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0日 星期六

盧麒 (1)


1966年反天星加價第二男主角盧麒,祖藉南海,大約1949年出生,1958年由廣州來香港,在英文書院讀中學,後輟學到製衣廠做文員。1966年反天星小輪加價示威發生時,他正在新浦崗精美製衣廠當文員。

根據蘇守忠的回憶:『盧褀 (按:即盧麒) 在香港只有一位怕事的姐姐,及一位壓惡他的叔父──他的母親據說是自殺死的,留下一幢時值約四萬的樓宇給他。』

1966年反天星示威時他還未成年,所以還未取得該物業,那時他與一男性友人陳大偉住在馬頭角道918樓。

參加反天星加價絶食

196645中午12時,盧麒乘船過海去看看蘇守忠,在船上他跟其他乘客談論天星加價問題。12時許到達中環天星碼頭,盧麒聲稱受到蘇守忠絶食行動的感召,到中環天星碼頭加入反天星加價示威的行列。當日盧麒戴黑邊眼鏡、長著長頭髮、穿著一件『紅得令人目眩[S1] 』的飛機恤,上面寫上了反加價的標語。他告訴記者他是單獨行動,没有受人指使。

後來在暴動聆訊中揭露:原來他一開始就被警方鎖定為目標人物,派出一名警方線人名叫任蝦者認作紡織工人貼身追隨,任蝦其後作為警方證人出庭作供。而盧亦曾告訴記者,45他參與示威後,即遭到8名警探跟踪、監視。

45蘇守忠被捕後,盧麒與一班示威者到港督府要求釋放蘇,他代表其他示威者入港督府內,並帶同他在家中寫的一封請願信,但没有獲港督接見,港督副官告訴他港督不會見他們。跟著他又與其他示威者去找葉鍚恩求助,並與她一起去警署探蘇守忠。之後又去蘇家探蘇守忠父母。

他當時在新浦崗精美製衣廠當文員,他的老闆知道他到港督府請願一事後,便把他解僱了。

發動示威

當天晚上,盧麒與盧景石、呂鳳愛等4人回到中環天星碼頭,與其他人會合。盧麒提出到九龍呼籲市民簽名反加價,其餘人等一致贊成。

當晚855分,盧麒、盧景石,呂鳯愛等一行15人,乘撘天星小輪過海抵達尖沙咀。他們在碼頭把語木牌等靠在牆邊,開始叫人簽名。不久,盧麒表示開始遊行,於是在912分他們從尖沙嘴碼頭出發遊行,由盧麒和盧景石帶頭,一面拉起用中英文書寫的白布橫額:『反對加價,反對天星小輪加價,反對港府加價』,一面叫喊反加價口號。當晚示威遊行由尖沙咀出發,去到旺角,然後再折返尖沙咀。之後再由尖沙咀出發,進行第二次遊行,直至翌日凌晨3時許。

盧麒在524的聆訊中說他根本没有參加第一次遊行,他與一名新報記者步行至倫敦戲院,就在那裡坐巴士回家,回到家裡大約是午夜時時份。但在聆訊中,盧景石說盧麒不只參與了第一次遊行,而且還回到尖沙咀,再帶領另一次遊行。而記者亦於當晚11時許見到盧麒在遊行隊伍中。

盧麒約了呂鳳愛翌日 (46) 一早一同去法庭旁聽蘇守忠的審訊。第二天早上,盧於8時半去到呂鳳愛在通菜街的寓所,他們二人先到ABC餐廳吃早餐,由呂付賬[S2] 。渡海後,他們遇到一班記者,於是一起乘巴士到法院。他們到達法庭外,其餘示威者亦相繼抵達,其中林少樂向人借了50元,交給盧麒,準備保釋蘇守忠,但所有到庭的示威青年都被拒入內。

向革新會求援

審訊結束,知道蘇守忠已經由家人保釋,他與呂鳯愛及林少樂,由一名阮姓中年男子帶領前往革新會。他們到訪革新會的目的,是想請教如何舉行合法的示威。當時貝納祺不在,該會由秘書黃博度接見。另有兩名男子:20歲的李德義及21歲的莫洛衞亦在革新會,據助理警務署署長盧諾夫後來在聆訊中表示,這二人可能是想向貝納祺報導前一晚示威的情形,盧麒等去到時他們已傾談完畢。

