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3日 星期六

1966年反天星加價騷亂(7) ─ 革新會介入

盧麒呂鳯愛再到港督府請願

其他人哪裡去了?原來他們另有行動。審訊結束,知道蘇守忠已經由家人保釋,盧麒與呂鳯愛及林少樂,由一名男子阮文錦帶領前往革新會。他們到訪革新會的目的,是想請教如何舉行合法的示威。

他們11時許到達,當時貝納祺不在,該會由秘書黃博度接見。另有兩名男子:20歲的李德義[S1] 21歲的莫洛為[S2] 亦在革新會,他們早於10時許已到達,亦是來聽取貝納祺對反加價的意見。

黃博度替他們5人每人寫下一張自白詞。綜合他們的意見,是要求革新會支持他們反加價的訴求,並以革新會為總部,他們還要採取更多反加價行動,例如要報界、電台、街坊會、宗親會等大力支持。

黃博度告訴盧麒等他將與貝納祺共進午餐,到時會將他們的問題轉告之,他們可於下午230分致電貝納祺查詢。盧向黃說了他們反加價的理由,並請求黃代為草擬一封給港督的請願書,黃即時用打字機替他打了一封,讓盧抄了一份,盧並在上面簽名,署名『虎落平陽』。

5位示威者隨即決定到港督府請願,起程前盧麒先打電話知會尖沙咀警署,警方答覆在法律內絶不干涉,但如有違法的事,則盧麒要負全責。5人步行去港督府,於中午1210分到達,隨即竪起標語,上面寫著『請政府支持,嚴禁加價狂潮』,並將請願書呈交港督副官,請願書提出3點意見:
  1. 反對一切加價,以免其他公司仿傚;
  2. 加價會引起經濟混亂及港幣貶值;
  3. 加價會增加市民負擔。
盧麒雖自稱是製衣廠工人,但卻能以在場記者認為是流利的英語與港督副官對話[S3] 

盧麒在港督府門外向記者發表談話,說他要求警方釋放示威者,並指警方觸犯了大英聯邦民權憲法,要求警方道歉及公平處理事件,以後不可再予干涉,否則上訴英庭。他又說,他參加示威之後,即有8名警探監視他,當日早上也有一名探長跟著他,但他說他没有做錯事,所以不怕。

革新會介入事件

貝納祺
下午230分,盧麒等按照革新會黃博度的指示,致電貝納祺,貝在電話中安排與他們於530分見面。

下午5時半,大部份示威領袖,包括剛保釋出外的蘇守忠、以及盧景石、呂鳯愛、歐陽耀榮等,與革新會開了一次會,出席人數一共是19[S4] :貝納祺、黃博度和17位年青人,其中12人年齡在20以下,職業則包括學生、店員、紗廠工人、薄記員和寫字樓文員等。會議主要由貝納祺以英語發言,秘書黃博度中文翻譯[S5] 

貝納祺首先提出要搞一次民眾大會,蘇守忠提議在大會堂舉行,但大會堂地方太小,又提議維多利亞公園,貝納祺則暫時未有決定。至於日期,最初定424日星期日,後來覺得還是星期六舉行較佳,於是改為423

貝納祺告訴蘇守忠等,未得警方批准的示威是犯法的,那些有意違法的人儘可違法,但革新會將不會予以支持。呼籲他們暫停示威行動,一切等待群眾大會召開再說[S6] 

蘇守忠在會上為他的絶食行動引起示威而表示遺憾,他又說香港一些法例需要改革,並提出新加坡獨立的例子,說只有流血和談判才能解決紛爭[S7] 

最後,15名與會的年青人簽了名參加民眾大會,並寫下自己的通訊地址,由蘇守忠收集交給黃博度。這次會議舉行了一小時,盧麒没有參加,而葉錫恩則於會議完畢才到場。

會議之後,一班青年齊到麗的呼聲電視台觀看之前一晚的遊行示威新聞片段,看到有人擲石的情形,感到不安,因為他們本來是準備和平示威。

革新會則隨即召開記者會,發表該會對反加價、蘇守忠被捕、以及由此而引起的騷亂等事情的看法和立場。記者會由主席貝納祺主持,出席的還有常委葉錫恩、鍾愛理遜、陳永超、楊少初、郭立華、吳頌堯及秘書長黃博度。

