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三狼案 (3)

三狼落網

雖然警方對『雙黃案』已掌握了一些線索,但對於匪徒的身份仍然一無所知,只有等候匪徒犯錯,處境十分被動。

可是天網灰灰,疏而不漏,案情忽然急轉直下。

19611210上午1210分,兩名在龍翔道與大埔道交界一檢查站當值的警員,見到兩名男子在天橋上攻擊一名男子,被打的倒在地上,警員上前喝止,打人的其中一名男子立刻逃去,倒地男子爬起來,在警員的命令下,從天橋旁約20呎高的草坪滑下來,那時他已氣急敗壞,差點要倒地,警員扶著他,問為什麼打架,另一打人男子此時亦追下來,警員喝問他為什麼打人,那人說:『佢欠我錢,我所以打佢。』

被打男子慌張地說:『先生,唔該你,請你帶我去差館,幾大我都要將件事講晒出來。』打人男子不准他繼續說下去,並駡他道:『你講?冚家鏟!唔好講。』又對警員說:『唔好信佢呀!』跟著又想打該男子。被打男子叫警員小心,指該男子可能有槍。打人者說:『唔好信佢,佢癡癡地。』說罷又想打他,但為警員所阻。

警員首先將被打男子送上一小型貨車,叫司機將男子送去深水埗警署,警員跟著準備用另一小型貨車載走打人男子,但該男子不肯上車,與兩警員糾纏,最後被制服,被抬上車帶回警署。

在警署審問時,有驚人大發現,原來這兩人並非別人,竟是警方年多以來千方百計要尋找的標參大賊,打人者名李渭,是三狼之一,被打的叫鄧偉明,是三狼的同黨。

跟據後來警員在法庭上的證供,首先是兩警員帶李鄧二人見當值幫辦 (又稱坐堂幫辦) 林德祥,鄧偉明向林指李渭與另外兩人欲於龍翔道將他殺死,又稱李渭等與黃錫彬案有關,而他自已亦有參與,其餘3人懷疑他想向警方告密,因而想將他幹掉。

李渭在旁不斷說:『佢癡嘅!』。林指示警員先將李押入拘留室,跟著叫另一探員將鄧的話告訴偵探幫辦里特,這時鄧則以打人案原告身份坐在報案室的凳[S1]。

里特接報立刻到報案室,將李鄧二人帶上警署二樓,將二人分開安置,然後報告深水埗偵緝主任摩根。

由於事態嚴重,摩根立即通知九龍副偵緝處長急必烈。急必烈通知香港總部偵緝副處長史格勒警司 (W B Scragg),史格勒警司立刻接辦『雙黃案』,於下午240分率同反黑組李洛夫幫辦趕到深水埗警署見李渭和鄧偉明。

究竟鄧偉明向警方透露了些什麼?雙方有没有協議?這問題的答案只有警方、鄧偉明、法官和陪審員知道,因為後來在法庭上審到這部份時,法官下令閉門審訊。但肯定的是,鄧偉明將另外二狼的身份和地址告訴警方,他們是教車師父倪秉堅和片場化粧師馬廣燦。

史格勒見過李鄧二人之後,就在當天下午3時半,與深水埗偵緝主任摩根、該警署華探長藍剛,以及高級探目曾基、林釗、周毓等,分別率領3隊便衣探員,由陳偉明和李渭引路,前往港九新界3處地方搜查,再拘獲11女,都帶返警察總部。

其中一處搜查地點是九龍城福佬村道893樓,目標是案中另一主角倪秉堅,倪租住該單位的頭房。史格勒率領大隊中西便裝警探破門而入,倪氏一家無人在房內,警方撲了個空。原來倪於早幾天已將一對子女遷到別處居住,10日當天早上8時倪先行出外,下午1時許倪妻頼燕群亦離去。但警方於晚上終於找到頼燕群和他父親頼平,將他們帶返警署問話。

警方又到福老村道54號地下馬廣燦家搜查,在裡面搜出共7,500元現款,但找不到馬廣燦,只帶走馬妻。晚上又到元朗禮修村搜查。

翌日 (1211) 下午1時零4分,黃錫彬到深水埗警署認人,用了15分鐘認出了李渭的樣貌和聲音,指出他就是擄劫他的3人中的持槍者,亦是在囚室中與他談贖金的『二哥』;而陳偉明則是擄黃時持三角銼威脅司機的匪徒,亦是與李渭一起與他談判的『八哥』。

