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盧麒 (2)

被臥底出賣

晚上大約11時,盧任二人步行往加連威老道一間馬來餐廳,由盧用英文寫了4張字條交予任,由任交給商業電台、麗的呼聲、香港電台、南華早報,要求廣播或刊登[S1] 

之後,盧麒由加連威老道走出彌敦道,向樂宮戲院方面走去。不過,任柏没有照盧吩咐的去做,他拿了字條跑到西洋菜街樂群酒店,去找一位在那裡當藉、隸屬反黑組的警察朋友。

當盧麒走到樂宮戲院對面、即威菲路兵房旁邊時,遇上一群20多人的遊行隊伍,都是1020歲的年青人,他走入人群中,示威人士紛紛與他握手。附近的人越來越多,盧爬在週圍的人扶助下,爬上一個『前面危險』的交通標誌上,舉起右手向人群高聲叫喊:『不用怕差人拉,因為我們的行動是合法的,支持葉鍚恩議員,支持反加價到底!』他解釋不用怕警察是因為葉鍚恩說他們合法有紀律。

這時周圍有100200人,人群中有人喊:『打倒大英帝國!』『不要怕子彈和催淚彈[S2] !』盧呼籲人群不要做任何違法行為,或喊反政府口號。他晚上喝了兩杯拔蘭地酒,這時已有點醉醺醺。他從標誌牌跳下來,叫當時在身邊的馬國光做糾察,帶領人群向旺角方向前進。這時有兩名英籍、兩名華籍警司,帶領著約60名警員,圍著他們走。

當這群人走到普慶戲院對面西貢街時,遇上防暴隊發射催淚彈,他叫跟隨他的人回家,有些人就此散去,有部份人逃走,亦有部份留下來,一名20多歲青年要他帶頭去推倒汽車,他不允,那人指責他懦弱,没有資格做領袖,並企圖襲擊他。

這時兩名警員挾著他,把他推上一部4A巴士,巴士經過快富街口的瑞興百貨時,見到商店被人放火搶掠,那是47凌晨1時之後的事情。當時群眾還截停巴士燒車,盧麒下車想阻止群眾燒車不果。

違反宵禁令被捕

1時零5分,港督戴麟趾頒布整個九龍及新九龍的宵禁令,要求所有市民留在室內。宵禁令由1時半起生效,至清晨6時為止,違者會被拘捕。盧麒在一直在街上,不知是否得悉九龍已經戒嚴。

至清晨5時,盧麒在彌敦道及弼街交界的金輪大廈樓下走廊被一名反黑組探員拘捕,當時宵禁尚未取消[S3] 。他被帶到警署問話,8日曾回住所片刻,旋即再被帶返警署,之後一直被扣留[S4] 

410,另一被捕示威者李德義在旺角羈留所見到盧麒,那時他『面青青,眼光光』,盧麒對李德義說:『我被警察毆打,廹我捏造曾受葉鍚恩給與5,000元,這是警方要煮死葉鍚恩的方法[S5] 。』

413,盧麒被控以煽動暴動及破壞宵禁令罪名,在九龍裁判署受審,但他不認罪。次日,又被解送中央裁判署審訊,被控以『煽動暴動』及『意圖煽動群眾破壞治安』罪名。422,盧麒終以後一罪名被判簽保守行為3年。

大爆遊行內幕

翌日 (423),盧麒在皇宮酒樓召開記者會,在蘇守忠的陪同下,『大爆遊行內幕,為前所未聞者,指控中涉及各點,記者擬交有關方面研究[S6] 。』當日在場的記者不敢『有聞必錄』,轉報警方,顯見這是相當震撼的內幕。

蘇守忠說盧曾在走投無路之時在他的跑馬地古老大宅住了一星期,可能便是在他被判簽守行為之後。蘇說曾幫盧打電話求見葉鍚恩,約好了見面,但他和盧麒去到葉在火車橋附近的慕光中學時,葉卻拒絶出來見盧[S7] 

『偷單車』被捕

510,騷動調查委員會聆訊前一天,盧麒於中午12時,與友人楊金連在元朗福德街元朗戯院前被捕,罪名是『企圖』偷單車,12日在粉嶺裁判署提堂。由於盧楊二被告說要傳召證人出庭,裁判官韋華傑將審訊押後至517再審,最後盧被判入獄4個月。

根據蘇守忠的敍述,10日那天警方線人任蝦[S8] 在街上指著鎖在欄杆的腳踏車說是他的,叫盧麒隨便拿去用,但說忘記帶鑰匙,盧麒於是拿起磚頭想扎爛鎖鏈,立刻被便衣警探拘捕[S9] 

稱遭警方毒打

511調查委員聆訊開始。

523之後,盧麒多次被調查委員會傳召他作供。他於525在調查委員會上推翻所有口供,詳盡地講述了如何在旺角警署遭警方毒打。他說在47被捕當天,已被廹簽字承認葉鍚恩給他5,000字發動騷亂。

在被警方拘留的6天內,遭受嚴刑逼供,警署裏20-30人輪流毆打他,使用的武器用布包裹著,只造成內傷,外面不會有傷痕。他說探員反復問他收到葉錫恩多少錢,甚至恐嚇要把他槍斃,要他簽字承認收了葉鍚恩5,000元。又廹他認呂鳳愛是他妻子。

他曾被解到警察總部政治部,由兩名外籍高級警官及一名華籍警官審問,他們對盧很友善,說他的證供會保密,可以直言,盧於是說出被毆之事,並否認收了葉鍚恩的錢。但當他被送回旺角警署後,又再被打。最後他只好說:『算我收到5,000元吧!』那些探員就領他去見警司正式落口供,簽字作實,他說在警署裡被廹簽的文件多不勝數。

韋國士大律師又指盧麒在警署裡曾向警方說得到貝納祺的支持,曾請求貝納祺替他取回5萬元遺產,又說貝納祺對他說,這次示威是要推翻香港政府,以便盧麒等能坐上『大位』。

當時庭上擠滿了支持他的年輕人,他描述如何被警察歐打時引得哄堂大笑。他還嘲笑警察企圖掩飾的行為有如小丑。他還供出其中一個打他的警察就是後來因貪污被捕入獄的韓德,所以葉錫恩一直痛恨韓德。

在盧驥的指責下,警方說要傳召50名警探來證明沒有毆打之事。不過在山昆納第大律師的盤問下,監獄醫官不得不招認,盧騏被送進羈留監獄時,他腿上的紅腫是毆擊所致。另外,好幾名判獄的青年的供述都證實有屈打成招的事情。




 [S1]後來調委員會聆訊時,任說是盧主動要寫該4張字條的,而盧則指是任提出的主意。
 [S2]警方後來指這兩句話是盧麒喊的,而盧則否認,但承認人群中有人這樣叫喊。
 [S3]工商日報1966-04-14
 [S4]工商日報1966-04-10
 [S5]見工日報1966-06-03所載李德義在調查委員會聆訊中的證供。
 [S6]《星島日報》1966424
 [S7]『蘇守忠文集』第20頁。
 [S8]當時的新聞報導說與盧麒一起被捕被控的男子名楊金連;而蘇守忠記得那人叫蝦仔。任蝦或蝦仔可能是花名或偽名。
 [S9]『蘇守忠文集』第29-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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