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為民請命葉錫恩 (3)

『有事找葉錫恩』

除了政府政策和行政不當外,葉錫恩亦針對政府內部的貪污問題。

一次她還為50多宗交通意外的苦主及家屬,舉行了一次集會,這些交通意外事件都是因警方貪污而影響了法庭的判決,以致受害者無法取得應得的補償。最後葉錫恩還帶領與會者前往港督府請願。

葉錫恩又想為一些向警方舉報罪案而反而被捕入獄的人申冤,這些人會被安排在一個叫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 Tribunal的法庭那裡提堂,這是一個秘密法庭,由一位法官和兩位太平紳士主審。

庭上提出的傳聞證據都是警方提供的,被告人不可向證人提問,也没有律師辯護,警方可把他們無限期拘留,然後遞解出境,目的地不是大陸就是台灣。只要警方說在普通法庭提堂會對證人構成危險,便可在此法庭審訊。

她首先把有一些有關小販的個案在市政局會議上提出,痛斥將小販驅逐出境的做法,得到民選議員的支持。幾天後,輔政司立刻在星期日的報張用整個頭版的篇幅攻擊葉錫恩,指責她利用市政局的特權作出毫無根據的攻擊,說整件事都是捏造的,還向葉挑戰,要她提出真實的證據來。葉真的把證據寄給輔政司,但他置之不理。


1970年代小販『走鬼』情況。

葉又為一位受害村民,組織了20多位認識受害人的村民寄一封聯名信給輔政司,信中指香港黑暗,法治有名無實,要求政府放人。結果輔政司把那人和另外幾個情況相同的人釋放,但保留案底。

葉錫恩來港後,極力為民眾向政府爭取權益,成為市民的希望,「有事找葉錫恩」成為當年不少弱勢社群的一句口號。
與此同時,她已令到政府內外很多既得利益集團大為不滿。

1965年初的時候,我已經使到警察、三合會,以及一些偏袒整個制度的高官不安,不論這個制度有多腐敗或嚴重錯誤,他們都要偏袒。我在群眾之間的聲譽非常好,不過在政府的圈子裡面,我就常常受到攻擊。1966年,是一個可以把我打倒的好機會,這個機會,政府和警察都不會輕易放過的。』


1970年葉錫恩與罷工的隧道工人。




葉錫恩聆聽市民投訴。





反天星加價騷亂

196510月,天星小輪向政府申請加價,將頭等收費由2角增加至25仙,3等收費則維持1角不變。社會上對小輪加價反應強烈,認為將起帶頭作用;輿論一般大舉反對。當時葉錫恩11月收集超過2萬個市民簽名,反對天星小輪加價。

19663月,咨詢公共運輸公具收費的交通咨詢委員會,除葉錫恩外,一致贊成批准天星小輪加價。一時間輿論嘩然。葉錫恩號召市民及社會團體站出來反對加價,保護自己的利益。

44上午,青年蘇守忠身穿寫上「支持葉錫恩」、「絕食」、「反對加價」的外衣,到中環天星碼頭站立,進行絕食抗議,引來途人圍觀。葉當晚到碼頭見蘇,對他說了些鼓勵說話。

45下午,警察拘捕蘇守忠。葉到警署探望蘇,又到蘇家將事情告訴他父母。葉在回憶錄中說示威者曾要求她帶領他們示威,但她拒絕了,因為不想害了他們。不過有在警署工作的朋友秘密告訴她警方準備陷害她。

推動政制改革不果

暴動結束後葉錫恩回到英國,向國會議員揭發香港政府與警隊的貪污情況,並希望說服他們只有在香港進行民主改革才有望改善這情況。

55在其下榻的倫敦酒店舉行記者招待會,公佈其香港政制改革建議。葉錫恩表示,她此行旨在遊說英國政府設立一個專門研究香港的皇家委員會,以推動香港的政制改革。她說:我的想法應向香港市民公佈,以便他們能夠自作決斷。這份建議計劃,是與正在倫敦工作的香港大律師梁永濂合作草擬的,其中包括5個要點,12項副條文。

九龍騷亂調查委員會聆訊開始後,盧麒揭發他在警署被苦打成招,被廹承認接受了葉錫恩的5,000元,以發動反加價騷亂。此外,盧景石又在聆訊中重複那5,000元發動騷亂的指責。

葉錫恩在倫敦發表聲明,指有人企圖誣陷她,玷污她的聲名,她向盧景石挑戰,要求他接受測謊機的測試。另一方面,她立即選了她認識的白來恩‧戴斯德律師 (Brian Tisdall) 及以她的朋友山昆納弟大律師 (Sanquinnetti),代表她出席調查會。

她還致函數位英國國會議員,以及殖民地部次官史東豪斯,促請他們注意香港警方對她的誹謗。另外,她寫了一份報告,詳述她在香港所看到的嚴重問題,包括不公開的審判,以及公務員未經公開調查即被開除等。

69葉錫恩呼籲香港市民登記為選民,參加市政局選舉。晚上她從倫敦前往家鄉紐卡素,探望家人和一個有病的兄弟。

這時有人搞了一個『葉錫恩基金一元運動』,在很短時間內為她籌募了3萬多元作為她這次辯護的經費,於是葉帶了4位英國國會議員回港,讓他們親眼看看到底是什麼一回事。最後調查委員會放棄追究葉錫恩。

葉錫恩在英晤工黨國會議員藍堅 John Rankin藍堅十分關注香港事務, 曾於國會辯論時稱港府為獨裁政體,引起香港傳媒廣泛報導

葉錫恩在九龍騷亂事件中逃過一劫,可是在政改方面卻遭受挫折。

8月28日,英國殖民地事務大臣李輝德訪問香港,9月2日,李輝德針對香港市民要求改革的呼聲,專門就香港政制改革問題發表了談話。

他說:不能預測香港的政治體制會有任何重大改變的可能,香港的政治發展有明顯的限制,因為香港不能像其他屬地的變一樣,希望達成自治或獨立的地位。成立民選立法機構主張是錯誤的,因為這些政治發展只有最終目的是要達成自治或獨立才真正有意義;香港最大的改革可能應在市政事務和地方行政方面。

李輝德的這番講話導致了同年1123發表的『香港地方行政制度工作小組委員會報告書』(即『狄堅信報告書』)


殖民地部大臣李輝德訪港,在記者會上宣布香港政制不能改。


1967暴動中嚴守中立

1967年葉錫恩退出聯合國香港協會,以及最初支持她參選市政局的革新會。

同年左派暴動期間,葉錫恩嚴守中立,並没有偏向任何一方,因為有人曾警告她,工人會組織另一次暴動,她可能被推舉為領袖,然後會被入罪。甚至港督要求市政局發表公開信支持政府時,她也拒絶在信上簽名。

雖然和政府的關係搞得不好,她還是於1968年獲政府批出一塊觀塘功樂道的地皮,用以建新校舍。由於不肯賄賂政府官員,建築工程被拖慢,令建築費用超出預算,好在最後還是能籌得需要的款項。新學校於1972年啟用,容納1,500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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