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

『九龍皇帝』與開埠初年的地權問題

八年前 (2007) 725,本港各大報章報導了一則新聞:『九龍皇帝』『駕崩』。

大家都知道,所謂『九龍皇帝』,指的是一位數十年來在香港各處公眾地方牆上寫大字、自稱擁有九龍的老伯曾灶財。這位老人家家境清貧,獨居觀塘翠屏南村,靠拿綜援過活,報章戲稱他『駕崩』,明顯是調侃他,即認為他說的是一派胡言,甚至認為他有精神病。

曾灶財原名曾財,19211112生於廣東肇慶蓮塘村。16歲來港,做過農夫、紗廠工人、建築工人及垃圾站管理員。在垃圾站工作時,曾被垃圾壓傷,以致後來走路蹣跚。

一次曾灶財回鄉探親,據說在整理祖先遺物時,看到族譜及其他文件,發現九龍斧山道、彩虹一帶是以前皇帝御賜給他先祖的食邑。回港後即天天拿著毛筆、墨水到街上寫字,自稱『九龍皇帝』,把家族的名字、地權,一一寫在人人可見的地方,以宣示『主權』。

曾灶財精神狀況或許不太健康,但他塗鴉的內容是否如一般人相信是一派胡言、不值一顧?

他的祖先是否曾經一度擁有九龍某些土地?

究竟英國人佔領香港之前,香港的土地業權是屬於誰的呢?

鄧氏為大地主

原來開埠前香港的土地屬於幾個大家族,有些是皇帝所賜,有些是向政府買回來[A1] ,都屬於永業權,即政府對那些土地没有年限管制[A2] 

新界有所謂五大族,即鄧、侯、廖、文、彭,其中最大的是鄧族,他們原籍江西,於北宋年間已移居現在的新界地區,至明代已擁有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的大部份土地,包括最富庶的元朗平原;彭族的土地相對來說最差。

清初,為防鄭成功等人沿海的抗清活動,以及倭寇的騷擾,清政府實行嚴厲的海禁政策,先後9次下達『遷界』令,將東南沿海居民向內陸遷入50里,使之遠離海岸。香港那時屬於新安縣,亦在『遷界』範圍內,所有居民被迫遷。

『遷界』措施令區內民不聊生,1684年清廷宣告停止『遷界』行動,准許沿海地區居民復界』,鄧氏家族回到原居地,獲得新安和東莞兩縣政府發出地契,以證明他們的業權。英人佔港前兩個多世紀中,他們定期交稅,獲政府視為該等土地的真正的、法律承認的地主[A3] 

另一方面,這些地主將大部份土地租予他人耕種,自己卻不住在該處[A4] ,這情況在香港島最為明顯。

英佔港島 破壞原業權制度

港島居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自給自足的農村生活,於1840年代出現變化。1841125,英國海軍測量船琉璜號 (HMS Sulphur)[A5]  艦長卑路乍 (Captain Edward Belcher) 率領一小隊英軍在上環水坑口登陸,正式佔領香港島。

英軍登陸數天後,即發出公告,宣布清政府已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此後島上居民由英國統治,並強調『私有合法財產權益,概准仍舊自由享用』[A6] 

說是這麼說,但英國人隨後的行動卻侵犯了港島居民的『私有合法財產權益』。英軍鞏固了水坑口的據點後,即修築道路連接水坑口及其他地區,修路和建屋工程破壞了附近的農田。

當時香港島的發展集中在南部,尤以赤柱最為繁盛,港島北岸相對來說落後很多。水坑口所在的中上環一帶統稱為『群帶路』(名稱的來原將來另文探討)根據香港政府在1841515公佈的香港第一次人口調查[A6] 顯示,那裡有條漁村就叫『群大路』(即『群帶路』),人口50人。

那一帶的農田屬於鄧族 (當時鄧族以鄧永福堂名義擁有那些田地),農田受到破壞,佃農敢怒而不敢言。鄧族收不到田租,於1841528致函新安縣政府投訴,並要求指示,是否可以免他們的地租,或者容許他們將英國人趕走。縣政府向鄧族索取具體資料,並答應會向省政府反映。

英國人強佔香港島,北京政府也没辦法,地方政府當然没有能力將他們趕走。後來簽訂南京條約,香港島正式割讓了給英國,米已成炊,更加無法改變。

英國接收香港後,開始徵用土地以作發展,但他們不知道原業權誰屬,相信亦没有向清政府索取有關資料,他們誤以為在那些土地上耕種的人家是地主,於是收地賠償款項發給了租戶而非業主。有些租戶不誠實,冒充地主收取港英政府的賠償。

1843625,鄧氏家族又再向縣政府上書,投訴有黃泥涌的租戶冒充地主騙去政府的賠償。新任縣令指斥鄧族投訴不合理,指他們不可能期望英人奪去他們的土地後還會付鈔。

事情一直未得到解決,而且有惡化的趨勢。184468,鄧氏家族以『鄧致祥』的名義又向縣政府投訴4名香港圍 (位於現今黃竹坑近香港仔隧道口) 10名黃泥涌掃桿埔租戶拒絶交田租,縣政府一方面指責鄧族未有提供足夠資料證明他們的業權,另一方面亦指責那些租戶,除了奪取了地主的田地外,還向英人說地主的壞話,而且是不盡不實的壞話。

省政府向現實低頭

最後這些個案送交省政府處理,省政府批示:既然皇上已批准英夷在香港留下來,雖然他們在鄧志祥田地上建屋,令該土地無法耕種,亦只好根據番禺縣為建堡壘而遷拆屋宇的先例,豁免鄧氏田租。

省政府並於該年年底通知英國駐華商務總監兼港督戴維斯:由於香港島已歸英國擁有,中國政府不再向鄧氏的港島田地收取地稅。從此,鄧族的租戶改為向港英政府交租,而鄧族亦從此失去港島的田地。

其實除鄧族外,英國人亦充公了廖族在黃泥涌的土地,稱該地早已荒廢,並指責廖族没有好好打理土地[A7] 

英國人從傳統大家族手中奪去土地的過程,隨後在九龍和新界重演,並將土地以前的永業權改為承租權。

除了五大族外,還有些較小的家族在香港地區內擁有土地。例如黃氏家族除在南投擁有土地外,亦擁有長洲的土地。筆者還記得,回歸前在長洲買賣土地,要向一個叫『黃維則堂』的組織申請。

由此可見,曾灶財聲稱祖先曾擁有九龍部份土地,並非絶無可能,不過當年哪個家族擁有哪片土地,現在已很難考究。除非曾氏的家人能回鄉找出地契或其他證明,否則曾灶財只會繼續被人當作傻子。









 [A1]James Hayes, The Great Difference: Hong Kong’s New Territories and its people 1898-2004.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6.


 [A2]劉潤和著:《新界簡史》,第33-34頁。三聯書店 (香港)1999.4


 [A3]James Hayes, “Hong Kong Island Before 1841”. Hong Kong : Hong Kong – A Reader in Social History, 2003, pp 3-37.


 [A4]這種地主稱為absentee landlord,而這種情況則稱為『一田二主』。地面的使用權稱為『地皮』,地底的擁有權稱為『地骨』。


 [A5]現在在位於香港島堅尼地城大小青洲之間的硫磺海峽是以該船命名的。


 [A6]林友蘭:《香港史話》,第2頁。香港上海印書館,1985.1


 [A7]Louise Ho, “Historians divided over the claim of ‘King of Kowloon’”. China Daily Hong Kong Edition, 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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