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1966年反天星加價騷亂 (9):港督發表聲明 決保香港安寧

47 (星期四) 清晨5時,宵禁尚未取消,盧麒在彌敦道及弼街交界的金輪大廈樓下走廊被一名反黑組探員拘捕。

下午,港督戴麟趾就之前所發生的騷亂發表聲明:

吾人對九龍昨晚發生暴行及狂妄破壞之情形,當必深感遺憾。吾希望與此事有關者,對於彼等所作所為之結果,感到相當慚愧。

凡視昨晚騷動情形之圖片及閱報紙關於此一情形之報導者,無一人會想此次騷動與關心天星小輪票價一事有關,而且此次騷動亦非表達意見之適當方法。

吾所欲感謝者,乃警務人員之手腕及忍耐,使昨晚騷動中之受傷人數不多,而且亦不嚴重。

但吾相信在今日凌晨事件之後,無人將會懷疑吾隨時堅決從事,依法保障本港之安寧與秩序。

吾人因此請每一人鄭重考慮昨晚騷動如再度發生所必隨而俱來之嚴重後果。吾請每一人避免任何動作,可能導致如吾人不幸方見之一種暴行之再度發生。

港督又指出,街上的人群大部份為青年,他們不明白此舉令他們面對什麼問題和危險。他籲請為人父母者,在此期間內,禁止子女外出,不要讓他們自找麻煩。

戴麟趾又稱將調查之前一晚的騷動事件,以及導致此事的背景。


(港督戴麟趾爵士)

此外,葉錫恩亦發表一封告市民函,呼籲重視公眾利益,立刻停止示威遊行:

諸位市民:

過去數天來所發生之事件,現已演變成為悲劇,假如情形繼續這樣下去,未來的情形如何,將無人能夠加以忖測。

據報導關於本月6日晚上所發生之事件,已超出範圍之外,財物遭受毀壞,社會安全遭受侵擾,市民遭受損失。

抑有進者,可能有不良份子利用此種情形,以進行本身不良的行向。

我的目的在於造福市民,使人受傷及使財物毀壞,並非向政府表達大眾意見的方法。我對昨晚發生的事件深感悲痛,對未來亦引以為憂。我的目的在於表達市民對生活費用日漲的意見,而廹切的事係天星小輪票價的增加。但此次悲劇隨之而來乃在本人意料之外。余現謹請所有重視大眾利益及要自助或協助我之任何人士,立刻停止此等示威遊行,同時採用正常的方法,以進行交涉。

不過,葉錫恩向傳媒講述6日晚乘坐的的士被人群擲石擊中的情形時質問政府:為什麼人們如此憤怒?

香港革新會亦發表書面聲明反對示威,指示威行動令不良份子有機可乘:

本會對日來之騷亂事件,表示極不贊同,更欲勸告示威者,慎毋妄作法外行為,蓋此事對其目標不特並無任何益處,且足予不良份子有機可乘。

本會絶不贊同此類行為,並呼籲所有真正反對公共交通加價之人士,如欲表達其異議,必須在一合法情形之下發表。本會現正進行計劃在本月廿三日下午七時半舉行一民眾大會,除非騷動續有發生受到影響,至使該計劃不能推行。

關於交通諮詢委員會對天星加價意見報告書,本會將會再次發表聲明予以評論。同時本會更欲強調指述,有等不良份子作出違法之事,此種情形,實屬甚為嚴重,本會殊不贊同此等行為。

至於引發這次事件的『元兇』蘇守忠,則拜見警務署長,表示願與警方合作,與宗教團體及社會名流一起嘗試說服市民保持冷靜。他告訴記者,之前一日聽到九龍騷動的消息後,認為有責任呼籲市民冷靜下來。又說根據歷史的例子,這次騷動是必然的結果。不過,警務署長的答覆是:『我認為無此需要[S1] 。』