當天晚上9時,九龍警察總部高級探目鄧雲帶領一隊警員,前往九龍大坑東徒置區F3556號室,在室內房間中逮捕穿著睡衣的倪秉堅,倪當時没有反抗。那單位是倪父母的住所,1210他獨自來找父母,對人說與妻子發生爭執,所以到父母家暫住。警方一併將他父母帶走。

掘出黃應求遺骸

倪秉堅於晚上被捕後,史格勒警司立刻趕到九龍警察總部,把倪秉堅帶回香港警察總部問話。由於做案時倪負責駕車,認得路,警方要求倪帶路去找黃應求的屍體,倪答應,史格勒警司急不及待,決定漏夜出發掘屍。

19611212凌晨1時,史格勒警司帶領反黑組李洛夫幫辦等一隊人員,帶備發掘工具和照明燈,押著被扣上手扣的倪秉堅去到淺水灣道,依照倪的指引,在經過一個電箱後不遠處停下來,那裡是淺水灣道37號對面,眾人走下山坡,去到一處有水渠的地方,倪說就是那裡,但經過一輪搜索,至翌日清晨4時仍無發現,唯有收隊。

同日 (1212) 下午330分,史格勒警司帶著反黑組主任羅路幫辦和一班探員,押著李渭和倪秉堅,坐著4部車,由灣仔警察總部出發,再到淺水灣道尋找黃應求遺體。倪李二人分坐不同的車子。

車隊去到之前一晚的地方停下來,這次由李渭帶路,倪留在車裡,探員及農林署人員,在李渭的指引下走下山坡的茂密樹林中,去到之前一次搜索的地點再搜索,那裡離公路約50呎,這次日間光線充足,見到一處泥土與附近的不同,於是農林處人員在那裡開始發掘,在離地面3呎多深的地方發現膝蓋骨,但那時還未證實是否黃應求的骸骨。由於太陽下山,光線逐漸暗淡,警方遂收隊。

警員指示農林署人員在淺水灣道草叢
發掘黃應求屍體。
當天晚上,警方落案起訴李渭和倪秉堅謀殺黃應求罪。

1213下午330分,掘出全部骸骨,死者肉身已完全腐化,只剩下骸骨,衣服也經已腐爛成碎布片,骸骨隻手雙腳均被綁。埋骨處附近發現鐵鏟鏟頭。警方還帶走一雙棕色皮鞋,一條有W字的皮帶,一個領帶夾等,後來由黃應求親友認出是他的物件。

法醫官發現骸骨有5條肋骨有裂痕,肩膀骨也有被利器所傷痕跡,認為這些創傷可以致命。並憑頭骨叠影法,證實該副骸骨屬於黃應求。

案中有案

在掘出黃應求屍體前,警方在鄧偉明的指示下,在另一地方先掘出了一副骸骨。1212上午9時,警方在石澳發掘屍體,地點是石澳道距離大潭道口1英哩之樹林中之路旁。經過1小時多的發掘,掘出一副骸骨,屍體作盤坐形,埋在離地面約兩呎之洞穴內,並有袖口鈕及匙鍊硬幣等物,口中還塞有布條。至當天晚上,法醫官證實死者並非黃應求,不過與黃應求被擄案還是有關。

死者名鄧天福,又名鄧達鴻,綽號『黑鬼福』,或『鬼仔福』,33歲,世居新界元朗屏山坑頭村24號屋,與鄧偉明為同鄉兄弟。據報章說他的先祖都是飛天大盜,他本人小學未畢業,長大後不務正業,在鄉中開賭。他還奸污少女,逼良為娼,加上走私販毒,被警方拘捕,成為新界史上第一個被遞解出境的人。可是,根據當時香港法律,在新界土生土長的居民是不可以真的驅逐出境,只能禁止離開新界,不准到九龍及香港[S2] 

