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貝納祺 - 香港民主先驅 (3)

創革新會 為民請命 推動政改
除了積極服務社會以外,貝納祺亦是政壇的活躍分子,是香港最早進動政制民主化的先驅之一。

貝納祺於1949年1月[1]一手創立『香港革新會』 (Reform Club of Hong Kong) ,為低下階層爭取權益。該會主要由專業人員組成,包括會計師、律師、醫生、工程師等,全盛時期會員數以千計;而貝納祺任該會主席達數十年之久。

革新會以敢言見稱,其關注的議題有政治改革、房屋、勞資關係、貪污等問題等。該會曾成功促使政府先後成立徙置事務處 (1954年) 和房屋委員會[2]。

革新會是香港最早的本地政治團體,與張有興、陳子鈞、馬文輝、鄒有雄等於1954年10月26日創辦、會員亦為中產和專業人士的香港公民協會 (Hong Kong Civic Association),成為當年類似反對黨的組織,而二者均積極參加市政局選舉,長期控制著市政局民選議員席位。

有文章指革新會是香港有史以來第一個本土政黨[3],卻並非事實,因革新會只算是政治團體而非政黨。蓋香港第一個政黨應為1956年1月8日成立的公民黨[4],是由公民協會所銳變出來,其基層的組織份子仍由公民協會的幹部擔任。

楊慕琦計劃
事實上,貝納祺之所以成立革新會,觸發點是港英政府提出的楊慕琦計劃。那是在日佔時期被囚於瀋陽的港督楊慕琦,在戰後重臨香港時提出的政改方案。

其實早於1930年代,香港的外籍商人已要求與上海公共租界看齊,那時該租界全由當地的歐洲商人所管理[5]。1941年在英國殖民地部成立『香港計劃小組』,該小組經過數年的研究、協調,於1945年5月提交一份備忘錄,建議在香港建立一個透過選舉產生議員的真正的市議會,而不是一個半官方式的市政局。隨後,殖民地部成立另一委員會,研究市議會的權力範圍和選民基礎,但未有定論。

楊慕琦
為什麼要改革?因為二次大戰時,英國在亞洲節節敗退,香港被日軍佔領,統治香港的英人不但無力保護被統治的華人,而且自身亦被凌辱,自覺聲譽受損,擔心影響以後的統治;加以二次大戰後世界反殖民主義抬頭;此外還受到美國的壓力要在其殖民地推動自治和獨立。當時的工黨政府於是決定整頓殖民地政策[6]。

1946年香港結束軍政府的統治,楊慕琦回到香港復職,立刻提出政改方案,希望加強香港人對這個英國殖民地產生歸屬感。

他提議設立一個有完全代表權的市議會 (Municipal Council),代替市政局。市議會由48名議員組成,其中華人與洋人各佔半數;32個議席民選,其中16人由洋人選出,16人由華人選出。稍後又修改為議員總數30,民選議員20。

選舉資格方面,選民必須具備一定的文化程度(通曉英語)和財產(每年納財產稅超過二百元)。英籍人士只要居住香港1年,年齡在30歲以上,便有選舉權或被選舉權;非英籍人士,必須在香港居留一段較長時間(例如10年),才有選舉權或被選舉權。

市議會最初的職能是管理公園和運動場,然後逐步負責公共衞生、教育、社會福利、城市規劃和消防等。

葛量洪扼殺香港政改

英國政府本來已於1947年7月24日、即新任港督葛量洪上任前一天,宣布原則上同意楊慕琦計劃,但新港督葛量洪卻不同意[7]。

以羅文錦為代表的一眾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其中大部份是歐籍議員,在1949年3月一次立法會動議辯論中亦反對該計劃,反而提議改革立法局,加入更多非官守議員,其中部份民選,由英籍人士選出 (非英籍華人無選舉權)。結果這次動議辯論通過反對楊慕琦計劃,支持羅文錦動議。
葛量洪

同年8月,葛量洪將立法局這決議向倫敦匯報,建議以此決議取代楊慕琦計劃,但英國政府對於增加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一節有所保留。

