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絶宣誓 獲得釋放
蘇守忠2003年回憶天星事件:『到現在仍然很多人不了解,以為我想出風頭,只喺好彩死唔去!但那段時間對我來說是個spiritual period,我無所畏懼,好像背後一有股道德及精神力量支持著我,這個過程令我的脫胎換骨。我不是一時衝動,相信世事也不是偶然[S1] 。』
1966年5月,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召開聆訊,蘇守忠雖然沒有參加示威遊行,還是被委員會傳召出席作供。可是兩次傳召蘇都沒有到場,調委會於是發出拘捕令。等到他出席時,蘇拒絕進行宣誓手續,指很多宣了誓的人還是撒謊,跟著又要求調查委員會先告訴他那些被警方毆打的人是否已受到醫治。委員會5月24日 裁決,蘇守忠不遵召到庭和藐視調委會,分別判入獄和罰款100元。但刑期未定,暫由警方羈留於域多利監獄。
翌日蘇即通過律師向高等法院合議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理由是委員會無權判無限期監禁,而且,因為委員會聆訊並非法庭聆訊,不宣誓不能判作藐視罪。監獄署長由政府檢察官李安納代表出庭反對。案件於6月2日 起由合議庭法官副按察司百里渠、赫健士及曾健士3人聯同審訊。
當天下午1時蘇獲釋返家,稍事休息,即於跑馬地錦昌餐室舉行記者招待會。他對記者說,如果委員會再找他作供,他仍然會拒絶宣誓。他又談到在域多利監獄的待遇:他在獄中人得到比別人好的待遇,閒暇時作畫自娛,每天可散步一小時,而其他囚犯則只有半小時。獄中每天3餐,有人監視他進食,以防他又絶食,但因食物質素差,以致腸胃有問題。獄中的工作是縫帆巾袋。又他在獄中收到一位不認識的女士的信,給與他精神安慰和鼓勵。
與海倫的一段情
這封信很可能是一位名叫海倫 (Helen Cooke) 的美國女記者給他的。蘇守忠在天星絶食示威後,不單成為本地傳媒追訪的對象,亦是國際傳媒的焦點。其中一位美國《新聞週刊》的特約攝影師海倫,在採訪過程中對他生了情素,不過她是有夫之婦,丈夫在越南工作,而且還有兩名子女。但他們還是發展了一段情。
擬組『香港青年協會』
蘇守忠出獄後,即於6月8日 (星期三) 在大會堂主持了一次演說,講題為『動員反加反賭的民意』。他指出:如要澈底反對賭博,一定要發展香港的工業,而不能只顧發展旅遊業,否則,香港會變成一個真正的『蘇絲黃』和『蒙地卡羅』的世界,而且過份的發展旅遊業,則會過份的傷害民族自尊。
他又說,香港青年的出路應由社會人士正確的引導和吸收,才能使一般的青年有一正當的出路。他要組織一個『香港青年協會』,目的是讓一般有識之士得以培養政治意識,進一步使香港政府能够成為一個真正的民意政府。最後他表示最敬佩香港政府的說謊天才及演戲的手法,他說有人誣指他在反加價時每天收到100元。
公祭盧麒
翌年 (1967年) 3月,天星示威者盧麒被發現在家中上吊身亡,盧麒之死,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回響,很多人懷疑他並非自殺。3月31日 ,蘇守忠發起盧麒公祭會,有數百青年參加,葉鍚恩致悼詞。
公祭鄭潤祥又被捕
一星期後,即1967年4月7日 晚上7時,蘇守忠與一名17歲的無業青年吳振華,以及一位周姓朋友,從港島乘坐旺角渡海小輪到達旺角碼頭。由於他們這次行動事先已經張揚,旺角區警司林行之、旺角警署署長余禮儀,率領大批便衣警探,在山東街候蘇登岸。
蘇穿著一套灰色西裝,左手持花圈,上面寫著:『追悼騷動犠牲者鄭公潤祥』,右手拿著一個貼了當天星報的紙牌,報紙刊登了美國國防部長麥南馬拉的照片,報紙上寫著『懲辦戰犯』字樣。跟在蘇身後二人,手持黃麻橫額,上以紅油寫上兩行字:『追悼騷動犧牲者鄭公潤祥,哀悼南北越枉死百姓』,他們聲言要去一年前鄭潤祥被槍殺的地方致祭[S3] 。
警司見狀,立刻上前警告蘇守忠,要他收起橫額,蘇立刻將橫額收起。當他們沿山東街行至砵蘭街口,林警司要求他不要行出彌敦道,但蘇說他有權選擇他的路線,他喜歡行大街。話畢,他果然走出彌敦道,這時開始有人跟隨他看熱閙,蘇轉入登打士街,過了美國銀行舊址,轉入廣華街,7時20分到達廣華街46號大南塑膠公司門前。
警方在多次勸阻不果之下,將他和吳振華拘捕,控以非法遊行、阻礙交通、阻差辦公三項罪名。
判入青山檢驗
翌日 (4月8日 )
上午10時10分,蘇守忠和吳振華在北九龍裁判署出庭受審,法官史達頓判蘇守忠到青山精神病院檢驗兩星期,看看是否對他有所幫助。蘇反唇相譏:『我不需要檢驗,可能你們有人需要找心理病專家檢驗和分析一下,我是一個業餘心理分析專家,如果你們有此需要,我可以替你們個別分析。免費服務。』法官說了聲多謝,然後宣佈將案件押後。蘇要求擔保出外,為法官所拒絶。
蘇在青山醫院住了11天,接受觀察。小販陳炳棻和一位張姓女工友則在醫院外示威,以示支持,同時他們擔心醫生會替蘇打懵仔針。可幸,青山的精神科醫生對蘇說:『不要以為我們作醫生的要聽從政府裁判司的指令,判你有神經病,我勸你還是準備面對審訊好了[S5] 。』後來院方給法官的報告便指蘇『適宜於接受審訊』。
1960年代的青山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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