據報載,二鄧起初交情很好,19613月,鄧偉明回屏山居住,鄧天福發現鄧偉明變得衣履光鮮,富有起來[S3] ,剛於此時,香港發生多宗銀行劫案,鄧天福以為鄧偉明的財富是劫銀行得來,向他索求,有時甚至加以威脅,鄧偉明以為他知悉有關綁架之事,唯有勉強給與,但鄧天福貪得無厭,不斷索取,鄧偉明把心一橫,要將鄧天福滅口,318,鄧偉明將鄧天福引到石澳,與李渭等人將他殺害,然後就地埋葬[S4] 

捕獲馬廣燦

正當發掘黃應求遺體之際,警方亦加緊追捕仍然在逃的馬廣燦。警方於1210 (星期日) 下午拘捕李渭、鄧偉明,當天即到多處地方搜捕馬廣燦。警方首先去馬在福佬村道54號地下的住所找他,那處是傳統前舖後居的格局,前面是一間經營筵席傢俱出租的店舖,店名『深記』,馬居於店內頭房。當時他躺在床上,用被蓋著身子,警員居然看不見,只把他的妻子帶走。

晚上9時半警方又到銅鑼灣希雲大廈21馬的兄長開設的四海電影企業公司和其他多處地方找他;並在數處他可能出現的地方埋伏,靜候他出現,這些地方包括他泊在九龍城的一部私家車AC71X0。此外警方繼續在他在福佬村道的住所守候。

馬没有去取車,可是卻千方百計想再回家,他料到會遇到警方的埋伏,於是使出混身解數,用化粧術將自己變成一個白髮斑斑的老人,1213 (星期三) 下午145分他回到住所附近,埋伏的探員居然没有將他認出,被他瞞過。

可是,馬潛返家門後,包租婆毛太 (阮雯) 9歲兒子康仔發現有『陌生人』在家中出現,慌忙告訴母親,包租婆大驚,著兒子潛行出街找警察,小童走不多遠便遇上警員,警方高層得悉後,由九龍城警署偵緝主任卡里帶領大批人員圍捕。

探員企圖進入馬住的頭房,但房門經已鎖上,探員將門撞開,裡面卻不見馬的踪影,經過一番搜索,終於在馬的睡床與牆壁之間一暗格內發現他,這時他已將化粧改變,成為一年青人的模樣,他立刻跳起來與探員糾纏,最後被制服並綁起來。在暗格內還找到一封馬自己寫的信,信內表示希望警方釋放其妻子,讓她回家照料3個女兒。

黃應求死因的傳聞

究竟綁匪為什麼要撕票?自從黃應求的骸骨發掘出來後,坊間即傳出兩種黃的死因說法:

1.      黃被押到淺水灣藏參之所後綁他的繩索鬆脫,黃乘機逃跑,被匪徒捉回,黃大聲呼叫,匪徒兇性大發,用鐵鏟擊打他後腦致死。
2.      黃認出匪徒其中一人曾在他公司工作,匪徒於是把他殺了滅口。

1213晚深夜,黃應求家屬發出訃文:『先夫黃應求先生於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九日慘遭匪害,存年四十四歲,茲以適值案破凶囚,沉冤得雪,更逢先君四十六歲生忌,故謹定於本月十五日 (星期五) 晚,假座萬國殯儀館大禮堂[S5] 舉行超度亡魂祭禮;並於翌晨 (即十六日) 補行家奠 (由上午八時至十二時),謹此報聞。……如蒙賜賻或贈花圈或輓聯,請折現金俾交嶺南同學會,作黃應求紀念助學基金之用;未亡人黃梁翠滿,子興桂、興國、興邦、興業,女興儀。』

三狼身世

李渭

李渭是黃應求的姑表李渭父親的姊姊嫁給黃錫彬的弟弟黃鍚九,李渭稱黃應求為大哥或表哥,而黃應求兩位弟弟黃應機黃應熙則稱李渭為大哥。李渭與父母和妹妹住在新界藍地一心圍,但他很少返家。

父親李啓,年近60,是娛樂界、戲曲界中人,據李父自我介紹,他於戰前在中環、西營盤幾間導遊社做開荒牛;案發時他為石塘咀廣州酒家音樂茶座的負責[S6] 。母親於1961年底或1962年初,在廣州陶陶居茶樓被捕,拘留在黃華路第一監獄。

