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1966年反天星加價騷亂 (11) - 本港和平以來第一個失去的週末

最後一天宵禁

49 (星期六)285人在南北九龍裁判署受審,多數為1525歲之青年,大部份人被判刑。

下午115分政府通過電台宣佈九龍第4天宵禁,開始時間推遲至晚上9時,以便市民在下班後有足夠時間回家,宵禁令至凌晨4時為止。這天是星期六,翌日的明報便以『本港和平以來第一個失去的週末』為這段新聞的標題。

由於宵禁令頒佈得早,公共交通工具没有再出現擠廹情況。晚上8時半前九龍區的商店已經全部關門。

晚上9時前,九龍及新九龍有戰略性的道路交界處,均有配備重武器及戴鋼盔之軍警部隊駐守,宵禁令生效後,各區均已有治安部隊嚴密巡邏,街上再見不到示威群眾,不過也並非一片寧靜,因為在街上可聽到家家戶戶傳來麻雀聲。

是日,英國殖民地部發言人說,香港的情勢已經平靜下來,該部並無向旅遊機構發出有關旅遊香港的特別指令。而英國各大旅行社亦無取消到香港去的旅客訂位。

另泰晤士報當天的社論指出,香港市民的感情與心中的不滿没有適當的民意機構來表達,『誇言香港是西方對中共的櫥窗之說現已面臨挑戰……一個棄絶代表制度的殖民地,其當前急遽的問題是應使政府更接近人民的感情和失望[S1] 。』

宵禁最終在410解除。

計算損失

根據『一九六六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事件中1人死亡,26人受傷,1,465人被拘捕,其中905人被起訴,790人被控破壞宵禁,這批人之中相當數量是與騷動無關,只因他們的確是在宵禁期間出現街頭,而又不善於詞令以致被控告。

警方出動員警近5,000 (3,600普通警員及1,167名機動部隊警[A2] ),發射雇淚彈l,200枚,木彈9l發,槍彈84發。被毀汽車67 (其中30輛為政府車輛),另57輛巴士受損毀。交通設施受毀的損失共達$l76,200,其中88%是停車收費表的損失。

有九間商店被搶劫,另有約20間商店的櫥窗被毀、陳列品被竊,損失共約50萬元。群眾襲擊的目標主要是該地區的:郵政局、水務局、消防局、市政局等政府建築物。

估計財產損失共達1,000多萬元。

警方能迅速控制局面的原因

這次反天星加價騷亂局限於彌敦道一帶,没有漫延至人口稠密的北九龍徒置區,警方之所以能夠將暴亂範圍控制,因而令傷亡減至最低,實有賴於1956年九龍暴動後加強了警隊的防暴訓練。

原來鑑於九龍暴動失控,引至多人死傷,事後警方認為有需要改善其對人群和騷亂的控制能力,於是於1950年代後期,在頒嶺一舊軍營成立一所警察訓練營 (Police Training Contingent),由葛柏擔任校長,專責訓練一隊效率更高的防暴[A3] 

警隊裡面每名軍裝警員均須到這學校接受特別訓練,課程為期3個月,取代了以前各警區各自訓練的安排。訓練完畢後,各人回到自己原有崗位,發生騷亂時立即召集重組,到場增援。

新的防暴隊比舊的行動更快捷,組織更緊密更有彈性,裝備更完備,一隊50人,能獨立運作,十分機動。警方的防暴力量從此得以加強,通訊和運輸設備亦得到改善。

平定反天星加價騷亂後,警方再檢討機動部隊的效用,認為有兩點需要改善:(1)每隊機動部隊人數應減少,以便成立更多小隊,以同時應付在不同地方發生的較細事件;(2)總部與各小隊之間的通訊應採用無線電系統,以加強效率[A4] 

這次改革於1967暴動期間大派用場。

(1960年代防暴警察訓練)

