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經營
19世紀末,帶著在澳洲積累的財富,馬應彪和蔡昌先後來到香港發展,郭氏兄弟則回到故鄉香山。他們分別經營過相當於現在旅行社的買賣——『金山莊』,為來往於中國和澳洲的華僑鄉里購買船票、安排住宿、傳遞家信,還幫助那些澳洲華僑將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匯給他們在中國鄉下的親人。
在經營金山莊業務中,他們要經常來往於僑居地和海外之間,有助於他們建立起廣泛的人際網絡,也為他們提供了商品的資訊,亦增廣了他們的國際商業視野和見識[A1] 。
此外,馬應彪還有一個念頭。原來,他在澳洲目睹唐人街附近一間叫“Anthony Hordern”的百貨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手法,令他大開眼界;香港華商則因循南北行的經營手法,甚為落後,店舖商品均没有明碼實價。
至1890年代末,金山莊生意開始不景氣,馬於是計劃在香港開辦一間華資百貨公司,將這種先進的零售業經營觀念引進來。
19世紀末,帶著在澳洲積累的財富,馬應彪和蔡昌先後來到香港發展,郭氏兄弟則回到故鄉香山。他們分別經營過相當於現在旅行社的買賣——『金山莊』,為來往於中國和澳洲的華僑鄉里購買船票、安排住宿、傳遞家信,還幫助那些澳洲華僑將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匯給他們在中國鄉下的親人。
在經營金山莊業務中,他們要經常來往於僑居地和海外之間,有助於他們建立起廣泛的人際網絡,也為他們提供了商品的資訊,亦增廣了他們的國際商業視野和見識[A1] 。
此外,馬應彪還有一個念頭。原來,他在澳洲目睹唐人街附近一間叫“Anthony Hordern”的百貨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手法,令他大開眼界;香港華商則因循南北行的經營手法,甚為落後,店舖商品均没有明碼實價。
至1890年代末,金山莊生意開始不景氣,馬於是計劃在香港開辦一間華資百貨公司,將這種先進的零售業經營觀念引進來。
澳洲雪梨最大的百貨公司Anthony Hordern,其營運方式 啟發了幾位香山華僑於20世紀初回國開創百貨業。 |
連卡佛香江首家百貨
百貨公司是售賣多種貨品的大型零售商店,售賣的貨品分門別類,所以英文稱為department store,雪梨早於1825年已開辦了第一家。
香港則亦於四份一世紀後才出現第一間百貨公司,當年一位名叫湯瑪士‧連 (Thomas Ash Lane) 的英國船東 (『蘇格蘭』號船主』),於1848年來到中國經商,1950年前來香港辦實業,經營船上零售及貨倉管理業務[A2] 。
後來發覺售賣日用百貨生意不俗,於是與來自倫敦的拍檔卡佛 (Ninian Crawford),於1850年在中環海旁 (即今天的德輔道中),用竹棚搭建了一家臨時商店,店名取自兩人的姓氏Lane及Crawford,中文譯名為『連卡佛』,為途經香港的船員、殖民政府官員及其家屬供應日用品,成為本港首家百貨公司[A3] 。
香港則亦於四份一世紀後才出現第一間百貨公司,當年一位名叫湯瑪士‧連 (Thomas Ash Lane) 的英國船東 (『蘇格蘭』號船主』),於1848年來到中國經商,1950年前來香港辦實業,經營船上零售及貨倉管理業務[A2] 。
