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錫恩:有人煽動示威
當日下午,警方情報顯示,中區很可能發生示威,軍裝、便裝警員在大街小巷加緊巡邏,輔警亦奉召到警署報到候命。
當天報章繼續抨擊政府容許天星加價是漠視民意,但亦擔心示威青年行動挑戰法紀。新生晚報社論認為示威青年『動機非常單純,一心一意反對天星小輪加價』,『不是受什麼政治煽動,也不是衝動盲行,我們除了對他們寄以敬意外,更希望他們守法自愛』。
但有人對於傳媒『守法自愛』的忠哠聽若罔聞,日間,港島和九龍發生了零星的示威。
根據《一九六六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當天晚上7時,4名來自港島的青年帶著30-40人在佐敦道示威,他們大部份是15-25歲的青少年。
油麻地警司霍傑士
(Fergus) 將他們截停,鑒於他們没有示威遊行許可證,兼且當時人群越聚越多 (增至約500人),在他們同意下,霍傑士用警車將4人送到天星碼頭,讓他們坐船回港島。
然而,已聚集的羣眾卻以為這4人被捕警方拘捕,大為不滿。晚上8時,約300人包圍油麻地警署,警民衝突在彌敦道展開。
葉錫恩當晚在尖沙咀參加一位教師的晚宴,知道發生遊行示威後,便提早離開宴會,到街上看個究竟,她見到多名『非常年輕』的市民向尖沙咀天星碼頭方向前進,並舉著支持葉錫恩的橫額,高呼反對加價的口號。
火燒巴士 襲擊謷車
事實上,就在當天晚上約8時,示威已演變成暴亂,有人在彌敦道向巴士擲石及放火,約300人在油麻地警署附近叫囂,並向警署廹近,警署高度戒備,警員用擴音器呼籲群眾散開不果,直至離警署約15碼 才被警員驅散,約9時警署才告解除危險。
大約9時半,盧景石和呂鳯愛渡海返抵九龍,原想坐巴士回家,但當時巴士已停駛,他們又聽到有人在彌敦道示威的消息,擔心盧麒參與其事,因盧麒没有去革新會開會,不知道貝納祺叫他們不要再示威。但他們没有找到盧麒之餘,還被催淚氣體襲擊,唯有逃入橫街。
後來似乎二人分道揚鑣,呂鳳愛應該是回家去了,但盧景石繼續在街上留連,據警方說,他帶領群眾企圖襲擊尖沙咀的總統酒店,向酒店擲石,以報曾被解僱之仇[S2] 。
晚上10時,彌敦道店舖被洗劫,示威人數增至數千人,防暴警察奉命出動驅散群眾。10時20分,人群在彌敦道再度聚集,電影院散場後人數更倍增,這時彌敦道已聚集了3,000-4,000人,助理警務處長薛畿輔下令驅散,總警司羅司親自率領一隊警員到場,但警車剛抵達現場即被襲擊,兩督察一警長受傷,10時40分,群眾襲擊巴士和警車,交通陷於癱瘓。
這時油麻地一輛載著新聞處署理副處長韋德昌
(Willis) 的政府車輛被暴徒截停並襲擊,幸而得到在場新聞記者協助才得以逃離現場。
在此情況下,九龍總部3個警隊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帶從大廈上面發射催淚彈驅散群眾,並由太子道警察總部派出部隊增援;另一批水警由南面開到油麻地警署協防。警方更出動直昇機,以探射燈照射人群。11時40分,大批群眾在彌敦道大華戲院附近與一隊防暴隊發生衝突,有人將垃圾桶擲到街上。防暴隊再次發射催淚彈。
11時48分,警務處長伊輔發出呼籲,要求市民不要留在街上,但街上的示威群眾未有理會。彌敦道沿途有交通警崗被推翻,垃圾桶、巴士站牌、汽車角子老虎機、紅綠燈等公物被搗毀。