楊慕琦計劃,以及非官守議員的建議,在香港社會引起很大的爭論。貝納祺的香港革新會,以及華人革新會等政治團體正是在這個時候成立,以回應這時的政治形勢。他們組織了142個團體向港督請願,一致反對非官守議員的建議,將立法局選民資格限於英籍人士。他們建議選民資格應擴展至所有交差餉的居民,或者永久居民。而且他們絶大部份都讚成立刻執行楊慕琦計劃。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香港社會的注意力由政改轉移到對共軍襲港的憂慮。1950年6月,韓戰爆發,葛量洪此時回英述職,並帶去一個新的政改計劃,該計劃基於羅文錦動議,但改得更加保守。英國工黨政府覺得葛量洪方案太保守,擔心被北京新政權批評,不予批准。

但1951年10月邱吉爾上台後,北京政府開始攻擊保守黨政府,既然關係已破壞,英政府便索性批准葛量洪憲制改革方案[8]。

1951年12月,殖民地部大臣利特爾頓 (Oliver Lyttelton) 到訪香港,香港革新會、華人革新會、中華總商會等團體,尚未知道英國政府的想法,貝納祺等還向大臣要求早日執行已放棄的楊慕琦計劃。而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則唱反調,指香港人只求生活安寧,不求政治改革。

1952年3月,香港政府宣布重設兩個市政局民選議席,選舉於5月30日匆匆舉行。結果貝納祺和九龍巴士創辦人之一的雷瑞德,在9名候選人中脫穎而出獲勝,擊敗了胡百全、陳丕士等其餘7位候選人。

可是,由於投票率低於35%,港府認為香港人對政治毫無興趣,這樣的選舉很容易被人操控 (當時大量內地難民湧進香港);同時,行政立法兩局的非官守議員都反對政改方案,反對將一個他們認為只適用於其他殖民地的理論,用於香港而危害它的它的未來[9]。

於是葛量洪向英國政府提議取消原有憲政改革,只增加市政局民選議席。英政府內閣最後同意[10]。

1952年10月,英國政府宣佈,取消香港大規模的政制改革。就是這樣,葛量洪一手握殺了英國政府原本想給予香港的民主改革[11]。倫敦同時又宣布增加兩名市政局民選議席,明顯是為撫平香港人對於取消民主改革的不滿。

民主派分裂 貝納祺走中間路線

當貝納祺的香港革新會和華人革新會於1949年先後成立之後,香港的民主運動本來有一番新景象。當年不同政治團體攜手合作推動本港的政制改革,而華革會在社會動員方面尤其賣力。

可是不久之後,這個民主陣營就出現分裂,1950年華革會由莫應桂、陳丕士控制後向左轉,陣營內開始出現左右兩派不和。貝納祺等的革新會成員以及先施公司太子爺馬文輝等則成為中間派,貝納祺比較溫和,馬文輝則相對較激進,指摘英國人在香港搞的是『櫥窗式民主』。

1951年12月殖民地部大臣訪港時,民主陣營內部矛盾白熱化,不同派別之間公開互相攻擊,更爭奪會見利特爾頓的代表資格,最後莫應桂和陳丕士戰勝馬文輝。這些明爭暗鬥,令當年的民主改革運動蒙上污點[12]。




[1] 《香港6000年》第590頁。
[2] 星島日報1961-12-20。
[3] 英文維基百科。
[4] 《香港6000年》第668頁。
[5] Norman Miners, “Constitutional Reforms in 1945-1952 and 1984-1989”. Asian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 11.
[6] (1)劉潤和:《香港市議會史》,第83頁。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2002; (2)Leo F Goodstadt, Uneasy Partners – The Conflict Between Public Interest and Private Profit in Hong Kong, p56.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3)Norman Miners, “Constitutional Reforms in 1945-1952 and 1984-1989”.

[7] 葛量洪是最能夠應付祖家政府的港督,他能夠拒絶執行倫敦的意旨而又免受制裁。Uneasy Partners, p56.
[8] 劉潤和《香港市議會史》,第83-91頁。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2002。
[9] 葛量洪著、曾景安譯:《葛量洪回憶錄》,第146頁。香港:廣角鏡出版社,1984.9。
[10] 《香港市議會史》,第90頁。
[11] Uneasy Partners, p57. 這種將意見與政府相近的商人代表安插在主要決策組織的政策,一直維持至1992年彭定康接任港督為止。
[12] Suzanne Pepper, Keeping Democracy at Bay: Hong Kong and the Challenge of Chinese Political Reform, pp129-130.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 2008.