李渭原籍廣東新會,1930年在內地出生,受教育少,識字不多。於1948-1950年間來港,最初人地生疏,後來於1955年起在表弟黃應求打理的新英公司工作,做了兩年多,月薪25[S7] 

在綁架案前,即1959年初農曆新年期間,李渭在剛開業的大磡邨娛樂場任巡場雜務,月薪百多元。但娛樂場開張未夠一月,因天雨影響而要停業,李因而再度失業,經濟拮据。
李渭在龍翔道被補。在法庭上自稱在案中只是擔當睇水和提供黃家資料的角色。

馬廣燦

馬廣燦有很多別名和綽號,包括『陳昌』、『哪咤』、『大頭燦』、『順手燦』、『黐鬚燦』、『傻仔燦』等。1961年被補時有一妻3女,妻子已再懷孕。

1926年出生,原藉廣東新會[S8] 19歲起跟隨叔父在片場過活,叔父向一位電影化粧師謝澤元推薦馬做他的助手,從中向謝學習化妝術。最初馬僅被派去為臨時演員化粧,後來漸漸頗有進步,偶然會獲得派去為大明星化粧,於是馬廣燦的名字在電影圈逐漸韾起來,頗有青出於藍之勢。他在太子道某老牌影星的家內租住一房間。19612月搬到九龍城福佬村道54號地下,租住一房間,月租180元。

被捕時在兄長開設的四海電影企業公司任職。

馬廣燦在片場工作,經常至深夜才下班,下班後經常僱乘同一輛白牌車回家,因而認識兼營包車送客生意的教車師傅倪秉堅。

倪秉堅

1929年香港出生,家中連他在內有5兄弟姊妹,倪是長子。在廣州讀書,因日本侵華而輟學,只受過兩年教育。


曾替戲劇界人士當司機,後來轉職做教車師傅,頗有名氣,擁有一部『必發牌』小房車,除用於教車外,還用以兼營包車送客生意。

被捕時住九龍城福佬村道893樓一單位內的頭房,育有1 (7) 1 (5),而20多歲的妻子頼燕群已再懷孕。

鄧偉明

花名『蛇仔』,21歲,屏山坑尾村人,被捕時報住中環東成里62樓,為木工學徒。父名鄧煥堂,家中有姊1人,弟妹各2人。鄧一歲喪母,自小由姊姊鄧麗容帶大。

6兄弟姊妹文化水平很低,姊姊本身有5名子女,而案發時14歲幼弟鄧偉齊還在念書,家中生活主要靠鄧偉明支持。1959年鄧在元朗任跟車,後來轉往荃灣南x紗廠工作,其父於19605月間患高血壓,以左手左足半身不遂,鄧即辭工照料父親,1961年初向其伯娘說要出香港找事做,若無可觀收獲逝不返家云云。








 [S1]據李渭後來在庭上作供時指出,鄧很早已說過會將事情真相向警方供出,但没有說出他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涉及與三狼之間的個人恩怨,或許與金錢有關,因為李渭向警方說被捕時正追打鄧是因為鄧欠他錢。此外,三狼被判死刑後,鄧在獄中向傳媒說警方懸紅的5萬元應全給他,因為李渭被捕是因為與他糾纏,而且是他首先把事情供出。見明報1962-03-22


 [S2]工商日報、星島日報1961-12-14


 [S3]可見黃錫彬可能真的交了50萬元贖金。


 [S4]另一說法為鄧偉明將鄧天福引到太平山頂,與李渭等人將他殺害,然後用車將他的屍首運到石澳埋葬,見工商日報1961-12-1312-14,星島日報1961-12-13。這裡是根據警方對三狼的指控詞。


 [S5]當時的萬國殯儀館位於灣仔洛克道。


 [S6]大公報1962-01-27


 [S7]月薪25元是李渭後來在法庭上的說法,如果他没有說謊,記者没有報錯,那麼黃家對他這位親戚可算甚為刻薄。


 [S8]星島日報說他是台山人,見該報1961-12-13的報導。這裡是根據工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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