為什麼只發生在九龍

反天星示威由蘇守忠在中環天星碼頭絶食所引起,後來的騷亂卻發生在九龍彌敦道一帶,港島中環這個發源地反而没有大規模騷亂,事後發表的《1966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對此有如下的解釋:

l  (彌敦道) 這條良好而寬闊的大街,對街頭示威組織者來說,猶如一塊天賜的磁石,他們只要在此示威,就能吸引人群注視。』

l  『港島的商業區,主要位於港島狹長的海傍地帶之中心區,而住宅區則在東、南、西三面的邊緣;基層民眾和中上階層的任宅區,區分得很清楚,而中心商業區,亦與住宅區隔離。相反,九龍地形較為平坦,道路又筆直而寬闊,以致九龍大部份地區的人,都易於互相往來,甚至步行可達;在九龍,富人與窮人的住宅區沒有明顯的劃分,而商業大廈與住宅樓宇更混雜於一處。

『因此之故,在晚上,中環商業區,與彌敦道貫穿的南九龍地區,實有天壤之別,中環一帶的商業區,入晚後即「寂靜無嘩」,反之,作為九龍交通樞紐的彌敦道,入夜後仍熱鬧非常,行人摩肩接踵,車水馬龍,直至半夜或之後時段才靜下來,即使在晚上較後時段,高級商店、電影院、餐室和各式娛樂場所依然繼續營業,而這些商店與中下層市民住宅區,並列在一起,使街道有一種熱鬧繁榮的氣氛,這是入夜後的中環所有沒有的[A5] 。』


刧後餘波

這場騷動並沒有挫折葉錫恩反對天星小輪加價的決心,社團、學校和商業機構所徵集的簽名在騷動期間如雪片般寄回給葉錫恩,到412,反加價簽名激增至11萬人,葉錫恩均將之轉交給戴麟趾。

411晚,呂鳯愛在旺角通菜街2K3樓閣仔中,被一軍裝警員和一女警帶走。她没有被起訴,於13日下午獲釋返家。她被捕前一日還在聯合國香港協會舉辦[S6] 的一個『海德公園[S7] 』講座發表了一篇有趣的演說,令聽眾捧腹大笑。

412蘇守忠再度在西區裁判署提堂,審訊於13日結束。審訊時蘇守忠選擇不宣誓自辯,他解釋並非經不起盤問,亦非指警方不公平,而是當一個人代表真理及正義時,只有一句話可說,且為別人所無法懷疑的。亞利孖打法官立刻打斷他的講話,指出審訊並非演說的時候。蘇辯稱他站位置離天星碼頭出口處有一段距離,没有阻街,指督察胡亂拉人。最後法官判蘇簽保200元,守行為兩年。

另一位示威領袖盧麒於413受審,14日被判煽動和破壞公安罪名成立,一週後法官看過感化官的報告才判刑。

天星終於加價

天星小輪最後在426獲政府批准加價。52,天星小輪開始加價,但只限於頭等艙。於是,大部分乘客改搭二等艙,作為無聲的抗議。

一年後 (1968),天星小輪公佈業績,在搭客人數仍有增加的情況下,溢利比上一年度減少60%,原因是改搭二等的搭客激增。該公司的股價立即由加價前的$29.90下跌至$24.20

市民們的不滿還表現在向港督喝倒采。事情發生於港府宣佈批准天星小輪加價之後的19676l日,錫週三和富林 (現誤譯為富咸) 兩隊英國足球隊來香港作表演賽,戴麟趾出席觀看。港督與兩隊球員握手後奏英國國歌時,無蓋看臺的觀眾發出一片噓聲。賽後港督座架駛入球場接他離去時,噓聲又起。公眾場合出現如此對港督不敬的事前所未有[S8] 








 [S1]『真報』1966-04-07轉載。見『打拼歲月走過六十年代香港』第198頁。


 [A2]Robert Bickers and Ray Yep, May Days in Hong Kong : Riot and Emergency in 1967, p 94.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9.


