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 星期一

為民請命葉錫恩 (4)

揭發警方包庇黑社會勒索小巴

上文提到葉錫恩與政府關係欠佳,是因為多次與政府作對,繼1966年反對天星加價之後,於1969年又揭發警方包庇黑社會勒索小巴。

話說葉錫恩於1965年獲委任為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她利用這個機會,為市民就公共交通的諸多問題向政府發聲。

1967年暴動期間,多種公共交通工具罷使,於是大量『新界的士』及『九座位私人小巴』乘機在港島和九龍行駛載客,雖然非法,但因其能夠填補罷駛引至的公共交通服務的真空,港府採取放任態度。

葉錫恩向運輸署長建議將這些小巴合法化,署長斷然拒絶,但當1969年署長從日本度假回來後,忽然改變態度,宣布將這種小型巴士合法化,劃一為14座位 (但必須向某日本汽車公司買[A1] )。自此小巴大受歡迎,至1977年,在香港島和九龍行駛的小巴,數目達到4,300[A2] 

1960年代末合法化後的14座位小巴。小巴成為黑社會敲詐的對象,而葉錫恩則指警方包庇黑社會。
 可是,小巴合法化之後,小巴行業卻被黑社會操縱。『每一個想繼續營業下去的司機,都要付錢給三合會,不給錢的人,就不准進入上落客區。如果他們不理會照做的話,就會被抄牌,控告他小心駕駛,或其他交通違例罪名……有人受到恐嚇,有人甚至被毆打,有一位司機給打死,有些人的汽車晚上被人破壞[S3] 。』

葉錫恩最初是要求反貪污科的新主管羅彼得 (Peter Law) 一起到小巴站考察小巴司機被黑社會勒索的情形,但羅彼德藉詞推搪。葉錫恩轉而寫信給交通部主管葛柏,一星期後葛柏覆信說他的部門和反貪污科都已作出調查,没有發現任何證據。

葉錫恩於是親自出馬,她在小巴站頭拍得黑社會人物向小巴司機收取『入線費』的照片,照片中可看到有警員在旁,卻視若無睹。葉錫恩寫了一篇文章,連同有關照片,登在報紙的頭版。跟著更接受電視台訪問,電視台還訪問葛柏,葛柏否認曾接到葉錫恩的投訴,更訛稱是報紙登出來才知道這件事。但電視台把葛柏的否認,和葉錫恩的訪問同時播出,而葉錫恩還出示她寫給葛柏的信,令警方大為尷尬,不得不拘捕了幾個人以作交[A4] 

但向小巴司機勒索的事繼續發生,只不過黑社會採用其他方法──他們成立一間清潔公司,在交了黑錢的小巴擋風玻璃上貼上標籤,拒絶付錢的司機仍然被恐嚇,仍然收到告票。葉錫恩於是又寫信到報章揭發這事情,清潔公司只好停止營業。據葉錫恩說,之後交黑錢這步驟就安排在新蒲崗警署裡面進行。

葉錫恩與廉政公署

19742月廉政公署的成立,是香港反貪運動最重要的里程碑,而葉錫恩至今仍然認為廉署的成立很大程度是她推動的結果。

葉錫恩當年的確勇於揭露港英政府的貪污情況,還回到祖家遊說國會議員向英政府施壓,要倫敦方面積極對付香港的貪污問題。

1973年總警司葛柏涉嫌貪污,在被調查期間逃回英國,令英政府十分尷尬,葉錫恩在英國傳媒的安排下,跑到葛柏在倫敦的家門外,要求與他對質,勸他回港受審;後來還寫信給首相威爾信 (Harold Wilson),詳述香港的貪污情[A5] 

葉錫恩在反貪方面的功勞的確不可抺殺,但正如學者葉健民指出:『七十年代的廉政制度並非是一種制度突變,而是一種累積經年的漸變結果,經歷幾代人的共同努力,功勞絶不應只算在個別英明領袖身[A6] 。』葉健民指的是麥理浩,但套用在葉錫恩身上亦甚恰當。

葉健民指出當時廉署之所以得以成立,是多種因素所造成,包括1950年代起港督柏立基、戴麟趾等在訂立和修改反貪條例的努力;1960年代的兩場騷亂顯示出的民怨的壓力,令殖民地政府不得不回應。還有倫敦在1967年後對香港貪污情況的關注;倫敦考慮成立委員會調查葛柏事件等,更促使港府要積極行動起來。

事實上,葉錫恩對於剛成立的廉署有諸多不滿,例如她認為廉署不應把聲名狼藉的警察反貪部的大部份人員借調過[A7] ;她亦不認同律政司應握有是否檢控貪污疑犯的決定權。

獲麥西西獎

葉錫恩對本港社會的貢獻,獲得國際機構認可。1976年葉錫恩榮獲麥西西奬 (Magsaysay Award),該獎由美國洛克菲勒兄弟基金及菲律賓政府 (麥西西為菲律賓第7任總統) 合辦,被稱為亞洲的諾貝爾獎。

葉錫恩隨後用那些奬金成立了一個正義基金 (Justice Fund),為被警方誣告的市民聘請律師,令到不少年青人免卻牢獄之災。

1977年她又獲英女皇頒授CBE勳銜。

可是,由於葉錫恩太活躍,她很早便被政治部監[A8] ,她也知道她的電話由1970年代起即被監聽。她知道港英政府裡面很多人恨她入骨,所以她十分小心,連過馬路亦不會闖紅燈,以免被政府捉痛腳。

1977年麥理浩頒授CBE勲章予葉錫恩。
葉雖對港府諸多批評,對麥督卻是頗為欣賞。

 



 [A1]《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第103頁。
 [A2]鄭寶鴻:;《香江騁懷- 香港的早期交通》,第162頁。香港: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2009.5
 [S3]『葉錫恩自傳』,第209頁。
 [A4]《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第121-122頁。
 [A5]葉健民:《靜默革命 香港廉政百年共業》,第104頁,香港:中華書局,2014.7
 [A6]同上,第9頁。
 [A7]首任廉政專員姬達的夫人近年還寫信到報章反駁葉錫恩的這個論點,指廉署在成立前幾個月已努力招聘和訓練人員,但最初一些已在偵查的案件需要跟進,所以還是要起用部份舊人。她回應葉錫恩的文章以讀者來函方式刊登在China Daily HK Edition 2013-11-06
 [A8]羅亞:《政治部回憶錄》,第48頁。香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海外華人研究社,1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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