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貝納祺 - 香港民主先驅 (2)

發展航海學校

除了法律工作外,貝納祺亦積極參與其他社會服務,諸如釋囚 (香港善導會主席) 及盲人服務機構等。其中一項他引以為榮的成就,是二戰後初年參與創辦『香港航海學校』,此後一直大力協助該校的發展,後來更成為航校學生心目中的『赤航之父』。

不過,貝納祺最初搞的是類似孤兒院的組織,而非航海學校。

二戰後香港經濟蕭條,百業待興,社會上出現很多無家可歸的孤兒,以及貧困失學的青少年。1946年,中華聖公會港粵教區何明華會督 (Right Reverend Bishop Ronald Owen Hall) 邀請貝納祺、簡悅強等多位社會領袖籌辦一所兒童營,稱為『厲行營』,以收容一些需要幫助的兒童及青少年。及後經小童群益會的協助及贊助,以坐落赤柱海邊幾幢舊米倉開設了小童群益會暨兒童營。

1950年代小童群益會暨赤柱兒童營,以米倉改裝而成的簡陋課室。

貝納祺出任以何明華為首的五人委員會委員,負責管理幾間營舍。

兒童營著重訓練學童的獨立能力,他們要負責自己的起居飲食,日常家務要自己做,時至今日依舊維持著這樣的傳統。首20名學童直接由法庭轉介,主要因為生活無依而當上無牌小販或行乞。其後,學童除了經由小童群益會轉介之外,委員會亦直接收容無依無靠的街童[1]。

1948年兒童營成為獨立機構。1949年初,有一位史密夫牧師 (Reverend Percy Smith) 接觸貝納祺,要求協助。該牧師是一所非牟利的航海訓練學校的榮譽秘書,該校亦於1946年經何明華會督的倡議而成立[2],但成立後經營並不理想[3]。

兒童營接納了史密夫牧師建議,將部份營舍改成航海訓練學校的訓練基地,而貝納祺亦成為香港航海訓練學校的增補當然委員。

1952 年,兒童營與航海學校終於合併,最初由航海學校執委希威船長出任合併委員會的主席。翌年 (1953年) 他因海事處公務繁忙,主席職務由貝納祺接替。

1954年,合併後的機構易名為「赤柱兒童營暨香港航海訓練學校」,其間繼續增收學員,人數由最初的50人增至200人。

由於學員人數不斷增加,學校設施早已不敷應用。1954年底,藍煙囪船務公司捐款興建學校首幢較具規模的校舍。

1954年底藍煙囪船務公司捐建的首幢校舍建築物。建築
物樓高兩層,於1955年奠基,大樓前面就是當年的菜地。

赤航初年設備簡陋,課室裡學生圍著併在一起的乒乓球卓上課。宿舍裡面是一排排的碌床,活像電影『監獄風雲』裡面的大監倉,寄宿學生的生活頗為刻苦。
不少學生來自貧苦家庭,因為這間學校包食宿,書簿費全免,伙食也不差,而當時的海員,薪金頗高,故吸引了不少人入學[4]。

不過,該校學生有時會跟附近村落的青少年發生爭執,以致被人批評為『爛仔學校』。

可能貝納祺無法忘記海軍的軍旅生涯,他對『航校』的工作特別投入,對學生眷顧有加。每當有人問他有幾多個兒女時,他一定會答:『幾百個』;因為他把航海學校的學生當作自己的孩子,學生亦稱他為『赤航之父』,每年都為他慶祝生日。

貝納祺於1946 – 1951、1953 - 1962 年間出任赤航管理委員會主席,1962年他曾患重病,病癒後便決定不再參選。

1969年赤航成為教育署資助之全日制初中學,1993年轉制為本港第一間實用中學,並修訂課程,增設多項與職能有關之實用科目。

該校為配合教育署實用中學主流化政策,於2001年開始,逐步主流化,但保留既有特色,包括:海事訓練、步操儀仗、紀律行為模式和寄宿學校生活。隨著新高中學制發展,學校將於2011/12年度首次開辦中三[5]。並將開辦中四及中五課程。

1950、1960年代的聖誕節,貝納祺都親臨學校與全體師生一起歡渡生日。舞龍是指定的節目: 貝納祺當龍頭,學生一個挨一個跑遍全校,然後跑出校園,玩轉赤柱街!瘋狂玩樂後返回飯堂一起唱生日歌,吃一頓豐富的午餐[6]。