 [A3]1968年警察訓練營易名為警察機動部隊(Police Tactical Units,簡稱PTU)


 [A4](1) Robert Bickers and Ray Yep, ed, May Days in Hong Kong – Riot and Emergency in 1967, p 92.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9. (2) 何家騏、朱耀光:《香港警察歷史見證與執法生》第156-158頁,香港:三聯書店,2011.5


 [A5] 此段參考『旺角與港島北有何分別?——1966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的分析』一文,貼於輔仁網,20141116查閱。
 [S6]葉錫恩為聯合國香港協會會員,該會一向支持葉錫恩為香港市民爭取權益。不過呂並非該會會員。


 [S7]『海德公園』講座於1950年代初由先施公司太子爺、華革會成員馬文輝創辦,馬早年在英國當買手,認識到英國政界,例如國會議員,在九一八事件以後,進一步受西方民主風氣影響,於是在港推動論政。他是香港首位民主鬥士,本身學貫中西,在1950年代初在港推動民主運動,當時殖民地政府言論較封閉,但由於他有英國國會議員撐腰,夠膽直言批評政府,當時就提出如「香港獨立」等革新言論。當時馬文輝號召了一群關心香港的年輕人,學習英國海德公園的暢所欲言風氣,每逢星期日聚集在剛開幕的大會堂8樓展覽廳,一起關心社會、討論政治,天文地理無所不談。一直維持到今天。馬文輝1994年去世後,由韋基舜接手主辦,10年後再由生物化學博士曹宏威接棒。


 [S8]工商日報1967-06-03

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1966年反天星加價騷亂 (10) - 大軍鎮壓 犂庭掃穴

翌日 (48日星期五) 雖然是復活節假期的第一天,但之前一晚被捕的示威者仍然在北九龍裁判署提堂。

宵禁於早上6時取消,當局立即著手清理之前一晚的騷動中遭受破壞的交通標誌、鐵欄、木欄及其他垃圾。九龍巴士於655分開始陸續恢愎行駛,的士與白牌四出搶客。

警方經過之前一晚的教訓,這天一早便採取預防措施,早上630分派警員在灣仔碼頭監視,不許人聯群結隊過海,防暴隊在碼頭設崗,監視人群,由於參與遊行騷亂的大都是年青人,碼頭的警員尤其注意十多二十歲的青年搭客,他們多被搜身及盤問。

這天,政府當局作好準備,下定決心阻止騷亂重演,下午350分,港督在電台宣佈提早於晚上7時開始在九龍及新九龍地區實施戒嚴,至翌日凌晨6時止,警告任何人在宵禁實施後還在街上逗留將會被檢控。

防暴隊戒備

提早宵禁的決定宣佈後,陸上、海上的交通工具亦相應地宣佈於6時前後停航,而空中交通方面亦有數班航機被取消,但基本上維持運作。原定在政府大球場和花墟警察球場舉行的足球賽事,以及復活節賽馬都宣告取消。

宵禁令宣佈後市面一片混亂,一時間大批提早下班的市民充斥街上,擠滿了各種交通工具,的士白牌趁機坐地起價,各個碼頭於430分後均出現長龍。主婦方面則忙於搶購礶頭食粮,而街市價格亦因局勢動盪不安而暴漲。

530分巴士和的士已停駛,白牌也不多見。最為狼狽的是倉皇趕搭尾班車船的市民,其中有些趕不到615分開出的最後一班渡海小輪,更是有家歸不得。到630分,九龍已成死市。

當日軍警採取的戒備措施如下:

(1) 九龍區各警署由英軍駐守協防,以防萬一,其中九龍警察總部及尖沙咀警署由啹喀兵駐防。
(2) 在通往新界郊區的交通要點,由英軍設立檢查站,檢查可疑車輛和行人。
(3) 原本不配槍的交通警亦奉命配滄,並準備隨時擔任其他任務。
(4) 軍警雙方以無線電通訊工具保持聯絡,以便有事發生時隨時出發,立即應變[S1] 