黃博度告訴盧麒等他將與貝納祺共進午餐,到時會將他們的問題轉告之,他們可於下午230分致電貝納祺查詢。盧請求黃代為草擬一封給港督的請願書,黃即時用打字機替他打了一封,讓他抄了一份,並在上面簽名,署名『虎落平陽』。

盧麒與呂、林、李、莫等5人,隨即攜同請願書前往港督府請願,起程前盧麒先打電話知會尖沙咀警署,警方答應在法律內絶不干涉,但警告如發生違法的事,則盧麒要負全責。

5人步行去港督府,於中午1210分到達,隨即竪起標語,上面寫著『請政府支持,嚴禁加價狂潮』,並將請願書呈交港督副官,請願書提出反對一切加價,以免其他公司仿傚,及引致經濟混亂及港幣貶值。請願書更要求警方釋放示威者,因為警方觸犯了大英聯邦民權憲法,要求警方道歉及公平處理,以後不可再予干涉,否則上訴英庭。

盧麒雖自稱是製衣廠工人,但卻能以在場記者認為是流利的英語與港督副官對話[S3] 。他又對記者說及警方被監視一事,但他說他没有做錯事,所以不怕。

下午230分,盧麒等按照革新會黃博度的指示,致電貝納祺,貝在電話中安排與他們於530分見面。

下午4時,盧接受商業電台訪問,他說不是不贊成市民示威,但要自組糾察隊,一切要合法。

下午5時半,部份示威者,包括盧景石、呂鳯愛、以及保釋出外的蘇守忠,與革新會開了一次會,大家同意於423舉行一次民眾大會。貝納祺並忠告蘇守忠等,未得警方批准的示威是犯法的,希望他們暫停示威行動,一切等待群眾大會召開再說。可是盧麒没有參加這次會議,没聽到貝納祺的警告。

當日黃昏,盧與幾個朋友又回到尖沙咀,坐在火車總站旁一張長櫈上。大約晚上7時,一名叫任柏[S4] 的工廠散工路過該處,見到盧等,上前與盧認識,盧邀請任一同遊行。二人首先去西青會,到大堂詢問處求見『大班』,要求『大班』支持反加價。但『大班』不在,就留下英文字條後返回碼頭。

左派拒絶支持

815分,盧麒與任柏乘巴士到土瓜灣馬頭圍道的工聯會,要求其主席發動屬下工人罷工、學生罷課。但他在工聯會只逗留了短短10分鐘,可見他的計劃没有得到工聯會支持。根據1967年暴期間被捕入獄的出版界人士翟暖暉透露,當時部份騷亂份子確曾尋求工聯會支持,但不得要領[S5] 

事實上,左派在1966年的騷亂事件中緊守中立,左派報紙文匯和大公甚至站在政府立場,強調要維持社會秩序[S6] 

離開工聯會後,盧任二人乘巴士到黃大仙街坊會拜候,可能亦是尋求他們的支持。之後,盧麒打電話通知各大報館:他將在尖沙咀碼頭見記者。1020分他們回到尖沙咀碼頭,盧向30名到場的記者發表講話。

稍後,他答應了一間報館做專訪,於是與任坐上該報館的汽車,車子駛至何文田一處山邊。根據任柏後來在法庭上的證供,盧麒告訴該報館記者:他們的遊行是合法的,而且是有組織的,領導人有4 盧麒本人、盧景石、『小姐』、蘇守忠。他們的行動是有步驟的,首先在當日下午4點鐘往見革新會秘書黃博[S7] ,請其支持;第二是呼籲工聯會主席發動罷工罷課;再其次是要求電車職工罷工。專訪後原車返回尖沙咀碼頭。








 [S1]蘇守忠語,見『蘇守忠文集』第23頁。


 [S2]後來盧麒被控偷單車,是因為没有錢從元朗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市區,要借人家的單車一用而出事。可見盧似乎很窮。


 [S3]工商日報1966-04-07


 [S4]又名任蝦。


 [S5]張家偉:《六七暴動 ─ 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第一章『六七暴動的前奏』,第27-28頁,香港大學出版社,2012


 [S6]同上。


 [S7]盧麒等往見黃博度的時間似應是當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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