暴亂惡化  男子中槍亡

儘管港督和葉錫恩竭力勸止騷亂,可是,九龍暴動持續惡化[S2] 。傍晚7時起,亞皆老街、西洋菜街、山東街一帶又有以千計的群眾集合,豉油街等地更有青年放火焚毀車輛、搶掠商店,在彌敦道和奶路臣街交界的人人百貨公司被數十人闖進劫掠;數百人更企圖向油麻地警署及旺角警署縱火。防暴隊不斷用催淚彈驅散群眾,但人群在煙霧過後又再聚集。

晚上10時過後,彌敦道幹線南起佐頓道,北達弼街,再一次出現混亂局面。群眾搗毀紅綠燈、交通標誌牌、停車表。後來截停巴士、燒毀汽車,特別針對政府的汽車,並在彌敦道上設置障礙物。10時半過後,駛經彌敦道的公共交通被迫停頓。

政府再度頒布宵禁令,凌晨1時半至早上6時生效。但在宵禁令生效前,軍警已開始在街上拘捕行人[S3] 

在宣佈宵禁的同時,一股數十名暴徒在彌敦道登打士街口舊美國銀行側滋事,企圖翻倒一輛汽車,他們還向警員擲石,而且投擲盛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當時一隊130人的水警在那裡佈防,都坐在警車上,没有下車,警長林錦全3次用擴音器向擲玻璃樽的群眾警告,如不散去便會開槍,群眾並無理會,警隊指揮嘉榮警司於是拿著卡賓槍向人群發射一響,後來在法庭上嘉榮稱開槍是因為暴徒投擲自製燃燒彈,為免造成人命傷亡,所以要開槍制止[S4] 

鳴槍後發覺一名叫朱德根的男子臀部和手部中彈,另外又打中另外一名叫鄭潤祥[S5] 28歲男子胸部,鄭潤祥在醫院搶救兩個半小時後,因嚴重內出血而死亡。死者鄭潤祥是裁縫學徒,他是這次騷動中唯一的死難者。據工商日報報導,鄭是在下班後,去探訪朋友,回家途中遇上暴徒與防暴隊發生衝突,似乎警方是殺錯良民[S6] 

整晚共1人死亡,4人受傷,200多人當場被捕。凌晨2時警務署長伊輔乘直昇機視察九龍情況。宵禁生效後,警察遇到行人,即上前搜身,如發覺手腳骯髒衣服不整即予以拘留,否則即放行。

由於警方大量使用催淚彈,令路過的途人無辜受累,情況十分狼狽。有記者見到數名穿著褀袍的女子被煙燻得高叫救命,唯附近商店已全部關門,無人施以援手,她們唯有撕下旗袍前擺,蹲在路旁用尿將布淋濕,蓋在面上,然後躱到附近梯間。

這日,曾警告葉錫恩的那位朋友再度告訴她事情相當嚴重,那友人還說出了告密的親戚名字。葉錫恩仍然不信,但還是把事情告訴一位名叫山昆納第 (Albert Sanguinetti) 的律師朋友,這位意大利裔的御用大律師也不相信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甚至以為葉錫恩患了妄想狂。

(196647晚暴徙在大街上大肆破壞。)










 [S1]工商日報1966-04-08


 [S2]有說暴動是因為當天傳出蘇守忠被殺的消息而惡化。


 [S3]後來警方控告這些人違反宵禁令,但因當拘捕時宵禁令尚未生效,這些市民都獲釋放。有商報讀者看不過眼,寫信到工商日報指責警方羅織罪名。見工商日報1966-05-12


 [S4]工商日報1966-06-10


 [S5]鄭潤祥是廣東寶安縣人,1946年母親去世,8歲的鄭潤祥隨父親鄭偶福來港。扺港後,鄭父受僱於一問船廠為木工,數年後因年老體弱,轉投振興公司當賣貨員,至1958年身故。鄭潤祥唯有投靠開咖啡檔的舅母,幫她送外賣。年長後離開舅母去學衣車。鄭為家中的兩代單傳,死後鄭家無人繼後香燈。工商日報1967-04-08


 [S6]蘇守忠在回憶錄中指開槍的是一名叫Ralph的洋警官,花名雷老虎,相信是指助理警務處長盧諾夫,但據聆訊中披露的詳情,事實並非如此。蘇還指該警官在聆訊中說:『我没有殺人,我不過殺了一條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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