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毒麵包案 (2)


全港歐人中毒

1857115早上,香港數百戶歐人家庭如常起牀後進食早餐,歐人傳統早點是麵包,但不需到街上購買,而是由麵包店送到家中。可是麵包吃進肚裡不久即嘔吐大作,原來那些麵包有毒,受害的歐人數以百計,港督寶靈 (John Bowring) 夫婦亦未能幸免,史稱毒麵包案。

1857年初發生的毒麵包案轟動國際。當時很多商人已離港,加以市面上經常貼有恐嚇告示,所以很少人敢賣食物予英人,但亦有商人看出這是做生意的良機。一位原籍香山縣、名叫張亞霖的商人,在皇后大道西開了裕盛辦館[S1] ,包辦了在港外國人的麵包供應。

裕盛在皇后大道西的店舖

張於18歲來港,先後受聘於BighamFranklyn Murrow[S2]  De Silver等外商,後來他買了3部製餅乾機,開了裕盛做製餅生意。起初專賣餅乾給海軍,及至華人反英運動開始,他拒絕參與,堅持繼續營業,於是全香港西人的麵包都由他包辦,既是獨市生意,當然生意滔滔,全盛時期他供應400戶人家的麵包。

但在中英開戰期間、香港彌漫一片反英情緒之際,為英國人服務,需要付出代價 ─ 張亞霖在廣州的一間店舖被人縱火焚燬,張本人多次被人警告不要再為英人供應糧食。可是他不但没有這樣做,反而購買了一批新的機器,實行擴充營業。

18561122香港華商罷市,張没有參與[S3] 1224 (農曆十一月廿八),他家鄉政府貼出公告,命令所有在港鄉民回鄉,否則會被視為漢奸而拘捕並處罰。

185715 (農曆12月初十),有官兵去到張祖母家,指張還未回鄉,向她勒索金錢,她說張數日內一定回家。官兵去後,張祖母立刻寫信給張父,著他告訴張有關情況,並囑咐張一定要將全家送回家鄉,但張自己則千萬不可回去,因為官方懸賞5,000元要他的人頭,又叮囑他出入要小心,因為他的店舖可能會被人放火。1210日張收到該信,與父親商量後,決定於1215送父親與妻兒回鄉。

計劃定下來後,張亞霖首先安排交通,那時由香港去香山縣最快的方法是坐船到澳門,然後經陸路過境便是了。張於是向Murray請求准他家人免費乘坐Shamrock去澳門,但他没有提到自己也同去。同時,他開始放煙幕,經他的職員口告訴客戶他即將離開,而且於113在店外貼出告示,告訴客戶這消息。

對於他的一些較為相孰的客戶朋友,他卻有不同的說法。他在大約189日向與裕盛在同一屋簷下的宜昌地蓆店老闆Wong-a-hee說,他太太想回娘家過年,要他陪她同去,但他說太忙不能去。張又在案發前一天告訴一位客戶、Thos Hunt & Co洋行代表Drinker,說他並非真的要離開,只是想瞞騙經常給他麻煩的中國官吏,他聲稱當時有65名中國官員混入了香港,對他造成很大的威脅。他又向一個叫Dixon的友人說中國官員懸紅5,000元買他的人頭,他想到新加坡去避風頭。

事實上他於1月初還用了585英磅買了一部新的揉麵糰機器,事發前一星期安裝妥當,可以投入生產;113張在工場後面以$85月租了一間房子放置焗爐,他一次交了3個月租。這些似乎都顯示他有長遠打算,並無計劃在短期內放棄香港的生意。

張與妻兒老父一家5口住在皇后大道東的工場,妻子名Tiangsi,兩名兒子大的3歲、小的5個月大,同住的還有一名女庸工及她的一名親戚,還有一名保姆何太。張亞霖本人通常在店舖那邊睡覺,每月只有兩三次在工場那邊的家過夜,事發之前一晚他就不在家。