後來發覺售賣日用百貨生意不俗,於是與來自倫敦的拍檔卡佛 (Ninian Crawford),於1850年在中環海旁 (即今天的德輔道中),用竹棚搭建了一家臨時商店,店名取自兩人的姓氏Lane及Crawford,中文譯名為『連卡佛』,為途經香港的船員、殖民政府官員及其家屬供應日用品,成為本港首家百貨公司[A3] 。
湯瑪士‧連 |
卡佛 |
位於香港海旁的連卡佛總店 – 左四。 |
1908年的連卡佛。 |
馬應彪蔡興創『先施』
19世紀末馬應彪蔡昌等來港發展之時,香港已發展成為遠東轉口貿易商埠,人口約30萬,已具備發展百貨業的條件。由於本地華商對先進的零售模式的保留態度,馬應彪和蔡昌唯有向華僑招手,最終集資12股,共25萬元,在香港創辦『先施公司』,由馬任總監督。
百貨公司位於皇后大道中172號,於1900年1月8日開幕。10幾個職員,8個股東,先施公司就是這樣開始了。
19世紀末馬應彪蔡昌等來港發展之時,香港已發展成為遠東轉口貿易商埠,人口約30萬,已具備發展百貨業的條件。由於本地華商對先進的零售模式的保留態度,馬應彪和蔡昌唯有向華僑招手,最終集資12股,共25萬元,在香港創辦『先施公司』,由馬任總監督。
百貨公司位於皇后大道中172號,於1900年1月8日開幕。10幾個職員,8個股東,先施公司就是這樣開始了。
『先施』二字來自《中庸》『先施以誠』的理念。 英文的名字叫“sincere”,是誠實的意思,童叟無欺。
先施公司有很多項第一:
(1) 它是第一間『不二價』的公司,也是第一家百貸公司出發票給購物者,如果商品有損壞,或者顧客不喜歡,可以拿回來換。
(2) 先施也是第一間使用女售貨員的公司,那時華人社會仍然甚為保守,婦女很少出來拋頭露面,馬應彪卻找來妻子霍慶棠和她兩個妹妹首先出來當售貨員。
(3) 該公司首創星期日休息。
(4) 以前華人店舖只有地舖,舖面窄小,先施打破這個傳統,把二三樓也闢為商場[A4] 。
以上種種,均為當時香港商界的大新聞,開張那天,吸引了很多人來看熱鬧,連九龍居民也坐船過來看過究竟,顧客把百貨公司擠得水洩不通,要勞煩華民政務司派出4名更練到來維持秩序。
先施售賣各式各樣的商品,其中採辦自歐洲的各種舶來品更是讓客人大開眼界。雖然經歷了初期股東退股,以及舖位被風災所毀而需時4年重建的難關,仍然於1907年錄得盈利9萬餘元。
郭樂郭泉辦永安
因為百貨公司全新的行銷方式,再加上新穎奇特的洋貨,引來了各地來客,『先施』,『永安』的字號變得遠近聞名。 附近廣東珠三角一帶的人都坐船過來買洋貨,有些人買了很多東西以後,就匆匆地挑著擔子抬上船,運回鄉轉賣。
『永安』最初規模很小,股東都是自己的鄉里,後來看到生意這麼好,便集合了更多資本,1912年搬到德輔道中較大的鋪位,樓高幾層,頂樓還建了一個娛樂場。
與馬應彪合作創辦先施的蔡興,以及這時已來港在先施工作的弟弟蔡昌,看到先施與永安的成功,興起了自立門戶的念頭。
1907年開業的永安公司。 |
蔡興蔡昌創辦大新
先施公司總監督馬應彪在雪梨經營經營果欄時就很欣賞蔡昌的才幹,他向蔡興量,希望蔡昌也加盟先施。不久,蔡昌從澳洲來香港,在先施公司任職。
雖然在先施公司職高薪厚,蔡昌仍然決心自己開創一番事業。他在業餘時間勤力學習,留意觀察經營百貨商店的門道,一有空就跑到外商經營的大公司去參觀。掌握了百貨銷售的規律和環節後,他就離開先施公司,與友人合資開設了一間小型百貨商店。
1910年蔡昌向哥哥蔡興提出集股創辦大型的環球百貨公司的設想,得到蔡興全力支持。蔡昌兄弟於是往返於穗港之間,積極向華僑商界遊說,邀得蔡子輝、梁耀均、鄭圓爵、黃杏林、黃仲霖及陳麟等人加入,籌得草創資本40萬港元[A6] 。