貝納祺說:『革新會不支持任何違法行動,但本會對警方行動是密切關注的。這次警方拘捕了蘇守忠,控訴他阻礙交通,在法庭未審訊完結前,不論是對或錯,本會不能作批評。』他指蘇守忠等示威人士反對的不僅是天星加價,而是全面反對任何加價。他宣佈革新會將於同月23日晚上7時半在政府大球場舉行一場民眾集會,邀請港九各社團派代表出席發表意見,並且已就這次集會向警方申請。他並透露集會中除討論加價事宜外,亦會涉及香港政制。『我們覺得香港政府與市民思想脫了節,香港前途是依市民的』。

在答記者提問時,貝納祺說他並不相信反加價示威是有人在幕後組織的,他指反加價的想法早已存在於各人腦海中,蘇守忠被捕只是導火線。他解釋雖關心蘇,但不能為他出庭辯護。他警告如政府不理會23日大會所表達的民意,革新會將把反加價的簽名名冊寄到倫敦[S8] 

到此為止,反天星加價的行動還是在理性之下進行。可是,此後發生的事情卻開始失控。




 [S1]李德義1945128在吉隆坡出生,3歲時返大陸居住,1956年大陸管制米糧時與母親來港,父親在吉隆坡經商。1960年在大華小學畢業後便入社會工作。196117歲加入革新會,是他母親的主意,希望貝納祺可以替他兒子找份工作,但貝一直没有替他找到工作。後來李輾轉成為織羊毛衫工人。1965年底母親生病,欠下債項,要把九龍仔的木屋賣掉,住入石硤尾徒置大廈,就在此時認識了莫洛為。工商日報1966-06-07
 [S2]據李德義說,這位莫洛為是警方線人,那時莫在南園餐室工作,並在餐室住宿。莫在聆訊中說他於45那天在天星碼頭手持橫額示威。工商日報1966-06-0106-07
 [S3]工商日報1966-04-07
 [S4]19人的說法是根據貝納祺、黃博度和警方的證供;幾名示威者,例如呂鳳愛、李德義等,都說是18人,可能因為没有把黃博度這位秘書兼臨時翻譯計算在內。
 [S5]黃博度並非句句翻譯,他只譯大意,有些坐得較後的與會者,例如李德義,都聽不清楚。
 [S6]這裡是根據呂鳳愛在聆訊時給的口供。但助理警務處長盧樂夫在隨後的聆訊中則指貝納祺對他們說:如立場正確,在和平情況下舉行示威,實不為過,不應被捕,但其實盧樂夫有關開會這件事的供詞是傳聞證據(hearsay evidence),因他當時不在場。另盧景石在聆訊中亦說貝納祺没有說過没有警批準的遊行示威屬違法。而貝納祺於526在聆訊中否認他曾說過:那些有意違法的人儘可違法,但革新會將不會予以支持。
 [S7]盧景石在聆訊中提到蘇守忠曾提出新加坡獨立的例子,說只有流血和談判才能解決紛爭時,貝納祺笑而不答。但貝納祺作證時則說他打斷了蘇守忠的話。
 [S8]革新會於47向有關當局遞交開民眾大會的申請,但警方於49函告革新會不批准他們的申請。

2 則留言:

  1. 偶然走入這部落,讀了這些文字,感慨甚深,當年情景,彷彿昨天,尤甚這二三年,香港的吵吵鬧鬧,讓老香港擔心不已。
    葉女士剛仙遊,她是善良、充滿對基層的同情的有心人,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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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下這個Blog的目的就是想盡量還原歷史人物和事件,好讓大家從中作出判斷。親身經歷過這些事情的朋友相信會有所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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