著名填詞人鄭國江青年時的亦是『赤航仔』。

辦戒毒會戒毒所

貝納祺積極投入的另一個公共服務項目是成立戒毒會和戒毒所。

二戰前在香港吸食鴉片 (公煙) 是合法的,雖然戰後吸食鴉片已不再合法,但吸毒情況仍然十分嚴重,當時吸的已不只是鴉片,還有海洛英。

懲教署以強迫性的課程去治療和幫助吸毒者重新過正常生活。在1950年代,90%的囚犯都是吸毒者。政府把這些人送到一些戒毒中心接受治療。第一所戒毒治療中心設在新界大欖,同類的中心隨後紛紛成立。

1960年,港府為徹底掃除毒禍,除發動掃毒宣傳運動及設置道友監獄外,又於9月25日制訂一項民營戒毒所法例,准許民營戒毒所營業。

依據新例規定,任何社團人士均可依法申請開設戒煙療養所,但戒煙所的醫療設備及管理規章,法例已有嚴格的規定,只要申請的條件符合法例的規定,當局絶對歡迎。香港當時的300萬人口中,染有毒癮的男女,據官方的估計有15萬人之多[7]。

 貝納祺看到毒害嚴重,與羅理基爵士等一群社會領袖組成一個工作委員會,專責探討當時的吸毒問題及籌劃戒毒康復的設施,包括向政府申請租借石鼓洲作為志願戒毒中心。

該委員會於1961年9月7日成立香港戒毒會[8],該會是本港第一間專為吸毒者提供志願戒毒康復服務的機構,免費協助志願戒毒者戒除毒癮,重建完整人格,使戒毒者重返社會貢獻所能。該會為戒毒者及其家庭提供醫療服務、就學職業輔導、推薦恩恤徙置等。它還在學校、工廠、社區中心及有關機構傳播毒禍問題資料[9]。

經過貝納祺等人兩年的籌建工作,石鼓洲康復院於1963年4月23日正式啟用,而香港政府根據法例,亦同時將石鼓洲一島列為戒毒中心禁區。

石鼓洲位於長洲以西、大嶼山澄碧村對開,昔日光禿禿的小島並沒有人居住,只屬長洲漁民的後花園,不少人划船至此島拾柴取水。島上有兩個古墓,一是1845年大商船「亨利堡」的船主馬連泰為死於船上的愛妻所立的墓碑。二是「朱公墳」,七十年前長洲朱氏家族找風水師四處為親人尋找墓地,最後安葬於石鼓洲。時至今日朱氏後人每逢清明時節都會專程來此拜祭。

香港政府租借石鼓洲給香港戒毒會成為戒毒康復院,便在島上興建碼頭及宿舍,經過40多年發展,到處都建有不同特色的建築物,為康復者提供更佳的康復環境[10]。

今天石鼓洲是全港最廣泛使用太陽能及風力發電的地方,內裡建築物揉合了中國及歐陸風格,如傳統濃厚中國特色的大禮堂,內有色彩艷麗的璧畫。而適合會議及多用途的會議廳、行政大樓、露天廣場、戴妃樓、麵包工場等、均充滿了歐陸風味。

最特別的是一座香港罕見的古羅馬貴族式庭院及噴泉水池,雖是殘舊一點,但卻保存得很好,四週有西方雕像及羅馬式浮雕建築。此外島上還建有小型農場及菜園耕地、養魚池、孔雀園等。








[1] 貝納祺:『香港航海學簡史』,掇譯文載於《香港航海學校舊生會會訊》2005年12月第71期。
[2] 該機構的執委會成員包括曾於1961-1967年出任海事處長的希威船長 (Captain J.P. Hewitt) 、豪氏倉庫 (Holts Wharf) 的王長寧、其後出任台灣聖公會主教的托特船長 (Captain R.A.U. Todd)。
[3] 史密夫牧師向貝納祺解釋,由於沒有適當的地方,資源匱乏,學員人數不足,執行委員成立三年以來仍未設定運作的目標和方向。
[4] 頭條日報blog網主『社交舞』貼文『赤柱航海學校(二) 另類的鍛練』,2010-05-15查閱。
[5] 見航海學校官方網頁。
[6] 根據赤航校友在Facebook貼出的回憶文章。
[7] 見《香港6000年》第720頁。據香港警方統計,70年代初期,全香港共有癮君子8萬名,佔當時香港總人口的2.5%,其中6萬人吸食海洛英,2萬人吸食鴉片。1973年時,以人口比率計,香港吸毒人數為世界最高。到1986年,吸毒者已增加到30萬人,佔香港總人口的比例上升到5.6%。(湖南禁毒網『吸毒的現象』,2002-04-10;《香港全紀錄》卷二第166頁)。 2009年,政府公布的本港被呈報的整體吸毒人數只有13,909人。見『香港去年吸毒人數減少2.3%』,香港新聞網2009-03-16。
[8] 這日期是根據《香港6000年》及《香港全紀錄》,但香港戒毒會的官方網頁則指註冊日期為1961年7月29日。
[9] 《香港6000年》第732頁。
[10] 香港電台『香港故事』第九輯,2009-04-05播出。