入黑之後,宵禁令生效,1,000名英軍 (包括啹咯兵) 2,500多名防暴警察出動,其中英軍以廣華醫院為總部,警方則以九龍警察總部為大本營,由高級助理警務署長薛畿輔指揮。軍警全副武裝,如臨大敵,在直昇機和裝甲車[S2] 掩護下,到九龍各區佈防。

其中油尖旺三個重災區戒備尤為森嚴。由窩打老道起,沿彌敦道、砵蘭街、上海街、新填地街、廣東道一帶,都由英軍把守,他們手上的長槍均裝上了刺刀;橫街則架起鐵絲網。

為保護九龍區的金融中心,警方在旺角銀行區布置了17部大卡車 (俗稱『猪籠車』) 的防暴警員,並在匯豐銀行門外架起防禦工事,以防萬一。尖沙咀海面則有4艘滿載警員的水警輪在那裡戒備候命。

除英軍6人一組在大街上巡邏外,帶著鋼盔臂章、手執警棍的便衣警探亦出動巡視各處民房的梯間及其他陰暗處,以防有不法之徒藏匿於其間。

宵禁實施後,只有真正需要上街的市民,例如要到啟德機場乘坐飛機的人士,方可到港九各警署申請通行證。

強大的武裝力量果然生效,尖沙咀、油麻地、深水埗三區雖發生多起群眾擲石事件,但滋事份子 (大部份是少年) 在軍警到達前便已作鳥獸散,只在尖沙咀重慶大廈外需要發射催淚彈及木彈驅散一群滋事者。

另外,警方早已掌握了情報,知道騷亂份子蟄伏於市區的旅店、公寓、酒店、招待所中,待入黑之後便出來閙事。於是警察大舉出動犂庭掃穴,到九龍各區上述場所搜捕懷疑滋事份子,遇有形跡可疑者立即帶走。

整晚警方拘捕了432人,街上警方大卡車充作臨時拘留所,被捕者舉手抱頭蹲在車上,隨後這些車輛陸續駛到碼頭坐汽車渡輪回港島。

這晚在軍警大力鎮壓之下,整個九龍區一片死寂,兩日來的騷亂已消失於無形。晚上10時,警務署長伊輔,聯同署理新聞處長史允信乘坐直昇機到九龍視察。

整日軍警拘捕了669人,罪名是破壞宵禁,是騷亂以來逮捕人數最多的一天。

這天葉錫恩透過報章,呼籲市民停止示威遊行、改為採取「正確途徑」交涉,免得不良分子藉機破壞社會安寧。

港督戴麟趾勉勵前線警員。








 [S1]工商日報1966-04-08


 [S2]明報引述非官方消息稱,英軍出動了45部裝甲車。據該報記者描述,裝甲車上有可作360度旋轉射擊的機關槍,不過,明報記者卻誤把裝甲車認作坦克車,工商日報記者則没有犯此錯誤,顯示當時明報記者素質有限。

1966年反天星加價騷亂 (9):港督發表聲明 決保香港安寧

47 (星期四) 清晨5時,宵禁尚未取消,盧麒在彌敦道及弼街交界的金輪大廈樓下走廊被一名反黑組探員拘捕。

下午,港督戴麟趾就之前所發生的騷亂發表聲明:

吾人對九龍昨晚發生暴行及狂妄破壞之情形,當必深感遺憾。吾希望與此事有關者,對於彼等所作所為之結果,感到相當慚愧。

凡視昨晚騷動情形之圖片及閱報紙關於此一情形之報導者,無一人會想此次騷動與關心天星小輪票價一事有關,而且此次騷動亦非表達意見之適當方法。

吾所欲感謝者,乃警務人員之手腕及忍耐,使昨晚騷動中之受傷人數不多,而且亦不嚴重。

但吾相信在今日凌晨事件之後,無人將會懷疑吾隨時堅決從事,依法保障本港之安寧與秩序。

吾人因此請每一人鄭重考慮昨晚騷動如再度發生所必隨而俱來之嚴重後果。吾請每一人避免任何動作,可能導致如吾人不幸方見之一種暴行之再度發生。

港督又指出,街上的人群大部份為青年,他們不明白此舉令他們面對什麼問題和危險。他籲請為人父母者,在此期間內,禁止子女外出,不要讓他們自找麻煩。

戴麟趾又稱將調查之前一晚的騷動事件,以及導致此事的背景。


(港督戴麟趾爵士)