14日晚,張吩咐工人 特別為他的兒子烘一些小塊麵包在船上吃。工人如常於下午4時揉麵粉糰,晚上10時放入焗爐。之後他們吃麵包作晚餐,喝了一點菜湯,跟著所有人開始嘔吐,他們懷疑是菜湯出了問題,其中一人到樓上告訴張妻,但張家人没有採取什麼行動。

15日一早,張亞霖由大道西的門市部坐艇到大道東的工場 (當時港島北岸還未開始填海,皇后大道就在海旁),接家人去碼頭。張似乎有點心不在焉,途中他一位友人Adam Scott[S4] 剛坐另一隻小艇經過,離遠高聲向他打招呼,他卻似乎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到達大道東家時天已亮,之前一晚當夜班的工人告訴他有關晚餐時喝菜湯後嘔吐事件,張信以為是菜湯的問題,没有深究。這時候工人陸續把之前一晚焗好的麵包送出給客戶,張則著家人收拾行裝,準備起程。張妻說去澳門的輪船當天回港,提議張一同上船送他們一程,張答允。

因為怱忙的關係,他們早餐也來不及吃,只在工場拿了之前一晚特別為這旅程而焗製的麵包,帶到船上充飢,其中部份也是作為給鄉下親友的手信。臨行前由保姆何太手抱的老么哭起來,張把少許麵包給他吃,想不到吃後立刻嘔吐,張問何太是什麼原因,何太答可能是早上天氣又濕又冷,孩子受了點風寒,張信以為真。

張亞霖和家人没有收拾細軟,只帶了些寢具、兩籃橙和麵包,衣服只帶了孩子的。臨行前張跟伙記說他父親會帶他妻兒回鄉,而張自己則只會送到澳門便立即折返;等到滿清官員不再找他麻煩的時候,他便會接家人回港。

1857115早上,裕盛的麵包於7時許至8時間如常送到訂戶家中。結果有400多個西人,包括港督寶靈夫婦在內,吃了麵包後嘔吐大作,有些人自行到醫院求醫,大部份則請求醫生出診,那些本身也受中毒之苦的醫生由早到晚要逐屋去救人,而用於治療中毒的催吐劑在大量需求下不敷應用[S5] 

輔政司孖沙 (William Thomas Mercer) 指令政府化驗師Dr William Harland (此人一年後出任殖民地總醫官) 對麵包進行化驗,發覺當天送到訂戶家裏的麵包全部含有砒霜,但因份量太多,以致那400多人吃了毒麵包後立刻嘔吐,把砒霜也吐了出來,得以不死。據負責化驗的醫生估計,下毒者大約用了10砒霜之多。

港督寶靈
輔政司孖沙

警方於當天早上8時半接到集體中毒報告,知道所有毒麵包均來自裕盛辦館,立刻出動封舖拉人,上午9時警員在皇后大道西的裕盛門市部拘捕9人,並在一個鐵箱內搜獲幾份新鄉縣地契[S6] 、一些書藉及$1,200;另在皇后大道東的工場逮捕39人,帶走一批麵粉、生麵糰、酵母菌、清水等。這次行動中一共拘捕了48人,全部帶到中央警署落口供。後來再逮捕在逃2人,另有兩名管工逃脫。

警方在搜查過程中没找到什麼可疑物品,而警察隊長梅理 (Captain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Charles May) 奉孖沙命把在麵包工場找到的麵粉、生麵糰、酵母菌、清水等送去化驗,結果没有發現砒霜。

疑犯離港赴澳

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没有找到事件主角張亞霖,因他當天一早與父親及妻兒上了8時出發去澳門的輪船Shamrock離開香港。