2016年5月28日 星期六

貝納祺 – 香港民主先驅 (1)


 



探險世家

貝納祺父親
貝納祺 (Brook Bernacchi) 是香港最早的御用大律師,更是香港早年爭取民主的先驅。

貝納祺生於一個探險家的家庭,他的父親路易士.貝納祺中校 (Lieutenant Commander Louis Bernacchi),是著名的南極探險家史葛船長 (Robert Falcon Scott) 的隨行助手;曾隨同探險隊遠征南美洲以及南北兩極。路易士.貝納祺係皇家地理學會的成員,曾榮獲法國政府頒授榮譽騎士勳銜。

貝納祺於1922年在英國倫敦出生,在英國長大,是地道的英國人。然而,他的父親是意大利和比利時的混血兒,嚴格來說他就是四份一的意大利裔[1]。

貝納祺中學就讀於Westminster School,畢業後,於1939年獲取錄入讀劍橋大學。可是,還未開課,便遇上德國入侵波蘭,英國向德宣戰,貝納祺應召入伍,加入皇家海軍陸戰隊,後升至海軍少校。他輾轉在中東、錫蘭 (今斯里蘭卡) 等地服役;亦多次乘搭潛艇登陸日佔馬來亞海岸執行任務。

當英軍法律顧問審戰犯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戰爭剛結束,9月貝納祺隨英軍抵逹香港。由於戰時他曾利用從戎的餘暇兼修法律,於是獲委派擔任軍部法律顧問,並協助處理日軍戰犯的軍事審訊。

根據波茨坦宣言,日本戰犯被分成甲級 (戰爭指揮者、政治家、財界人士、軍隊最高負責人等)、乙級 (通常的戰犯、虐待俘虜的軍政人員 ) 、丙級 (其他戰犯、虐殺平民的軍政人員),並按照戰爭國際法追究戰爭責任。東京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是甲級戰犯,其他戰犯,則在亞洲各地由各被佔領國於收復政權後展開審訊。

在香港也進行了乙丙級戰犯審判。聆訊在當時的赤柱監獄進行,貝納祺擔任檢控官,並時而為戰犯提供必需的辯護服務。

當御用大律師

戰後,貝納祺考取英倫執業資格,繼而在1946年獲許在港執業。他在香港法律界極具威望,為香港最早的英皇御用大律師 (Queen’s Counsel) 之一,1963年又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並多次連任。現今的高等法院原訟庭大法官彭鍵基也曾於貝納祺的律師行任文員。

貝納祺參與了許多當年傳誦一時的大案件,其中最轟動的包括1952年的『大公報案』,以及1976年的紙盒藏屍案。

大公報案

1951年11月21日,九龍城東頭村發生大火,萬多人痛失家園,廣州市多個社團組織『粵穗慰問團』,於1952年3月1日乘火車來港慰問災民。那時韓戰雙方雖然已展開停火談判,但仍處於戰爭狀態,於是慰問團被港英政府拒絶入境。

此舉引起在尖沙咀火車站準備迎接慰問團的市民不滿,人群後來在佐敦道口一帶與警察發生衝突,一名工人死亡,多人受傷,300多人被捕,其中18人被判有罪,12人遞解出境,這就是『三‧一事件』[2]。

3天後,人民日報發表短評,向港英政府提出抗議。香港大公報全文轉載,並在同一版登了慰問團在廣州發表的一份聲明,以及李特爾頓在英下議院發表談話的路透社新聞稿。為此,大公報所有人兼督印人費彝民、督印人鮑立初、編輯李宗瀛3人被香港政府控告刊登煽動性文字。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大公報聘請貝納祺和另一大律師陳丕士[3]為被控諸人辯護。控辯雙方舌劍唇槍,爭持激烈,哄動一時。