此外,葉錫恩亦發表一封告市民函,呼籲重視公眾利益,立刻停止示威遊行:

諸位市民:

過去數天來所發生之事件,現已演變成為悲劇,假如情形繼續這樣下去,未來的情形如何,將無人能夠加以忖測。

據報導關於本月6日晚上所發生之事件,已超出範圍之外,財物遭受毀壞,社會安全遭受侵擾,市民遭受損失。

抑有進者,可能有不良份子利用此種情形,以進行本身不良的行向。

我的目的在於造福市民,使人受傷及使財物毀壞,並非向政府表達大眾意見的方法。我對昨晚發生的事件深感悲痛,對未來亦引以為憂。我的目的在於表達市民對生活費用日漲的意見,而廹切的事係天星小輪票價的增加。但此次悲劇隨之而來乃在本人意料之外。余現謹請所有重視大眾利益及要自助或協助我之任何人士,立刻停止此等示威遊行,同時採用正常的方法,以進行交涉。

不過,葉錫恩向傳媒講述6日晚乘坐的的士被人群擲石擊中的情形時質問政府:為什麼人們如此憤怒?

香港革新會亦發表書面聲明反對示威,指示威行動令不良份子有機可乘:

本會對日來之騷亂事件,表示極不贊同,更欲勸告示威者,慎毋妄作法外行為,蓋此事對其目標不特並無任何益處,且足予不良份子有機可乘。

本會絶不贊同此類行為,並呼籲所有真正反對公共交通加價之人士,如欲表達其異議,必須在一合法情形之下發表。本會現正進行計劃在本月廿三日下午七時半舉行一民眾大會,除非騷動續有發生受到影響,至使該計劃不能推行。

關於交通諮詢委員會對天星加價意見報告書,本會將會再次發表聲明予以評論。同時本會更欲強調指述,有等不良份子作出違法之事,此種情形,實屬甚為嚴重,本會殊不贊同此等行為。

至於引發這次事件的『元兇』蘇守忠,則拜見警務署長,表示願與警方合作,與宗教團體及社會名流一起嘗試說服市民保持冷靜。他告訴記者,之前一日聽到九龍騷動的消息後,認為有責任呼籲市民冷靜下來。又說根據歷史的例子,這次騷動是必然的結果。不過,警務署長的答覆是:『我認為無此需要[S1] 。』

暴亂惡化  男子中槍亡

儘管港督和葉錫恩竭力勸止騷亂,可是,九龍暴動持續惡化[S2] 。傍晚7時起,亞皆老街、西洋菜街、山東街一帶又有以千計的群眾集合,豉油街等地更有青年放火焚毀車輛、搶掠商店,在彌敦道和奶路臣街交界的人人百貨公司被數十人闖進劫掠;數百人更企圖向油麻地警署及旺角警署縱火。防暴隊不斷用催淚彈驅散群眾,但人群在煙霧過後又再聚集。

晚上10時過後,彌敦道幹線南起佐頓道,北達弼街,再一次出現混亂局面。群眾搗毀紅綠燈、交通標誌牌、停車表。後來截停巴士、燒毀汽車,特別針對政府的汽車,並在彌敦道上設置障礙物。10時半過後,駛經彌敦道的公共交通被迫停頓。

政府再度頒布宵禁令,凌晨1時半至早上6時生效。但在宵禁令生效前,軍警已開始在街上拘捕行人[S3] 

