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反天星加價第二男主角盧麒,祖藉南海,大約1949年出生,1958年由廣州來香港,在英文書院讀中學,後輟學到製衣廠做文員。1966年反天星小輪加價示威發生時,他正在新浦崗精美製衣廠當文員。
根據蘇守忠的回憶:『盧褀 (按:即盧麒)
在香港只有一位怕事的姐姐,及一位壓惡他的叔父──他的母親據說是自殺死的,留下一幢時值約四萬的樓宇給他。』
但1966年反天星示威時他還未成年,所以還未取得該物業,那時他與一男性友人陳大偉住在馬頭角道91號8樓。
參加反天星加價絶食
後來在暴動聆訊中揭露:原來他一開始就被警方鎖定為目標人物,派出一名警方線人名叫任蝦者認作紡織工人貼身追隨,任蝦其後作為警方證人出庭作供。而盧亦曾告訴記者,4月5日 他參與示威後,即遭到8名警探跟踪、監視。
他當時在新浦崗精美製衣廠當文員,他的老闆知道他到港督府請願一事後,便把他解僱了。
發動示威
當天晚上,盧麒與盧景石、呂鳳愛等4人回到中環天星碼頭,與其他人會合。盧麒提出到九龍呼籲市民簽名反加價,其餘人等一致贊成。
當晚8時55分,盧麒、盧景石,呂鳯愛等一行15人,乘撘天星小輪過海抵達尖沙咀。他們在碼頭把語木牌等靠在牆邊,開始叫人簽名。不久,盧麒表示開始遊行,於是在9時12分他們從尖沙嘴碼頭出發遊行,由盧麒和盧景石帶頭,一面拉起用中英文書寫的白布橫額:『反對加價,反對天星小輪加價,反對港府加價』,一面叫喊反加價口號。當晚示威遊行由尖沙咀出發,去到旺角,然後再折返尖沙咀。之後再由尖沙咀出發,進行第二次遊行,直至翌日凌晨3時許。
盧麒在5月24日 的聆訊中說他根本没有參加第一次遊行,他與一名新報記者步行至倫敦戲院,就在那裡坐巴士回家,回到家裡大約是午夜時時份。但在聆訊中,盧景石說盧麒不只參與了第一次遊行,而且還回到尖沙咀,再帶領另一次遊行。而記者亦於當晚11時許見到盧麒在遊行隊伍中。
盧麒約了呂鳳愛翌日
(4月6日 )
一早一同去法庭旁聽蘇守忠的審訊。第二天早上,盧於8時半去到呂鳳愛在通菜街的寓所,他們二人先到ABC餐廳吃早餐,由呂付賬[S2] 。渡海後,他們遇到一班記者,於是一起乘巴士到法院。他們到達法庭外,其餘示威者亦相繼抵達,其中林少樂向人借了50元,交給盧麒,準備保釋蘇守忠,但所有到庭的示威青年都被拒入內。
向革新會求援
審訊結束,知道蘇守忠已經由家人保釋,他與呂鳯愛及林少樂,由一名阮姓中年男子帶領前往革新會。他們到訪革新會的目的,是想請教如何舉行合法的示威。當時貝納祺不在,該會由秘書黃博度接見。另有兩名男子:20歲的李德義及21歲的莫洛衞亦在革新會,據助理警務署署長盧諾夫後來在聆訊中表示,這二人可能是想向貝納祺報導前一晚示威的情形,盧麒等去到時他們已傾談完畢。
黃博度告訴盧麒等他將與貝納祺共進午餐,到時會將他們的問題轉告之,他們可於下午2時30分致電貝納祺查詢。盧請求黃代為草擬一封給港督的請願書,黃即時用打字機替他打了一封,讓他抄了一份,並在上面簽名,署名『虎落平陽』。
盧麒與呂、林、李、莫等5人,隨即攜同請願書前往港督府請願,起程前盧麒先打電話知會尖沙咀警署,警方答應在法律內絶不干涉,但警告如發生違法的事,則盧麒要負全責。
5人步行去港督府,於中午12時10分到達,隨即竪起標語,上面寫著『請政府支持,嚴禁加價狂潮』,並將請願書呈交港督副官,請願書提出反對一切加價,以免其他公司仿傚,及引致經濟混亂及港幣貶值。請願書更要求警方釋放示威者,因為警方觸犯了大英聯邦民權憲法,要求警方道歉及公平處理,以後不可再予干涉,否則上訴英庭。
下午2時30分,盧麒等按照革新會黃博度的指示,致電貝納祺,貝在電話中安排與他們於5時30分見面。
下午4時,盧接受商業電台訪問,他說不是不贊成市民示威,但要自組糾察隊,一切要合法。
下午5時半,部份示威者,包括盧景石、呂鳯愛、以及保釋出外的蘇守忠,與革新會開了一次會,大家同意於4月23日 舉行一次民眾大會。貝納祺並忠告蘇守忠等,未得警方批准的示威是犯法的,希望他們暫停示威行動,一切等待群眾大會召開再說。可是盧麒没有參加這次會議,没聽到貝納祺的警告。
當日黃昏,盧與幾個朋友又回到尖沙咀,坐在火車總站旁一張長櫈上。大約晚上7時,一名叫任柏[S4] 的工廠散工路過該處,見到盧等,上前與盧認識,盧邀請任一同遊行。二人首先去西青會,到大堂詢問處求見『大班』,要求『大班』支持反加價。但『大班』不在,就留下英文字條後返回碼頭。
左派拒絶支持
8時15分,盧麒與任柏乘巴士到土瓜灣馬頭圍道的工聯會,要求其主席發動屬下工人罷工、學生罷課。但他在工聯會只逗留了短短10分鐘,可見他的計劃没有得到工聯會支持。根據1967年暴期間被捕入獄的出版界人士翟暖暉透露,當時部份騷亂份子確曾尋求工聯會支持,但不得要領[S5] 。
離開工聯會後,盧任二人乘巴士到黃大仙街坊會拜候,可能亦是尋求他們的支持。之後,盧麒打電話通知各大報館:他將在尖沙咀碼頭見記者。10時20分他們回到尖沙咀碼頭,盧向30名到場的記者發表講話。
稍後,他答應了一間報館做專訪,於是與任坐上該報館的汽車,車子駛至何文田一處山邊。根據任柏後來在法庭上的證供,盧麒告訴該報館記者:他們的遊行是合法的,而且是有組織的,領導人有4個 – 盧麒本人、盧景石、『葉 小姐』、蘇守忠。他們的行動是有步驟的,首先在當日下午4點鐘往見革新會秘書黃博度[S7] ,請其支持;第二是呼籲工聯會主席發動罷工罷課;再其次是要求電車職工罷工。專訪後原車返回尖沙咀碼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