他們推選蔡興為董事長,蔡昌為總司理,副司理為黃仲霖、秘書長蔡東生,司庫蔡漢芬。公司取名『大新』,英文名為“The Sun”,寓意『旭日初升,大展新猷』,並用出雲旭日為商標。
選址方面,他們租得德輔道中181-183號的狹長鋪位,於1912年啟業。蔡昌親自掌握進貨業務,講究商品品質,不銷殘副次品,保證貨真價實。大新亦採用先施永安的『名碼實價』政策,開業後信譽日著,生意興旺。
1922年的德輔道中大新,左面是永安,中間是新世界影畫戲院。 |
從相反方向看大新舊店。 |
櫉窗惹官司
1916年11月16日,有途人路過德輔道中大新百貨門外時,聽到柔揚的樂聲從公司內傳出,便駐足聆聽,同時間亦順道欣賞該公司的活動櫉窗,櫉窗內的山水背景畫前面陳設了活動的人物模型。原來大約於1913年開始,3間百貨公司都開始在玻璃櫉窗內安裝活裝飾。活動的櫉窗裝飾在西方國家已流行起來,但在當時的香港是創舉,香港人從未見過,以致常常吸引了大群人聚集在那幾間公司門前。
大新除了採用這種活動櫉窗外,還每年3次邀請樂隊在公司裡面奏樂,作為額外的以吸引。
16日那天晚上,人群特別擁擠,申延到馬路上,直至對面的永樂街口,行人要改道而行,德輔道的電車交通亦受阻,需要慢行。
當時有一位名加律 (Garrod) 的交通督察經過那裡,見到人群聚集阻塞街道,便走入人叢,發現原來又是大批好奇的途人聚集在大新公司門前,當時樂隊正在公司樓上演奏,人群不知是觀看櫉窗,還是欣賞音樂。
加律幫辦之前已見過大新門前有時會聚集人群,這次卻特別嚴重,他於是與一名印籍警員企圖將人群驅散,但他們只有兩人,無能為力。加律走進大新公司,向當值的一位副司理提出警告,但那位辦事人並無理會。
幫辦於是召來警員驅散圍觀的市民,由於人數眾多,警方出動了全部後備警力,還召來騎警,花了兩小時才恢復大道中的秩序。可是,第二晚大新門外又聚集了大批民眾,警方於是決定向大新公司提出起訴。
案件在香港裁判署開審,大新公司被控以活動櫉窗吸引途人,造成公眾滋擾 (public nuisance)。
大新公司法律代表指出:先施與永安也採用了同樣的活動櫉窗,從來未被起訴,而大新亦從未接過警方的警告;這次警方指控的是大新的活動櫉窗引至大批路人圍觀,引起公眾滋擾,可是大新認為群眾聚集在那裡主要是為聽樂隊演奏,而非為看櫉窗。
最後法官判大新公司罪名成立,但只罰款1元。這單官司其實是為大新做宣傳,而宣傳費僅1元,便宜之極[A7] 。
[A1]中央電視台製作『百貨傳奇(一)從澳大利亞到香港』特輯。
[A2]連先生後來娶華人女子為妻,其後人以『張』為姓氏。其孫女張靜蓉 (又稱張蓮覺) 為富商何東的平妻。見鄭宏泰、黃紹倫:『三代婦女傳奇 – 何家女子』第91頁,香港:三聯書店,2010.8。
[A3]『名牌故事 - Lane Crawford建立生活藝術』,《東週刊》2008-08-04 第310期;湯開建、蕭國健、陳佳榮:《香港6000:遠古 – 1997》,第89-90頁,香港:麒麟出版社
[A4]《香港6000:遠古 – 1997》,第287頁;馮邦彥:《香港華資財團1841-1997》,第59頁。香港:三聯書店1997.9。
[A5]《香港華資財團1841-1997》,第64頁。
[A6]《香港6000:遠古 – 1997》,第342-343頁。坊間的說法是籌得400萬資金,但這應是後來抗戰前夕的總資本水平。
[A7]Hong
Kong Telegraph、華字日報1916-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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