經過兩個星期的審訊後,法官判費彝民和李宗瀛罪名成立,判罰款及囚刑;鮑立初則無罪釋放。另外勒令大公報停刊6個月[4]。

大公報上訴至合議庭,審訊期間停刊令暫停執行。最後上訴被駁回,但停刊令最終都没有執行[5]。

紙盒藏屍案

1974年12月10日,16歲少女卞玉英在跑馬地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後被殺,翌日,清潔女工『林嫂』在街上發現一個電視機包裝紙盒,卞玉英的裸屍就藏在裡面。經光頭神探貝亞調查後,雪糕店店員歐陽炳強被捕,控方指被告身上和藏屍紙盒中均發現死者的衣物纖維,而雪糕店內亦發現死者的纖維毛髮,最後歐陽炳強被定罪,這案成為香港首宗依靠科學鑑證成功入罪的案件。

歐陽炳強一直堅稱自己無辜,決定上訴,幫他上訴的正是貝納祺,另外還有大律師湯家驊。貝納祺逐一指出初審時控方證據的疑點,最後法官覺得原審判決不可靠,命令撒回重審。可是,重審結果一樣,謀殺罪名成立,歐陽炳強被判終身監禁。

除一般官司外,能操一口流利廣東話的貝納祺,更接辦了不少不收分文的義務案件 (pro bono cases)。在他多年的律師生涯中,一直盡力幫助小市民,在這方面他比起葉鍚恩可謂不遑多讓。

呼籲廢除死刑

除了參與了一些重要案件的審訊外,貝納祺對本港司法方面的貢獻,還有為本港廢除死刑盡了一分力。

在『三狼案』一文中,筆者提過,香港最後的死刑犯,不是傳聞中的綁匪「三狼」,而是一個叫黃啟基的24歲越南籍青年。案件發生在1966年7月3日半夜,九龍青山道的「中建百貨公司」被劫,50歲看更陳佛生被利刀砍死,留宿公司三樓的70多歲東主母親聶老太,亦被打傷。聶老太當晚在醫院向警方供出行兇者是公司售貨員黃啟基,警方於是將黃逮捕,控以謀殺罪。

在1966年9月8日,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經兩個多小時商議後,一致裁定黃啟基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判處死刑。黃啟基上訴,但在10月14日被高院以理據不足為由駁回。黃又再去信港督,請求赦免死刑,可是在11月1日,港督會同行政局商討後,拒絕赦免其死罪。

就在黃被判刑後數天,貝納祺發表一公開信,呼籲免除死刑,他指出英國在1965年已廢除死刑,香港身為英國殖民地,刑罰不應超越宗主國。

原來英國於1965年起試行取消對謀殺犯施行死刑,犯了叛國、海盜、在皇家船塢縱火、以及一些戰時軍事罪行的人則不包括在內[6]。

可是,英國的決定,以及貝納祺的呼籲,都没有改變黃啟基的命運,他最終還是於1966年11月16日在赤柱監獄絞刑台上伏法[7]。

但此後香港没有再執行死刑。並不是說法庭不再作出死刑判決,而是判刑後,死囚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港督運用特權赦免。港督一般都予以赦免,將死刑改為終身監禁,有的甚至改為有期監禁。

1987年3月,香港政府更推出新措施,凡被判處死刑的,如在28天內沒有上訴,或上訴遭法院駁回,在6個月內仍沒有向樞密院提出上訴,港督將會自動考慮赦免死刑。

立法局於1993年4月通過了廢除死刑法案。此後,謀殺罪由原來的死刑改為終身監禁,而叛逆罪和海盜罪則由死刑改為酌情終身監禁[8]。



[1] ”Visiting of Mrs. Bernacchi”,載《香港航海學校舊生會會訊》2003年3月第63期。
[2] 《香港6000年》第624-625頁。
[3] 陳丕士同時為華人革新會主席。
[4] 大公報受審時,文匯報及新晚報負責人亦接到候審的通知。但後來終於没有被起訴。
[5] 《香港6000年》第627頁。
[6] 1969年英國宣布永遠取消對謀殺犯的死刑。1998年所有和平時期的罪行都獲得豁免死刑。
[7] 翁靜晶:『鐵證如山難狡變末代死因下』《東周刊》2009-09-23。
[8] 香港商報200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