在宣佈宵禁的同時,一股數十名暴徒在彌敦道登打士街口舊美國銀行側滋事,企圖翻倒一輛汽車,他們還向警員擲石,而且投擲盛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當時一隊130人的水警在那裡佈防,都坐在警車上,没有下車,警長林錦全3次用擴音器向擲玻璃樽的群眾警告,如不散去便會開槍,群眾並無理會,警隊指揮嘉榮警司於是拿著卡賓槍向人群發射一響,後來在法庭上嘉榮稱開槍是因為暴徒投擲自製燃燒彈,為免造成人命傷亡,所以要開槍制止[S4] 

鳴槍後發覺一名叫朱德根的男子臀部和手部中彈,另外又打中另外一名叫鄭潤祥[S5] 28歲男子胸部,鄭潤祥在醫院搶救兩個半小時後,因嚴重內出血而死亡。死者鄭潤祥是裁縫學徒,他是這次騷動中唯一的死難者。據工商日報報導,鄭是在下班後,去探訪朋友,回家途中遇上暴徒與防暴隊發生衝突,似乎警方是殺錯良民[S6] 

整晚共1人死亡,4人受傷,200多人當場被捕。凌晨2時警務署長伊輔乘直昇機視察九龍情況。宵禁生效後,警察遇到行人,即上前搜身,如發覺手腳骯髒衣服不整即予以拘留,否則即放行。

由於警方大量使用催淚彈,令路過的途人無辜受累,情況十分狼狽。有記者見到數名穿著褀袍的女子被煙燻得高叫救命,唯附近商店已全部關門,無人施以援手,她們唯有撕下旗袍前擺,蹲在路旁用尿將布淋濕,蓋在面上,然後躱到附近梯間。

這日,曾警告葉錫恩的那位朋友再度告訴她事情相當嚴重,那友人還說出了告密的親戚名字。葉錫恩仍然不信,但還是把事情告訴一位名叫山昆納第 (Albert Sanguinetti) 的律師朋友,這位意大利裔的御用大律師也不相信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甚至以為葉錫恩患了妄想狂。

(196647晚暴徙在大街上大肆破壞。)










 [S1]工商日報1966-04-08


 [S2]有說暴動是因為當天傳出蘇守忠被殺的消息而惡化。


 [S3]後來警方控告這些人違反宵禁令,但因當拘捕時宵禁令尚未生效,這些市民都獲釋放。有商報讀者看不過眼,寫信到工商日報指責警方羅織罪名。見工商日報1966-05-12


 [S4]工商日報1966-06-10


 [S5]鄭潤祥是廣東寶安縣人,1946年母親去世,8歲的鄭潤祥隨父親鄭偶福來港。扺港後,鄭父受僱於一問船廠為木工,數年後因年老體弱,轉投振興公司當賣貨員,至1958年身故。鄭潤祥唯有投靠開咖啡檔的舅母,幫她送外賣。年長後離開舅母去學衣車。鄭為家中的兩代單傳,死後鄭家無人繼後香燈。工商日報1967-04-08


 [S6]蘇守忠在回憶錄中指開槍的是一名叫Ralph的洋警官,花名雷老虎,相信是指助理警務處長盧諾夫,但據聆訊中披露的詳情,事實並非如此。蘇還指該警官在聆訊中說:『我没有殺人,我不過殺了一條狗』。

2014年9月26日 星期五

1966年反天星加價騷亂 (8) - 第一晚騷亂 九龍宵禁

葉錫恩:有人煽動示威

當日下午,警方情報顯示,中區很可能發生示威,軍裝、便裝警員在大街小巷加緊巡邏,輔警亦奉召到警署報到候命。

當天報章繼續抨擊政府容許天星加價是漠視民意,但亦擔心示威青年行動挑戰法紀。新生晚報社論認為示威青年『動機非常單純,一心一意反對天星小輪加價』,『不是受什麼政治煽動,也不是衝動盲行,我們除了對他們寄以敬意外,更希望他們守法自愛』。

