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7日 星期六

為民請命葉錫恩 (5)

麥樂倫案

葉錫恩見義勇為,多次為被政府欺負的市民出頭。可是在麥樂倫一案,卻被人利用,而該案的研訊,亦進一步削弱了葉錫恩對律政署的信心。


1978年底,一位地方法官告訴葉錫恩,一名年輕蘇格蘭裔督察麥樂倫 (John MacLennan) 受到不公平對待,希望她可以施以援手。葉錫恩帶同兩位地方法官去見麥樂倫,了解事情。

麥樂倫告訴葉錫恩:他在政治部任職的時候,曾調查公務員隊伍 (包括警隊) 裡面的同性戀情況,發現了一些高級警官有同性戀行為,因而被誣害有同性戀傾向。葉錫恩信以為真,於是寫信給港督麥理浩投訴此事。結果麥樂倫獲得復職[A1]

在這件事上葉錫恩是受了麥樂倫的欺騙和利用。麥樂倫的確是同性戀者,他活躍於香港地下同性戀界,更在一位姓徐、有黑社會背景的男妓馬伕安排下,與兩位男性青年來往甚密。他甚至要求其中一位叫「阿東」的18歲青年,搬入其宿舍,與他同居。

麥樂倫一直將自己的另一邊面隱藏得十分妥善。他之所以出事是因為搞「良家少男」,他曾和一名叫劉偉堂的18歲青年交往,劉在蘇格蘭讀書,他的志願是加入警隊。麥樂倫給他一張申請表,並帶劉返回麥家,企圖侵犯他。後來麥樂倫被劉的朋友的父親舉報而被格職[A2]

葉錫恩為麥樂倫『申冤』之後大約半年後,又有人告訴葉錫恩,警方準備用一個華人青年設陷阱,誣告麥樂倫犯同性戀罪。這次『告密』的人是警界裡面另一同性戀者米克.福頓 (Mike Fulton),他指出那陷阱是將一個年輕華人男子介紹給麥樂倫認識,安排他進入麥的住所,然後將麥拘捕。葉錫恩親自與福頓見了面。

葉錫恩不知道的是:福頓因不滿麥樂倫曾經勾引他的男朋友,向警方的調查同性戀小組告發麥樂倫。

主持調查小組的布祿和昆尼指示福頓,將他男友作餌,好引誘麥樂倫不軌,以搜集證據。福頓大怒,不肯就範,二人要脅他,如不順從,即把他拘捕。福頓假裝答應,卻沒有行動,反而打電話給葉錫恩,想透過葉錫恩提醒麥樂倫小心[A3]

1979年底葉錫恩親身向當時的律政司舉報,說警方會以誣捏的罪名,逮捕麥樂倫,但是,有關方面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後來,布祿和昆尼找到了一個已婚的雙性戀者,要脅他說,要把他昔日的不倫關係告訴他現時的妻子。最終,此人屈服,供出麥樂倫是同志[A4]

幾個星期後,1980年1月15日,麥樂倫死於寓所內,身中5槍,警方說是自殺死,而麥樂倫的屍體第二天便被火化,無從進一步驗屍。葉問律政司為何在舉報後沒有採取行動保護麥樂倫,律政司讓她看了一些據稱是由證人所給的口供,說麥樂倫真的有多宗案件在身有待調查,而這些指控便是他自殺的動機。

律政署內兩位高級職員向葉錫恩保證,讓她翻看的案件資料,都由律政署人員所寫,而不是由警方提交的報告,葉錫恩信以為真。經過一年的死因調查,最後的結論仍然是『自殺』[A5]

在研訊期間,葉被要求辨認在律政署看過的口供檔案。但她辦不到,因為那些作為呈堂證據的檔案,無論在顏色、大小、編幅、內容方面,都與她在律政署所見過的不一樣。雖然她堅決否認曾在律政署見過那些口供,但該署的兩名官員還是宣誓證明那些口供便是她曾在律政署見過的。致此葉錫恩對律政署信心盡失。  

麥樂倫事件還有更壞的一面。在研訊的過程,葉錫恩曾獲准翻看一些內部檔案,發現有些東西,負責研訊的那位專員後來稱這些東西為「特別規章」。

這份特別規章只與警方調查同性戀者的特別調查小組有關。是由律政司向負責調查同性戀者的人員發出的指示,如果有可靠線索指證政府高官的話,便要顧及涉嫌人的官職和其他情況,按個別情況處理有關案件。在研訊時葉錫恩的代表律師山昆納弟大律師便稱這些特別規章是「歧視的特別規章」。

那些指示發出之時,同性戀行為依法是刑事罪行。因此,不禁令人聯想,還有沒有針對其他罪行發生的指示,保障某些政府官員和其他重要人物,使他們免受刑事檢控?

