免被政府捉痛腳。

1977年麥理浩頒授CBE勲章予葉錫恩。
葉雖對港府諸多批評,對麥督卻是頗為欣賞。

 



 [A1]《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第103頁。
 [A2]鄭寶鴻:;《香江騁懷- 香港的早期交通》,第162頁。香港: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2009.5
 [S3]『葉錫恩自傳』,第209頁。
 [A4]《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第121-122頁。
 [A5]葉健民:《靜默革命 香港廉政百年共業》,第104頁,香港:中華書局,2014.7
 [A6]同上,第9頁。
 [A7]首任廉政專員姬達的夫人近年還寫信到報章反駁葉錫恩的這個論點,指廉署在成立前幾個月已努力招聘和訓練人員,但最初一些已在偵查的案件需要跟進,所以還是要起用部份舊人。她回應葉錫恩的文章以讀者來函方式刊登在China Daily HK Edition 2013-11-06
 [A8]羅亞:《政治部回憶錄》,第48頁。香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海外華人研究社,1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