當天早上,張帶了家人、保姆何太以及兩名少年僕人,怱怱趕去碼頭,上得船來大約是7時半。他們的客倉原來還有另一家人,且已先到,兩家人僅以一塊布簾隔開。

輪船8時起航,張亞霖一直留在客倉中,没有像平日那樣出來跟大管輪閒聊。根據張後來的供詞[S7] ,大約早上11時,他覺肚餓,拿出麵包,切開分給家人及同倉乘客進食,他自己更是第一個把麵包放進口裏,不久大兒子首先感覺不適,張起初以為是暈船,但後來全倉人都頭暈嘔吐,便懷疑是麵包有問題,他派男孩僕人去問過船長僕人,知道船上吃過麵包的西人也有同樣反應,於是猜到有人在麵包裏下毒。

事實上,根據船員的供詞,船啟航後約1小時後所有頭等倉的外籍乘客都紛紛感到不適[S8] ──他們很多都買了裕盛的麵包上船吃;很多船員在9時的早餐時間吃了麵包後也開始嘔吐,那些麵包有些是船員自己買的,有些是乘客給他們的。當時在客倉中見到張的船員事後都說不覺得他有不舒服的跡象。

船於預定時間下午1時到達澳門後,船長Xavier在途中已得悉船上多人吃了張亞霖的麵包後中毒的事,已決意不讓張上岸。但張亞霖並無上岸之意,他跟父親及妻子說,香港那邊的人一定會有很多人受害,他一定要趕回去處理毒麵包事件。

他找到船長,問輪船是否按原定時間在下午2時起程回香港,船長說情況有變,原來船公司駐澳門經理人Agabeg在船剛進入澳門水域之後,便即上船告訴船長,他要先把在附近停泊區內的西班牙戰艦Jorge Juan拖進內港,然後才抛錨,船長雖因船員中毒而不大願意接納這額外的任務,但既然是公司的決定,也就無可奈何,於是只好暫時不讓乘客上岸。

這件差事完成後已是下午3時半,船在內港抛錨,張亞霖再問船長是否當天下午回港,船長說不,張以為有錢使得鬼推磨,向船長出價50元包船回港,船長仍說不可,因Agabeg要他卸下船上鴉片 (當年經營鴉片並非違法),然後裝上其他貨物[S9] 

下午4時,Agabeg再次上船,張把出價提升到100元,並再解釋要趕回香港的原因。Agabeg指輪船已經熄火[S10] ,拒絕了他的要求。張知道銀彈政策行不通,便問船長他應等待Shamrock於第二天送他回港 (該輪已定於16日早上7時啟程回港),還是另僱快艇於當晚回去,船長勸他還是乘坐Shamrock,張於是決定在船上過夜,他說縱使累死他的家人也一定要回香港。船長見他家人中毒後不適,在張要求下,同意讓他們一家留在頭等客艙。

張兩個兒子哭個不停,他吩咐僕人上岸買了些飯回來,孩子吃過飯後就安靜下來,張趁機睡了片刻。晚上7時左右,張自己一人在客倉外徘徊,忽然有一西人闖進船倉來,一手執著他的辮子,說要逮捕他。




 [S1]辦館的工場在皇后大道東,相隔1哩。
 [S2]Stephenson & Co老闆。
 [S3]罷市第一天,照常開門營業,但送去客戶的麵包被人搶去,店舖又遭人擲石,第2天被迫關門。
 [S4]Adam Scott是港穗輪船公司駐穗代理人。當時他剛從廣州抵港,想向張亞霖詢問港澳輪船何時起航。
 [S5]E J Eitel, Europe in China (London and Hong Kng, 1895), p. 310.
 [S6]地契屬於張家族而非張個人。
 [S7]張亞霖於116在香港警探押解下坐船從澳門返回香港的當天,在警署錄下口供。
 [S8]自從第蘇號事件後,所有客輪都把西人和華人分開,西人坐的是頭等倉,張亞霖因為是華人中的有錢人,所以也得以享受西人同樣的待遇。
 [S9]船員都因中毒而不能工作,船公司臨時在澳門僱用苦力進行起卸貨物的工作。
 [S10]Shamrock號雖原定下午2時回航香港,因有船員不適,於進入內港後就將船火熄滅,待翌日才再升火離澳,蒸氣輪的船火並不可以隨滅隨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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