但有人對於傳媒『守法自愛』的忠哠聽若罔聞,日間,港島和九龍發生了零星的示威。

根據《一九六六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當天晚上7時,4名來自港島的青年帶著30-40人在佐敦道示威,他們大部份是15-25歲的青少年。

油麻地警司霍傑士 (Fergus) 將他們截停,鑒於他們没有示威遊行許可證,兼且當時人群越聚越多 (增至約500),在他們同意下,霍傑士用警車將4人送到天星碼頭,讓他們坐船回港島。

然而,已聚集的羣眾卻以為這4人被捕警方拘捕,大為不滿。晚上8時,約300人包圍油麻地警署,警民衝突在彌敦道展開。

葉錫恩當晚在尖沙咀參加一位教師的晚宴,知道發生遊行示威後,便提早離開宴會,到街上看個究竟,她見到多名『非常年輕』的市民向尖沙咀天星碼頭方向前進,並舉著支持葉錫恩的橫額,高呼反對加價的口號。

她不久便發覺一名較年長的男子在鼓動這些年輕人,但他散發的傳單內容卻是支持政府的立場。她『開始懷疑他是為一心要誣陷我的警察做一種骯髒的工作[S1] 』。後來她發覺在街上煽動青年人示威的不僅此人。

火燒巴士  襲擊謷車

事實上,就在當天晚上約8時,示威已演變成暴亂,有人在彌敦道向巴士擲石及放火,約300油麻地警署附近叫囂,並向警署廹近,警署高度戒備,警員用擴音器呼籲群眾散開不果,直至離警署約15才被警員驅散,約9時警署才告解除危險。

大約9時半,盧景石和呂鳯愛渡海返抵九龍,原想坐巴士回家,但當時巴士已停駛,他們又聽到有人在彌敦道示威的消息,擔心盧麒參與其事,因盧麒没有去革新會開會,不知道貝納祺叫他們不要再示威。但他們没有找到盧麒之餘,還被催淚氣體襲擊,唯有逃入橫街。

後來似乎二人分道揚鑣,呂鳳愛應該是回家去了,但盧景石繼續在街上留連,據警方說,他帶領群眾企圖襲擊尖沙咀的總統酒店,向酒店擲石,以報曾被解僱之仇[S2] 

晚上10時,彌敦道店舖被洗劫,示威人數增至數千人,防暴警察奉命出動驅散群眾。1020分,人群在彌敦道再度聚集,電影院散場後人數更倍增,這時彌敦道已聚集了3,000-4,000人,助理警務處長薛畿輔下令驅散,總警司羅司親自率領一隊警員到場,但警車剛抵達現場即被襲擊,兩督察一警長受傷,1040分,群眾襲擊巴士和警車,交通陷於癱瘓。

這時油麻地一輛載著新聞處署理副處長韋德昌 (Willis) 的政府車輛被暴徒截停並襲擊,幸而得到在場新聞記者協助才得以逃離現場。

在此情況下,九龍總部3個警隊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帶從大廈上面發射催淚彈驅散群眾,並由太子道警察總部派出部隊增援;另一批水警由南面開到油麻地警署協防。警方更出動直昇機,以探射燈照射人群。1140分,大批群眾在彌敦道大華戲院附近與一隊防暴隊發生衝突,有人將垃圾桶擲到街上。防暴隊再次發射催淚彈

1148分,警務處長伊輔發出呼籲,要求市民不要留在街上,但街上的示威群眾未有理會。彌敦道沿途有交通警崗被推翻,垃圾桶、巴士站牌、汽車角子老虎機、紅綠燈等公物被搗毀。

彌敦道與豉油街交界附近一輛警車遭約400名暴徒包圍,有人叫:『燒車!』跟著有人燒路牌,亦有人向警車擲石。警車上有一督察、兩警目和3警員。他們想喝令群眾住手,但暴徒並無理會,危急之下,車上警員唯有向天開槍示警,一共開了4槍,才能制止襲擊。