彌敦道與豉油街交界附近一輛警車遭約400名暴徒包圍,有人叫:『燒車!』跟著有人燒路牌,亦有人向警車擲石。警車上有一督察、兩警目和3警員。他們想喝令群眾住手,但暴徒並無理會,危急之下,車上警員唯有向天開槍示警,一共開了4槍,才能制止襲擊。
警車被襲期間,葉錫恩剛乘的士回慕光小學時經過這裡,的士跟在警車後面,亦被石頭擊中。葉在回憶錄中描述那些擲石的人是一些『年紀較大、較凶狠的人』。另彌敦道有兩輛巴士被人放火,很多路上的私家車,甚至報館採訪車的玻璃均被撃碎。
暴徒在街上推翻車輛。 |
洗劫瑞興百貨
凌晨約一時,騷動中心向北移,約有2,000人聚集在旺角。設在彌敦道邵氏大廈[S3] 的瑞興百貨公司(現時的快富街口旺角中心位置)被人群包圍。
據在場的記者觀察,『發覺在這群人之中有三幾個年齡偏大漢子的舉止有些特別,是欠缺那種『參與』感。突然間,這夥人中間的一個沖向瑞興百貨公司,只聞『匡啷』一聲,櫥窗玻璃破碎,那個漢子招呼附近的人湧入公司,人群遲疑了一下,過了三幾秒鐘,進去了一些人,再一會兒,衝入去搶掠的人才多起來[S4] 。』
當時盧麒坐巴士經過,見到那些搶劫瑞興的人,穿著舊衣服進去,穿著新衣服出來[S5] 。當時群眾還截停巴士燒車,盧麒下車想阻止群眾燒車不果。
據估計,瑞興百貨這次損失超過47萬。瑞興被劫後,附近有些商店也跟著被砸爛櫥窗。其後警方於數小時內 (早上5時許至7時許) 即抓了11名有份入瑞興行劫的人,而且其中兩人是在附近公寓中被捕[S6] ,似乎有人監視他們的行動,然後通知警方去拿人。
凌晨1時,經過防暴隊的掃蕩,警方已經將騷亂局限於油麻地區,而旺角、深水埗、尖沙咀等區則已趨於平靜。
臨時實施宵禁
雖然如此,港府還是決定進一步控制暴亂,1時零5分,港督戴麟趾頒布整個九龍及新九龍的宵禁令,要求所有市民留在室內。宵禁令由1時半起生效,至清晨6時為止,違者會被拘捕。
宵禁令頒發得很倉卒,許多人根本不知道有宵禁這一回事。一些建築地盤的散工在宣佈宵禁時經已就寢,第二天一早起來,下樓去人人茶樓飲茶等候判頭給工作(廣東道人人茶樓是建築工人的聚腳地),結果被捕。這些人的模樣跟遊行、騷動的青年相差十萬八千里,他們的錯處是不知道有宵禁,但後來提堂時法官毫不留情,一律判監4個月。
6日晚的騷動全部在九龍發生,港島只於黃昏時在中區和東區有小數人示威,有兩人在東區被捕。
整晚警方共使用催淚彈772枚、木彈62枚、實彈62發。駐港英軍亦曾加入協助,步兵配上刺刀上陣,另從港島調了兩隊警員到九龍增援。425人於當晚被捕,其中334人後來被檢控。
在騷亂期間,警方曾派發傳單,指出有廣泛代表性的交通諮詢委員會大部份成員都同意天星加價申請,而政府正在考慮中。並警告示威及圍觀人士可能已經犯法,而警方則將不得不對他們採取行動。
當天晚上,葉錫恩一位女性友人到她住的學校通知她:是警方僱用歹徒,製造暴動;而且,根據她在旺角警署做事的兩位親戚所說,一些被帶返警署的年輕示威者,被警察拷打,迫他們簽紙承認是葉給他們錢讓他們扔石頭,如果肯合作,就會得到奬賞。葉錫恩不信,一笑置之[S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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