決定在港終老

1981年,葉錫恩在英國Essex郡買了一所房子,準備在那裡度過寧靜的退休生活,但她一直不想放下手頭的工作。

她和杜學魁創辦的慕光英文書院在觀塘功樂道55號的新校舍於1972年落成啟用,1976年又於荔景邨開設第二間津貼小學,命名為慕光荔景小學,另外還正在籌備在順天邨設立第二間幼稚園 (第一間在樂富)。

1982年,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開始談判,葉錫恩反對英國企圖保持香港的治權,並寫了一封措詞嚴厲的信給首相戴卓爾夫人,提醒她強盜没有權擁有他搶回來的財物,即使他威廹受害者簽署了一份同意書。

及至中英聯合聲明於1984年簽署,九七問題得以解決,葉錫恩就打消退休回英國的念頭,賣了那所房子,決心留在香港。

雙料議員

1983年,市政局議席首次由地區選舉產生,而不再用已沿用百年的全民選舉制度。葉錫恩選擇在觀塘區出選,因她由1973年起已在該區工作和居任,結果她在無對手下自動當選,並且以市政局議員身份獲委任為觀塘區議會議員。1985年她當選市政局副主席。

1984年,中國政府邀請葉錫恩到南昌訪問,葉故地重遊,發覺該地比30年前進步很多,她還到以前曾在那裡治病的美國醫院;然後又到南京訪問。她到處都受到熱情招待,不再被視為侵略者。


1983年葉錫恩在市政局辦公室。

葉錫恩市政局會議中發言,身旁是貝衲祺


與杜學魁結婚

葉錫恩與杜學魁相識逾卅載,自始已經互相仰慕,但二人忙於辦學,而葉自己還有很多其他公職,雙方一直未有結婚,直至1985年,他們終於決定共諧連理,於 6月 13日在觀塘婚姻註冊處註冊,這時葉錫恩已年屆72,杜學魁校長亦已63歲。這段暮年戀,成為一時佳話。

杜學魁講過,他在教會邂逅葉錫恩,二人雖未至一見鍾情,但那時葉錫恩給他的第一個印象,是十分仁慈溫和。而最令他心儀的,是葉對社會事務的熱誠及貢獻,數十年來為大眾奔波,對任何人、任何事都大公無私,令他心生敬佩。在杜心中,兩人的感情非一般無意義的戀慕,而是帶著濃厚敬意。

另一邊,葉錫恩對杜學魁也是充滿仰慕之情,她在自傳中這樣形容他:「杜是我生平唯一遇到的一個跟我理想接近的人,直到今天還是,我對他的敬愛二十五年來都沒改變過……看杜教書,對我來說是一件百看不厭的事,從他那裏我學會了許多東西,比我以前在學校和當老師所學到的更多。我教他英文,他教我中文,我發現他談話,彷彿就像在老家跟父親和弟弟談話一樣……杜使我恢復了過去年輕時候,未給教條束縛之前的理想。」

1985年6月底二人到奧地利渡蜜月,在那裡住了一星期,然後轉往莫斯科、倫敦、北京,杜在北京與老朋友會合,之後夫婦二人分道揚鑣,杜去內蒙,葉回香港。杜在內蒙住了一段時間,突然心臟病發,大病了一場,好在有朋友照顧,才得以康復回港。

葉錫恩與丈夫溫馨的一刻。

葉錫恩夫婦1995年遊蘇州。

當立法局議員

1988年葉錫恩以市政局議員代表的身份參加立法局選舉,這次選舉港英政府原本想引入直選 (即所謂『八八直選』),但為北京所反對,結果仍然維持選舉團和功能組別兩種間接選舉辦法,葉錫恩參加的是立法局選舉團,結果在無其他候選人的情況下自動當選;隨後更獲選為立法局內務委員會主席[A6]

港英政府推遲到1991年才在立法局中引入直選議席,葉錫恩大力鼓勵有志者參與直選,而她自己也曾積極考慮循此途徑進入立法局,但最後還是決定利用市政局這個功能組別,參加間接選舉。她解釋是因為市政局很多議員都支持她,没有理由不接納而去參加直選。

結果這個功能組別没有人敢向她挑戰,最後只她一人報名,於是又自動當選,成功連任[A7] 

葉錫恩在立法局會議中,她身旁兩人是黃宏發、劉李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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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Kate Whitehead, Hong Kong Murders, p24.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A2]同上。

[A3]同上, p 26.

[A4]同上。

[A5]同上, pp 28-29.

[A6]葉錫恩在立法局當內務委員會主席,直至1995年她未能連任立法局議員為止。

[A7]大公報 199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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