警車被襲期間,葉錫恩剛乘的士回慕光小學時經過這裡,的士跟在警車後面,亦被石頭擊中。葉在回憶錄中描述那些擲石的人是一些『年紀較大、較凶狠的人』。另彌敦道有兩輛巴士被人放火,很多路上的私家車,甚至報館採訪車的玻璃均被撃碎。

暴徒在街上推翻車輛。


洗劫瑞興百貨

凌晨約一時騷動中心向北移,約有2,000人聚集在旺角。設在彌敦道邵氏大廈[S3] 的瑞興百貨公司(現時的快富街口旺角中心位置)被人群包圍。

據在場的記者觀察,『發覺在這群人之中有三幾個年齡偏大漢子的舉止有些特別,是欠缺那種『參與』感。突然間,這夥人中間的一個沖向瑞興百貨公司,只聞『匡啷』一聲,櫥窗玻璃破碎,那個漢子招呼附近的人湧入公司,人群遲疑了一下,過了三幾秒鐘,進去了一些人,再一會兒,衝入去搶掠的人才多起來[S4] 。』

當時盧麒坐巴士經過,見到那些搶劫瑞興的人,穿著舊衣服進去,穿著新衣服出來[S5] 。當時群眾還截停巴士燒車,盧麒下車想阻止群眾燒車不果。

據估計,瑞興百貨這次損失超過47萬。瑞興被劫後,附近有些商店也跟著被砸爛櫥窗。其後警方於數小時內 (早上5時許至7時許) 即抓了11名有份入瑞興行劫的人,而且其中兩人是在附近公寓中被捕[S6] ,似乎有人監視他們的行動,然後通知警方去拿人。

凌晨1時,經過防暴隊的掃蕩,警方已經將騷亂局限於油麻地區,而旺角、深水埗、尖沙咀等區則已趨於平靜。

臨時實施宵禁

雖然如此,港府還是決定進一步控制暴亂,1時零5分,港督戴麟趾頒布整個九龍及新九龍的宵禁令,要求所有市民留在室內。宵禁令由1時半起生效,至清晨6時為止,違者會被拘捕。

宵禁令頒發得很倉卒,許多人根本不知道有宵禁這一回事。一些建築地盤的散工在宣佈宵禁時經已就寢,第二天一早起來,下樓去人人茶樓飲茶等候判頭給工作(廣東道人人茶樓是建築工人的聚腳地),結果被捕。這些人的模樣跟遊行、騷動的青年相差十萬八千里,他們的錯處是不知道有宵禁,但後來提堂時法官毫不留情,一律判監4個月。

6日晚的騷動全部在九龍發生,港島只於黃昏時在中區和東區有小數人示威,有兩人在東區被捕。

整晚警方共使用催淚彈772枚、木彈62枚、實彈62發。駐港英軍亦曾加入協助,步兵配上刺刀上陣,另從港島調了兩隊警員到九龍增援。425人於當晚被捕,其中334人後來被檢控。

在騷亂期間,警方曾派發傳單,指出有廣泛代表性的交通諮詢委員會大部份成員都同意天星加價申請,而政府正在考慮中。並警告示威及圍觀人士可能已經犯法,而警方則將不得不對他們採取行動。

當天晚上,葉錫恩一位女性友人到她住的學校通知她:是警方僱用歹徒,製造暴動;而且,根據她在旺角警署做事的兩位親戚所說,一些被帶返警署的年輕示威者,被警察拷打,迫他們簽紙承認是葉給他們錢讓他們扔石頭,如果肯合作,就會得到奬賞。葉錫恩不信,一笑置之[S7] 


防暴警察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人士。









 [S1]葉錫恩『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中文版)112頁。


 [S2]盧景石於48晚在家中被帶返警署協助調查。413在法庭被判暴動罪成,入獄10個月。


 [S3]現為旺角中心一期。


 [S4]『香港左派鬥爭史』。


 [S5]工商日報1966-05-26


 [S6]明報1966-04-10


 [S7]『葉錫恩自傳』,第188頁。葉錫恩『我眼中的殖民時代香港』(中文版)1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